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10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的通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10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我市环评技术单位管理,规范技术单位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原《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机构考核方案(试行)》《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泉环保评〔2018〕13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10月份全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一、十月份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1.10月份,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117个。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评分只有60分的项目共有6个,分别为:⑴深圳市兰亭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圆机生产项目、泉州市斯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制鞋机100台项目(编制主持人:陈万宏);⑵厦门祯瑞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钢化玻璃500t、中空玻璃5000t、夹层玻璃500t项目(编制主持人:黄志涛);⑶福建省刺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市纬龙针织机械有限公司大圆机生产扩建项目(编制主持人:陈超);⑷漳州恒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盈丰花纸生产项目(编制主持人:焦自峰);⑸福建禾畅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惠安县和成日用品有限公司厂区-4#厂房、5#厂房项目(编制主持人:陈燕红)。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工程分析不全面,项目现状情况表述不完善; ②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源强等分析不完善;③环保措施要求不完善,VOCs倍量替代要求分析不到位等;④选址合理性分析不充分等。

2.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评分不及格的项目有4个:

⑴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晋江成昌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橡胶鞋底、220万双MD鞋底、 280万双IP鞋底、400万双组合鞋底项目(编制主持人:李洪民)。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工程分析不全面,缺少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分析及污染排放源强分析;②现状调查不完善,缺少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缺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③环保措施要求不完善,环境风险防范等评价内容不充分等。

⑵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市桃源大将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编制主持人:臧晓农)。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工程分析不全面,需进一步核实项目产量及生产设备等相关信息;②环保措施要求不完善,遗漏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无组织排放防护措施不全面等;③环评文件多处出现错别字,相关附件附图不清晰等。

⑶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项目(编制主持人:陈梅媛)。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现状调查不完善,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等环保手续执行情况、实际建设情况等调查不充分;②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未对项目周边的幼儿园、小学及在建的印象家园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分析;③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等表述不清晰等。

⑷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南安市泉隆石业有限公司年增产35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编制主持人:吴琳灵)。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现状调查不完善,对项目建设内容、处罚及执行情况等表述与实际不相符;对所在区域的污水处理厂调查与实际不符;②现状数据有效性论证不充分,引用的环境质量数据未明确其来源;③污染源强分析不到位,环保措施及环保管理要求不完善等。

二、处理意见

鉴于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编制“晋江成昌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橡胶鞋底、220万双MD鞋底、 280万双IP鞋底、400万双组合鞋底项目”;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编制“泉州市桃源大将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编制“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项目”;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编制“福建省南安市泉隆石业有限公司年增产35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 等环评文件过程中存在严重技术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9号)、《泉州市环评文件编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中介机构必须开展整改,加强质量管控,在3个月内分别向晋江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安溪生态环境局、南安生态环境局门提交整改报告。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⑴晋江生态环境局对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⑵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⑶安溪生态环境局对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⑷南安生态环境局对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启动失信记分机制。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专业性和审批的权威性;同时,督促相关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后续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附件:2021年10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局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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