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院门诊科室局部改造工程等5个(二次) -/资审公告招标公告

总院门诊科室局部改造工程等5个(二次) -/资审公告招标公告

总院门诊科室局部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17:12信息来源:广东********25b9.html">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总院门诊科室局部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1-02705

项目编号:440608-2021-02705

项目名称:总院门诊科室局部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501.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改造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501.1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高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改造工程项目包括饭堂仓库与旧杂物仓库部分和厨房地面部分以及就餐区棚顶漏水。厨房地面贴600×600防滑瓷砖;就餐区棚顶重新安装框架钢镀锌80*40*3 钢管.面瓦用米黄色彩钢瓦;修缮饭堂仓库与旧杂物仓库部分墙体。1(项)详见采购文件136,501.18136,501.1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改造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改造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

(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交易编号:TC2021(GM)WS0004

(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95。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三)电子响应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8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

(2)电子投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响应文件解密(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95。

(四)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黄小姐

电 话:****-********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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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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