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公务车辆清洁服务(二次)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的委托,对 大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公务车辆清洁服务(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G********6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公务车辆清洁服务(二次)
三、采购预算: 清洁车辆15元/辆次,打腊车辆30元/辆次。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大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公务车辆清洁服务(二次) | 1 | 个 |
本次采购的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大良街道办事处的公务车辆进行清洁,由采购人提供清洗场地及水电设施。本项目采用投报单价的方式,结算时按实际清洗车辆的数量计算。采购预算价人民币:清洁车辆15元/辆次,打腊车辆30元/辆次。
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工商注册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美容的相关内容,且在顺德区范围内有相关的工商登记及办事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4年3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铺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县东路38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1)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县东路38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1)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139*****61571.doc">大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公务车辆清洁服务(二次)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工商注册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美容的相关内容,且在顺德区范围内有相关的工商登记及办事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对大良街道办事处的公务车辆进行清洁,由采购人提供清洗场地及水电设施。本项目采用投报单价的方式,结算时按实际清洗车辆的数量计算。服务期为三年。二、服务内容及范围服务内容及范围详见下表:大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公务车辆清洁服务(二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金 额 (元)综合单价1车辆清洁1.清洗车辆内外,座椅辆次115.002车辆打蜡1.车辆内外打蜡辆次130.00合计辆次145.00注:投标人所报任一项目单价不得高于相应项目的采购预算单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三、服务要求 (一)管理要求1、中标人应配备先进的车辆清洗设备,采购人提供清洗场地和水电设施,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清洗车辆;2、中标人应保证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每次车辆清洗时应如实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包含如下信息:清洗日期及时间、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清洗内容、驾驶员签名、清洗满意度。中标人每月把清洗记录整理成册,做为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3、车厢内清扫的垃圾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按其危险特性加以处理;4、清洗车辆时必须具有回收处理污水的设施、设备,不得造成环境污染;5、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整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6、中标人必须安排好属下人员和不可随意安排调离固定工作人员,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7、中标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安全责任及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二)服务要求经清洗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客车的车身内外可触及部位手触无污迹;2、货车、特种车辆的车头手触无污迹,车厢或者可刷洗部位目测无泥沙;3、玻璃明亮;4、车底、车轮目测无明显泥沙。(三)设备配置的最低要求中标人为了满足本服务的要求,必须配备以下标准或以上的设备及材料:空气压缩机,吹水枪,脚垫甩干机,吸尘器,高压洗车机,洗车水蜡机,毛巾架;洗车材料必须为水蜡;打蜡材料必须为固体蜡。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拟投入的设备及材料,如果拟投入的设备及材料不满足招标要求,则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四、考评办法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车辆清洗服务建立投诉机制,每接到一次有效投诉(指经核实属于中标人原因的投诉),对中标人罚款人民币50元每次。五、其它事项及要求1、中标人的办公场地、工具、车辆存放地、员工住所自行解决。2、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3、 中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自行负责相关安全责任。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2、服务方式:由中标人全费用承包。3、服务期限: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起。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服务范围内的人工费、培训及管理费用、相关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服装的使用费用、材料费、物资费、设备折旧费、迎检措施费用、防盗费用、防火费用、防人为破坏费用及各项税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5、付款方式:5.1对于采购人所属的公务车辆,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清洗记录整理成册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核实清洗记录,于收到清洗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清洗记录按照中标价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中标人凭有效发票和验收签证单进行结算,当出现扣罚,按扣罚后的金额支付服务费。5.2对于大良街道机关大院的工作人员的私家车辆,由驾驶车辆的个人在车辆清洁完成后按中标单价即时支付,中标单价有小数位时,则按照四舍五入至整数位支付。以上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商务条款,即等同于带“★”不可负偏离的关键性要求。投标人如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1、适用范围及法律1.1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1.2 适用法律: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2、定义2.1 招标人:是指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招标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5 投标人:是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条件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2.6 中标人:经法定程序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认,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2.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法律以及政府各项法规的规定,且没有对招标要求产生重大偏离或保留。2.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9 公章:投标人所加盖的公章所刊名称为投标人法定名称,并经法定机构备案,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公章参加投标,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合格的服务3.1服务:是指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中要求的服务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及承诺的服务。3.2 知识产权:3.2.1 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3.2.2 如投标人若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3 投标人必须拥有投标服务的所有权,一切因投标服务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无关。4、投标费用的承担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费2500元整。 中标服务费收款信息如下: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凤城支行帐号:
****-********-31财务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
****-********二、招标文件说明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招标项目的各种要求,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程序,以及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等内容。2、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书、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合同书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以及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文件组成。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的澄清4.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其他方式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5、招标文件的修改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5.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至少在原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该推迟决定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5.4 投标人必须密切留意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采购信息公告网页。6、答疑会及踏勘现场6.1 本项目未有计划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应主动及时向招标人了解项目的详情。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 到达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说明1、投标的语言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文件的构成由自查表、资格性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共五部分组成。3、投标文件编制3.1具体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3.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按每个标段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或者按每个标段的要求联合装订成一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3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报价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4.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4.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4.4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5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唱标后不得做任何修改。任何要求修改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5.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的文件。5.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6.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独立投标人的名义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主体单位代为缴交。保证金仅限于采用以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不接纳现金、支票、汇票和其它票证,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时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换取回执。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递交信息如下:户名: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和桂支行帐号:
****-*******-***财务联系人:刘小姐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没收的投标保金归招标人所有: 6.6.1 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6.6.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6.6.3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6.6.4 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和拒绝、拖延履行合同义务;6.6.5 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方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料;6.6.6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6.7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8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6.6.9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录。7、投标有效期7.1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90天,中标单位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服务期截止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8.4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注明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已注明要求签名的地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名。签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9、投标文件的递交9.1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9.2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规定进行,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9.3 在接收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要求投标人填写《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此表仅作为登记之用,不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已接受其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报价/报价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0.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10.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1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11.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四、开标、评标定标1、开标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并同时宣布本项目采购预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所报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将直接导致其投标无效。1.3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投标修改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1.4 投标人对唱标内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作记录。1.5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3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六、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投标文件的初审3.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3.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3.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4、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4.1.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1.2 投标代表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4.1.3 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上限价,上限价=采购预算,即任一单价不能超过相应的采购预算单价;4.1.4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1.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1.6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1.7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4.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4.1.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4.1.10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投标报价的:如果评委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投标报价,将要求该投标人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定为无效投标;4.1.11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4.1.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招标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5、废标条件与处理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5.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5.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控制范围且招标人不能接受;5.3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5.4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终止或取消。符合第5.1-5.3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6、投标文件的澄清6.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的评价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五、评审结果确定1、授标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第一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中标通知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示中标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 shunde.gov.cn/)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daliang.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yzjs.com)2.2 中标人须在正式中标公告发出之日3天内,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核定的中标服务费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凭银行进账单原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 未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3、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3.1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经监管部门同意,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资格,在招标人愿意采纳替补候选人投标方案,且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可考虑由替补候选人填补为中标人。3.2 若没有预设替补候选者,或招标人不同意采纳替补候选人投标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3.3 若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中标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废标处理,替补候选人不得填补。3.4 对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中标资格者不得参与重新采购的投标。4、合同的订立4.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中标通知书》。4.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顺德区大良街道招投标采购中心备案。5、合同的履行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顺德区大良街道招投标采购中心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顺德区大良街道招投标采购中心备案。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3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6、质疑与处理6.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述。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 招标人或落标人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须公开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6.3 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以下述格式提交:质疑书:依据《政府采购法》及 ( 相关政府采购法规 )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我们认为(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采购活动中有几个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的__ ____权益,特提出质疑。1、(1)受损情况说明:(2)受损原因:(3)事实证据:(4)我们认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___条的“______”,…………第_____条的“_____”,…………第______条的“_______”,…………。2、…………请贵公司尽快处理为盼。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二○××年×月×日 六、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2、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3、合格有效投标人数的认定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4.1 初审:只有全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通过本阶段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为有效投标,有资格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较与评价;反之为无效投标,无资格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较与评价。4.1.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逐条进行评标。4.1.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主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技术、商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预算金额及文件制作是否满足要求等。4.2 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投标报价,将要求该投标人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定为无效投标。4.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评标委员会对项目向招标人推荐最大限度满足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