NDCG2021284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

NDCG2021284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

NDCG*******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ND-C010)的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文章来源: 宁都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6:03:58点击数:37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ND-C010)的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1-11-12——2021-11-18
开标时间
2021-11-26 09: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11-21 17:00:00
保证金数额
14000.0
开标场所
开标三室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ND-C010)的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XY2021-ND-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变更内容1:开标日期变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09:3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25日下午17:00

变更内容2:更正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文件31评分标准变更为: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0.30×10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技术分

60分

一、响应服务与采购要求的符合性(30分)

经磋商后,所响应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30 分;若出现一项负偏离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分。

二、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5分)

根据供应商质量保障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分:最多得 5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少的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对比供应商对质量目标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如何达到项目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标准,能够满足保障项目对质量要求的全面性、明确性、规范性、合理性等全方面因素综合评分。

三、针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实施方案(5分)

根据供应商广告制作实施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分:最多得 5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少的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对比供应商针对各类广告的制作流程及操作规范,安装施工方法,施工实施计划等符合项目需求的专业性、全面性、合理性等全方面因素综合评分。

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保障措施方案(5分);

根据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对比评分:最多得5分,相邻之间递减 2 分,最少的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对比供应商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系、控制事故发生的具体方法、确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专业性综合评分。

五、技术力量(12分)

1、响应供应商根椐本服务要求拟按排的专业人员每提供 1 人得 0.5 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工作证及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根椐本服务要求配制的专业设备:发电机、电焊机、液压双缸热熔釜、热熔划线机、凸起振荡划线。每提供 1 种得1 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响应供应商根椐本项目拟投入的广告制作专业设备:电脑刻绘机、彩色多功能复合机。每提供1 台得 1 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六、项目投入车辆(3分)

响应供应商根椐本项目拟投入的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响应供应商的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商务分

10分

一、业绩:(5分)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广告制作宣传经验业绩的;

提供一份得 1分,最多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和结算发票原件予以佐证。)

二、诚信服务承诺书(5分)

1、提供供应商单位法人亲笔签署的:24小时电话响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电话通知后,随叫随到,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接到紧急任务,30分钟内到达现场;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广告宣传制作的全部工作,并明确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书面承诺函的得 1 分。

2、提供供应商单位法人亲笔签署的:对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不挂靠,达到采购人所有服务要求,并明确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书面承诺函的得1分。

3、提供供应商单位法人亲笔签署的: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其质量、性能等方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行业标准要求及节能、环保标准要求,全部安装工程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承诺,并明确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书面承诺函的得1 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承诺或内容不全不得分)

三、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包括: ①售后服务机构地点、电话等相关资料;②质量保证内容;③响应方式和响应时间;④专业人员服务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4 条售后服务书面响应的可行性、内容 全面性、差异性进行比较打分,最多得 2 分,相邻之间递减0.5 分,最少得0.5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请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高坑村消防大队营房北侧

联系方式: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6-6商住楼四楼

联系方式:135*****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52*****8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服务 交通设施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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