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污泥外销处置比选邀请书1112_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污泥外销处置比选邀请书1112_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1日起
至2022年12月31日止日常产生的
污泥外销处置比选邀请书
(比选邀请方:甲方;中选方:乙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产生的污泥外销处置。
二、比选项目概况: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产生的污泥废弃类物资进行比选外销处置,以下数量为这期间的预估量,实际数量以过磅为准,计数的以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类别 | 计量单位 | 处置期间预估数量 | 备注 |
污泥 | 吨 | 100 | 计重的以实际过磅数量 为准,计数的以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
三、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自该邀请书挂上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网站开始之日算起,15个日历日内有效,逾期将不再接收比选文件。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比选结果另行通知,发起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六、发起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张苇135*****361
监督/投诉电话:座机*******,手机130*****966李强邮箱:jajsb2009@163.com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污泥外销处置 | ||||
2 | 比选物资范围和内容 | 见比选项目概况 | ||||
3 | 合同有效期限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4 | 付款方式 | 建安付款:票到次月付款,超过4万元电子承托汇票(半年期);4万元以下,现金支票付款。。 | ||||
5 | 邀请方式 | 建安对外网站和第三方付费网站公开比选邀请 | ||||
6 | 评选中选办法 | 最低报价且不大于最高限价者中选。。 | ||||
7 | 投选方要求 | 物资品种 | 资质要求 | 报名定金 | 备注 | |
污泥 | 处置相应物资资质 | - | 投选方必须以各自的资质参与这次比选报价,不得借用其它公司资质参与这次比选报价,否则作废;比选报价高于最低报价限额,该单项报价作废。 | |||
8 | 比选文件 递交地点 |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审计与风险部(联系电话:(0835)*******手机:139*****579;联系人:潘泽兵)。 | ||||
9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印;
2、报价单;
(二)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封入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污泥物资比选”字样,加盖密封章。
3、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三、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外销处置报价单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外销处置比选报价单
品种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吨,含3%的增值税) | 回收方报价(元/吨,含3%的增值税) | 备注 |
污泥 | 吨 | 285 | 现场最高存放量为4吨,必须及时转运 |
1、报价(含3%的增值税)栏填写本次投选价格(含运输费用),且必须在报价栏盖上公司鲜印。上述物资处理全部为建安付款,报价最低且不大于内部最高限价者中选。
2、甲方对乙方提出如下要求:
1)、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中选方从供方指定场地自装自运,自行负责污泥装车及相关费用。
2)、结算方式及期间:建安付款,建安在收到中选者发票后次月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票到次月付款,超过4万元电子承托汇票(半年期);4万元以下,现金支票付款。
3)、在接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选通知之日算起,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4)、在供方厂内装车和运输中,需方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需方车辆和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均由需方自行负责并赔偿供方损失。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
2021年月日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书
项 目 名 称: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处理站污泥处置服务
委托方(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方(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 省雅安 市(县)经开 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双方就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站污泥处置 技术服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处置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处理站城市生活污泥。
二、协议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叉车,但叉车工(持证上岗)及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污泥含水率不超过80%,污泥从压泥机出仓后不被二次污染,污泥中不得夹带垃圾存在。
3、甲方按照元/吨(含税,税率为3%)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污泥综合利用处置费。乙方自行负责将装车。在污泥综合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运输、储存等费用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4、甲方全力配合协调处理乙方在污泥转移、处置过程中相关事宜,并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资料。负责将污泥收集点转运至装车点,并协助装车(无偿提供叉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以现有污泥综合利用技术资源为基础,为甲方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处理站城市生活污泥进行收纳、储存、综合利用处置。
2.乙方负责污泥的装车并负责装车后的运输、收纳、储存及综合利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3.乙方接到甲方转运污泥通知后,及时到达甲方指定污泥装车点,收取城市生活污泥。确保甲方提供的城市生活污泥及时有效地进行综合利用处置。
三、费用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为先票后款,按1个自然月为结算周期。超过4万元电子承托汇票(半年期);4万元以下,现金支票付款。。
2.乙方次月3日前根据双方认可的凭据统计出上月的污泥转运量,与甲方对帐后方可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服务费用发票(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附计算机打印的过磅单。
3.甲方当月收到发票及相关依据后及时编制次月费用预算,并于次月支付相应服务费用,遇节假日顺延。
4.甲方未及时收到相应费用发票无法完成月度预算的,顺延期至次月进行预算。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要求管理污泥,混入垃圾、杂物对乙方设备运行故障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设备维修费用;
2.延期付款情况(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每延期一天,支付总费用的1%,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经费的100%。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无法完成污泥综合利用处置的情况,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影响情况,对乙方追责赔偿。
2.乙方延期服务收取污泥不及时的,每延期一天,扣除当月应付总费用的1%,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经费的100%。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未尽事宜双方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本合同一式 4份,甲方3份、乙方 1份,共同遵守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定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双方协商后,本合同可以顺延。
2.因甲方工艺变更不再产生污泥、搬迁等因素或乙方不能满足污泥综合利用正常运营需要时,需要提前30日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服务合同终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人(签字): 签约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工程合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在甲方范围内进行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对该项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乙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只能与甲方指定专人进行联系并协调相关工作,乙方不得擅自指使、安排甲方其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2、工程项目作业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如须进入应由甲方指定人员带入。
3、乙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
4、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5、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只能在项目规定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如须进入甲方其他场所,应与甲方指定专人联系,并由其带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按相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备,如须使用,应与甲方指定专人联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9、乙方在甲方生产作业区进行施工活动,可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人员维护现场安全,保障甲方的安全生产。
10、、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遗失、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坏。
12、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防止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严控追求进度、缩短工期的现象出现,防止事故发生。
15、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相应法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如需双方及多方联合作业,甲乙双方及多方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7、乙方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通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相应法律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18、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协议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利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经济扣罚。
1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20、本协议与项目经济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21、本协议签订后,具备与项目经济合同等效的法律效应,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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