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GC2021421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设计招标公告

GZGC2021421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1]164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项目设计招标;

2、招标单位:江西理工大学;

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唐凤大道南侧、青云山路西侧地块;

4、项目规模:用地约600亩(含58亩绿地),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2亿元,资金来源为赣州市财政资金。本项目设计费约2000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设计总承包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含整合优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方案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规划设计、各单体建筑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如有)、幕墙设计、消防设计(包括建筑消防、消防水、消防电、消防控制室等)、装饰装修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校园风景园林设计、智慧校园设计(智能化,含弱电机房)、安防设计(含监控机房)、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装配式建筑设计、舞台声光电(含声学设计及检测,如有)、泛光照明(含学校LOGO,如有)、食堂厨房设计(含厨房设备及配套,厨房装修等)、抗震支架设计,以及园区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室外交通、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市政设施设计、亮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含楼内及校园室外标识标牌)、无障碍设计等为实现项目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工作。本项目设计须满足绿色、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建筑设计标准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特别要遵照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节能规范、绿色建筑规范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强制性条文,确保相关的报建和验收通过。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设计内容

预计在建成后可容纳学生总规模为7500名学生,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建筑或配套工程名称

数量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资环学院楼

1栋

20000

2

材冶化学部群楼(含稀土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若干栋建筑组成的群楼

或是每个学院单独楼栋设计

57000

3

建筑与设计学院楼

1栋

10000

4

公共教学楼(含学术报告厅1个、公共实验教室)

1栋

18000

建议规划在地块相对中心位置。

5

学生宿舍(公寓)(一层为架空,以及功能用房)

若干栋

75000

建议规划在地块南侧。

6

学生食堂与临街功能性用房(含学生事务分中心、银行、超市、快递点等生活设施建筑)

群楼

12000

建议规划在地块西侧临车都大道,一楼为临街功能性用房,二楼以上为学生食堂。

7

室外标准田径场及其他运动场地

-

20000

建议规划在地块北侧。包括看台、标准田径场8个跑道内圈半径为36.5m,直线道是85.39m,跑道宽度为1.22m。按室外篮球场8个、排球场4个、网球场2个考虑。

8

室外工程(道路、园林、水、电、网、气等)

-

-

9

大学生艺术中心(剧场)

1栋

8500

容纳1500人左右,一期用地

合计

220500

3、主体设计不允许分包,若设计单位不具备专项设计资质或专项设计能力不足时应委托具备专项设计资质或具备专项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设计,委托专项设计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允许发生二次深化设计或专业设计等类似情况,且最终设计成果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或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经评审合格或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变更(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以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成员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对应的规划设计工作,设计单位承担对应的方案设计(含整合优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方案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工作。联合体双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所拟派的人员不得相互交叉承担对方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

(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盖章,其余投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即可。

8、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1/********/a3bb242c-000e-43cc-992e-819e24c9ed7c.html#">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7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本项目?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方式?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关于在全市试行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确定方法的通知》(赣市建字〔2020〕5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定标原则如下:

(1)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三名(如第三名得分相同时,一并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均有中标权。

(2)在开标现场确定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后,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转入招标人定标阶段,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最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中一名为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15日内确定第一中标人,并对定标结果进行公示。 经公示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防疫工作

(1)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3)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签到表中前5家委托代理人1人,扫描电子通行证二维码和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开标现场,见证现场开标,其余投标人按规定签到后在现场周边等候。

(5)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6)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投标人应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招标人:江西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温和瑞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联系人:谢婧联系电话:188*****836/****-*******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荣恒

办公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187*****503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单位电话:****-*******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标签: 项目设计 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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