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余监公开13174-2 工程名称 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二期)工程监理
法定代表人 楼秀华
建设单位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西溪湿地三期景区内

投资总额(万元) 4000 年度投资(万元) 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概算投资(万元) 4000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保修期 地上层数 0
结构 地下层数 0
最大建筑高度 0 最大跨度 0
基础埋深 0 联系人 周钢兴
建筑面积(M2) 0 联系电话 ********
发布时间 2014-3-19 0:00:00 联系地址 西溪湿地三期景区内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邮政编码
报名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万元) 2
招标代理公司 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 郎沈剑 发包内容及范围
代理公司电话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答疑时间 答疑地点
承包资质要求 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乙级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备注 1、本次本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提供下载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交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3、总监要求:房屋建筑国家级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余监公开 13174-2工程名称: 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土建二期工程监理招标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楼秀华(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冯永赵(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年3月备案机关: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土建二期工程监理2招标编号余监公开13174-2 3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100 %;资金已落实4投标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5监理业绩要求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现场踏勘自行8招标答疑日期:2014年3月 26 日16时00分前书面递交或传真至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0571-********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0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元(截止时间:2014年4月2日16时00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交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1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0 %12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 60天内有效13投标书递交至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二号开标室),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派人签收1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10时00分15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10时00分地点:杭州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二号开标室)16评 标 办 法综合评估法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第一部分工程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土建二期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西溪湿地三期景区内3、工程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按4000万元为基数进行报价。 4、批准文号:余发改中心【2010】623号5、建设单位: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有限公司6、代建单位:/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8、设计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华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9、施工单位:待定10、工程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二、现场条件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施工环境、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已满足施工要求。三、工程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四、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强制性建筑规范标准,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五、施工进度计划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六、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另加保修期。七、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安全、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并对今后工程出现的问题终身负责,具体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业主,并接受业主考核。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5、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代表同意后,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6、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招标方式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二、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1、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并且专业配套齐全。2、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实施工程监理服务。3、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文件附件1.4、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1.5、招标文件补充(如有)1.6、图纸及地质资料2、投标要求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为便于投标人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和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踏勘现场自行,如有疑问在2014年3月26日16时00分前递交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招标文件的解释3.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4年3月26日 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或代理公司提出,由招标人整理后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2、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4、招标文件的修改4.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4.2补充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各有关部门,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约束作用。4.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4.4 补充招标文件须加盖业主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5、招标文件效力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且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商务标1.1、投标书(附件一)。1.2、监理费报价(包括:报价说明、编制依据、费用标准、费用分析、监理报价以及调整监理服务费的条件与办法、其他说明)。(附表二)2、技术标2.1、综合说明2.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附件三)。2.3、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2.4、近年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情况介绍或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2.5监理大纲:2.5.1本监理工程概况;2.5.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2.5.3、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2.5.4、投入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的承诺(附表四)和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表五);2.5.5、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2.5.6、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2.5.7、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2.5.8、监理人员工作守则;2.5.9、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附表六);2.5.10、对本工程监理的实施意见。2.6、对业主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承诺意见。2.7、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2.8、总监理工程师预备人选及经历业绩等材料。2.9、投标报名书及其他资料。2.10、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三、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允许浮动范围为上下20%,政府投资项目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10%,本工程允许浮动范围为上下10%。3、本工程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另加保修期。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4、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表二)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同价中。5、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4000万元为基础进行计算,实际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经财政审核后的累计标底价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计价方式与投标报价一致,同比例优惠。监理服务期延长或缩短,监理服务收费一律不作调整。6、实际监理报价不得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90%,同时也不得高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110%,否则视为不正当竞争或低于成本价论处。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规定交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3、投标人未中标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以内,投标人应退还设计施工图等资料,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如有损坏,酌情赔偿。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五天内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5.3、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人双倍返回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各正本 壹 份及副本 肆 份,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密封在另一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同时在投标文件上均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书,综合说明、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须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⑴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⑵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第1、4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7、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六、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二号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字样。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工作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八、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6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失标者,自动失效)。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招标文件规定或询标、签约时招投标双方认可,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按违约处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章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需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第四章开标一、开标1、招标单位将于2014年4月3日10时00分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二号开标室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应随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除外),交易员应随带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IC卡、区建管处核发的总监IC卡,交易员还应随带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并对项目实行指纹刷卡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本工程拟派总监须随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除外)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刷卡签到情况出具“资格核对表”,“资格核对表”上数据以投标单位IC卡所对应的区建筑市场信用网上、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等的信息为准。各投标单位应对IC卡内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有变动的,须及时通过区建筑市场信用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变更审核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总监资格证书、总监职称证书、总监业绩等原件资料及原件目录清单。代理公司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投标单位将原件资料递交至代理公司后,招标代理人负有保管的责任。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核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4、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宣布审查合格投标单位的数量及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名单,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5、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6、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自动弃权。二、开标时无效标的确认在开标前,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⑴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⑶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⑸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未带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委托书;⑹投标人与招标人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供应单位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唱标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费报价、总监姓名、总监到位率、总监代表姓名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四、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第五章评标、定标一、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七部委第12号令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人员的组成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二、评标原则由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的有关内容进行计分,并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三、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权重90%,商务标权重10%。分值分配详见《评分细则》。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计分。开标顺序为先开技术标,在技术标完成计分后,再开商务标,技术标得分不予公布,排序前三名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必须同时为有效标。四、评标过程中无效标的确认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属于重大偏差范围,视做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⑴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庇;⑵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没有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⑶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短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的;⑷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⑸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⑺投标单位送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⑻投标存在明显串标行为的;⑼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⑽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90%的。⑿为防止串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高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110%的;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⒁更换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总监;⒂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五、资格后审本工程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核对表”,审查各投标单位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出具书面“审核结果书”。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但不允许更改监理费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七、投标文件的符合鉴定1、评标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3、如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八、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九、决标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根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招标人可依据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排序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报备案机关登记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第六章授予合同一、授予合同(签约)1、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与业主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同时交纳投标需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支票。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业主将依据国家和省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报经招标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人。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业主违约拒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以与投标保证金的相等数额支付给中标人作招标违约金。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二、招标结束1、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招标结束。2、未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五天内应归还业主的全部招标图纸和资料,同时收回图纸押金,如有损坏、遗失图纸资料的,应予赔偿。3、业主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书一律不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招标图纸资料押金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三、其他1、本招标文件未尽量事宜按杭政函(2005)53号《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2、本招标文件由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七章合同条款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第八章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本工程设计文件;勘测成果;施工合同;投标文件;2、建设部现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3、杭州市政府令《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4、杭建工(1998)129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定》;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6、其他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程、条例;7、建设部颁发的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及规定。8、有关现行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及工程造价信息等。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本次监理招标范围的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业务,并对今后工程出现问题终身负责,包括;1、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开展监理工作,当遇到涉及工期、质量、投资等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时,监理方应及时报告业主或向业主提出建议,取得业主确认后,由监理方监督实施;2、监理方派驻现场监理组人员应自觉遵守业主定的各项制度,应接受业主的检查、监督。3、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要求达到合格等级。4、按照双方合同,委派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立监理机构。根据工程需要监理人员分批进驻现场,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未经业主同意,监理方不得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现场代表。5、根据《建筑法》及合同规定的具体监理范围和任务、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等,制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6、主持施工图交底,起草会议纪要。7、参加业主签定施工合同和做好开工准备,复校灰线;8、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业主同意;9、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10、对工程的各工序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并进行抽检,严格对隐蔽工程的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实行旁站制度),并签字认可;11、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进行质量监理,检查其规格、性能、重量、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等;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编制主材及设备的供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到位;12、定期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及时建立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对质量保证的资料进行审查;13、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程竣工时,向业主和质监部门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4、监督承包商严格按图施工,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权对承包商不符合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规范要求的工序作出要求整改、返工的指令;对严重违反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后,有权作出暂停施工的指令;15、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或有质量疑问的材料作出替换,进行试验、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16、监督承包商严格按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线及红线外建(构)筑物进行保护;17、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并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18、帮助承包商采取科学的组织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19、协助业主参加审核工程预算和决算;20、根据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费用条款,协助业主核算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金额,并交业主审定;21、协助业主审核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及发生的费用;22、定期主持工程例会,配合业主召开各种协调会议,对有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问题,提出监理意见;23、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监理报告(周报、月报或阶段报告),定期编制监理简报;24、不得将受托的事项委托给第三人,如个别业务需委托第三人完成的,需经业主同意,但监理方对此业务负全部责任;25、检查施工单位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落实情况;26、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27、检查施工现场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8、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状况及文明、卫生情况;29、落实施工单位用电、消防及工棚安全设置到位情况;30、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抓好人员、设备及工程本身的安全;3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平面布置完善合理,材料堆放整齐;32、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杭州市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33、监理人员持证上岗;34、工程实施期间使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35、督促并落实施工承包商的防汛措施和应急方案;36、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承包商及时完成施工资料,并在工程完工时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37、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签复,以避免业主为此而额外承担风险;38、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按照质量监督机构和业主的要求完成自身的监理资料,并在完工后30天内,提供业主完整的并装订成册的监理资料一份,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会议纪要(含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各项指令及联系单)、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抽检或监理主持验收的各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隐蔽工程和其他重要的质量部位的资料,及由施工单位提供或检查的有关工程竣工技术资料。39、监理工程师必须努力使以上所有资料均经过质量监督机构的审查,并得以通过。这些技术资料还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使接收单位接收,若不合格而被退还,业主将对监理和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40、对工程前期三通一平进行监督。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1、业主应指派驻现场的代表,负责处理监理方在实施监理工程中有关事宜以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2、对监理方提出的全部报告、文件或监理工程师函及时作出答复或处理;3、业主负责该工程的征、借地工作并为监理方提供现场一间简易办公场所;4、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有权向监理方提出更换监理人员;4.1监理人员的能力不足,难以胜任所负职责;4.2现场监理人员不能或未能严格履行职责;4.3监理人员的行为有损于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廉洁性时;4.4监理人员与承包商人员发生合伙经营关系时;5、当业主发现问题直接向承包商下达指令后,应及时告知监理方;6、业主传递经设计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及承包商的各种信息应及时告知监理方;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1、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勘测资料各一份;2、开工前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附件一套;3、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资料一份;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对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工程代表为。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委托人仅免费提供办公用房一间及办公室中的桌椅,其余均由监理单位自备如:测量设备、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气象设备、打字复印设备、工程监理中需要的检测试验设备及现场临时办公用房房内的空调、饮水机、冰箱等家用电器。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1.5%(扣除税金)同时业主有权终止合同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监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工程概算为基础进行计算,实际的监理服务收费以所监理工程项目的累计审核标底价作为计算基数,中标费率不变。2、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支付合同酬金的 %;同时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进度达到 %时,支付合同酬金 %;工程进度达到 %时,支付合同酬金 %;工程进度达到 %时,支付合同酬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酬金的 %,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剩余的 %监理费。3、根据财税部门要求,监理人收取酬金时,逐次开具收据,最后结转发票。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第四十五条 奖罚办法:详见合同。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一工程监理投 标 书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监理投标文件的要约内容。监理费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是,监理人数为人,监理服务期为天,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并递交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 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⑴撤还投标书;⑵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⑶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⑵投标保证金;⑶综合说明:企业概况、业绩、特长(主要是计划进场的监理班子,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承担本工程监理业务的总体设想、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承诺意见。⑷监理大纲: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设定、监理程序、工作内容、主要监理方法、手段,监理设备(仪器)配置,主要工程的监理主案;⑸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及相应的资格、业绩简介;⑹监理费报价及组成分析和说明;⑺其它应提供的资料、文件。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联 系 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附件二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费用名称单位计算依据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合 计 万元监理费报价(大写)报价依据和说明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办法(可另附页):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附件三授权证书 :我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投标书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附件四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工程名称: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监理资质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说明: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总监代表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监理员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要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附件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工程名称:姓名出 生 年 月文 化 程 度技 术 职 称毕业院校、专业毕 业 时 间现 任 职 务从事监理工作时间监理培训证书号监理工程师证书号工作简历:注:每表一人附件六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注工程监理评标办法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 ,先评定技术标,技术标最高分值9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进行打分,并记录在综合评分表中,然后去掉最高最低分,平均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汇总应在全体评标小组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签字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技术标满分90分,包含资信业绩及能力 (30分)监理组织、措施、手段(60分)。二、评分细则1、资信业绩及能力 30分(1)投标人负责的类似工程(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近三年以来(2011年1月1日至今)获得国家级质量奖的得5分;获得省级质量奖的得3分;地(市)级质量奖的得2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得累加。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有效证明材料为下列之一: 1.获奖证书 2.相关质监部门的证明。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加分。)(2)拟派项目总监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3年及以上的得3分;3年以下1年以上的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为:余杭区本地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区外监理单位需提供余杭区住建局建管处出具的总监证保管凭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加分。)(3)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有效证明材料为下列之一: 1.已明确总监的监理委托合同 2.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4.相关质监部门的证明。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加分。)(4)企业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加分。)(5)投标人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且在有效期),获得AAA级信用企业称号的且在有效期的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本项最高3分。(投标单位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6)监理企业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得3分。县(区)、市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得1分。以获奖证书为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加分。)(7)拟派项目总监高级职称加2分、中级加1分;身体健康较好,50岁及以下加2分(含50岁)、50岁以上加1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加分。)(8)拟派项目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100%的加3分;80%以上得2分;达到70%以上得1分。(9)拟派项目总监代表到位率承诺达到100%的得2分;达到80%以上得1分,低于80%不得分。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60分(1)、监理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1—5分按照招标书要求内容全面的进行了阐述,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一般情况的加2分;较好的加4分;细致详尽的加5分。(2)、监理大纲中对相关协调管理职能是否明确。1—3分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3)、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 1—3分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4)、监理力量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2—6分基本分2分,驻地监理人员年富力强,有80%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4分。(5)、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 1—4分根据本项目分项专业需要,驻场监理人员中,专业配备(建筑、安装、装修、造价)有一项的加1分(满分为4分)。(6)、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1—6分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质量控制计划与实际质量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和效果上进行分析、评分。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4分;细致详尽的加6分。(7)、检测仪器和工具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1—5分根据所提供的工程检测仪器和工具的完整性,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完整的加3分;很完整的加5分。(8)、施工进度控制手段是否细致详尽。1—5分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进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和效果上进行分析、评分。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5分。(9)、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5分监理所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5分。(10)、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是否全面。1—5分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5分。(11)、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是否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2—8分内容全面性,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监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12)、对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0—3分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加1分;对施工的合理化建议,加1分;对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加1分。(13)、对施工班组到岗出勤率控制的考核。1—2分考核方案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以上内容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二、监理取费(10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基准价的90%作为评标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高程调整系数1.0 )。 以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分,各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分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最多扣10分。当中标侯选人出现并列时,以投标价低的排名在前,如均相同,由抽签确定中标侯选人,先抽顺序号,再抽中标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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