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申请编号:2021NCZ(YC)004695

项目编号:NXXB-2021-ZC009

项目名称: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或项目基本概况

服务

期限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2

白土岗乡、马家滩镇、郝家桥镇、崇兴镇、大泉林场和良繁场辖区内46个行政村,清扫保洁面积为600.73万平方米。承担运营范围内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开展垃圾分类运营工作;主干道路墙体彩绘工作;增配更新所需环卫专用车辆和其他环卫设施;三乱广告清理及环卫设施的清洁工作;卫生整治及大型迎检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

2年

********


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2

临河镇、东塔镇、梧桐树乡、农场和园艺场辖区内20个行政村清扫保洁面积369.35万平方米。承担运营范围内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开展垃圾分类运营工作;主干道路墙体彩绘工作;增配更新所需环卫专用车辆和其他环卫设施;环卫设施的清洁工作;卫生整治及大型迎检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

2年

*******


两年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5日内进场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CA锁业务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0

5.2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3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5.4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妇幼保健院对面

联系人:龙主任联系电话:17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车管所对面向西200米

联系人:王秀琴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主任

电话:177*****008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标签: 运营服务 环卫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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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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