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rongchang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综合楼及办公楼标识标牌、户外楼顶大字采购项目
重庆市rongchang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综合楼及办公楼标识标牌、户外楼顶大字采购项目
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综合楼及办公楼标识标牌、户外楼顶大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1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 ~综合楼及办公楼标识标牌、户外楼顶大字采购项目 | 354250.00 | 0.7 | 1 | 1、本项目的采购货物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
上级补助及自筹。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与本采购项目相关。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询价当天现场报名。
(三)询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分包。采用非现金方式现场缴纳:微信或支付宝。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询价文件购买费。
(五)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 11 月 30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11 月 30 日北京时间 14:30 时。
(八)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年 11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7:00 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 11 月 30 日北京时间 14:30 时。
(一)询价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询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询价内容”),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户 名: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重庆分行两江支行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可简写),未备注者,以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29 日 17 时 00 分前;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询价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了方便询价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询价现场现场备查。
4、各供应商在递交询价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公司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响应,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阙老师
电 话:185*****62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77*****646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3号中渝香奈公馆6幢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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