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 | ||
行政区域 | 河西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21: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光耀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旭***-********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光耀***-********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HX-2021-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的编外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熟悉人事手续、社保公积金、各项申报、政策咨询等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还应具备常规的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人数:227人(具体服务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3.工作内容及基本要求:
(1)为采购人提供社保、公积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等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2)为采购人提供针对突发应急劳动关系等咨询服务;
(3)协助采购人针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
(4)为采购人代办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退工退党手续,失业金申报审批手续;
(5)为采购人代办录工、退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公积金变动及申报等手续;
(6)为采购人代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报销手续(包括工伤认定);
(7)为采购人代办档案存放及各类社保报表;
(8)协助采购人办理符合条件的职称申报及各项补助的申报;
(9)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10)其他未列明但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出具的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四)2021年1月份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五)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方式: 递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1号
联系方式:郑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谢光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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