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金寨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2.5万亩建设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措施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提高耕地质量。突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前提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重点建设小农户急需的灌排渠系、机耕生产道路等设施,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创新试点。

三、建设模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模式。

(一)统一规划布局。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考虑各乡镇建设需求、资源禀赋、工作绩效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能够上图入库等因素,统一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统一科学编制初步设计,确保规划设计的可行性、科学性、前瞻性。

(二)统一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建设、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内容。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理、审计和农民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三)统一组织实施。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统筹整合各渠道农田建设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公示公告、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

(四)统一验收考核。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调度,序时监测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要求,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考核、评价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统一上图入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移交等工作。利用全省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交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把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阶段相关信息全部上图入库。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年度建设任务,结合各乡镇建设需求、资源禀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因素,统筹规划布局,2021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

(二)编制设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建设任务,组织镇、村和设计人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在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2021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实施。在收到省、市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后,尽快组织项目乡镇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开工建设等工作。确保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2021年12月底前年度项目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上。

(四)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开展自验,县农业农村局在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市级验收合格的项目,要迅速做好上图入库工作。项目县级初验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五)评价激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收集整理绩效管理及激励评价考核材料,对上年度和本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全面评价。在2021年12月15日前上报绩效管理及激励评价材料。

五、工程管理

(一)按期施工完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期施工完工,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二)推行项目法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项目法人为项目建设乡镇。

(三)严格项目调整或终止。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谁终止”的原则,项目调整或终止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终止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转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四)加强项目调度。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皖农建〔2019〕6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皖农建函〔2021〕286号)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每月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凝聚汇集各方力量,认真组织落实农田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乡镇作为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高标准农田考核评价制度,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通报表扬。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项目乡镇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主动与上级沟通联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附件: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表

2021年金寨县农田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表

序号

乡镇

任务(万亩)

其中:高效节灌

(万亩)

备注

合计

2.5

0.05

1

白塔畈镇

1.4

0.03

2

汤家汇镇

0.3

3

南溪镇

0.3

4

双河镇

0.48

5

青山镇

0.02

0.02


金寨县农田建设工程运行方案

为巩固农田建设成果,长久持续发挥农田建设效益,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要求,结合《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皖农建〔2019〕157号)、《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巩固农田建设成果,长久持续发挥建设效益,确保年度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合格后,在一个月内进行资产移交,履行管护责任。

二、主体责任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一)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建后管护的监管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监管职责,负责与村(或经营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对辖区内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各行政村建立管护组织,明晰管护职责;整理、汇总、上报村级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情况;建立工程管护档案等。

(二)县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三、管养举措

(一)明确管护范围与要求。一是灌排系统。保证各类渠道、排水沟和渠系建筑物能够正常使用并且无安全隐患,满足规定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和排涝标准;二是田间道路。保证道路系统完好,路面平整,通行顺畅;三是输配电工程。保证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四是公示标牌和标志。保证公示标牌和标志完好,信息完整,设施安全。

(二)明确管护主体与职责。农田建设工程管护主体,根据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确定。一是受益范围明确为某一行政村的,项目工程由村民委员会直接负责或委托受益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行管护。二是受益范围跨行政村的,由乡(镇)政府直接负责或监督村民委员会进行管护。三是受益范围跨乡(镇)的,由县政府直接负责或委托所属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护。四是由新型经营主体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由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管护。各类管护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擅自将工程及设备变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明确工程管护模式。根据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管护模式。一是专业组织管护模式。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受益农户通过成立管护协会、村民理事会等形式,对辖区内田间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并接受乡(镇)、村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专职管护员管护模式。由村委会将建成后项目区域管护的范围、内容、管护期、报酬、职责张榜公布,聘用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管护员履行管护职责,并接受受益群众和乡(镇)的监督;三是流转主体管护模式。对土地已经规模流转的农田建设工程,由流转经营主体进行管护。负责田间工程设施的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管护主体接受受益群众和乡(镇)的监督;四是其他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情况下,拓展管护渠道,采取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等其他方式进行管护。

四、运行机制

(一)按照建管结合的要求,鼓励和支持管护主体提前介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的相关环节,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为后续管护奠定基础。

(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资产移交,按规定办理工程及管护工作移交手续。

(三)管护主体要认真开展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认真履行管护责任,保证农田建设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对破坏农田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管护主体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四)县农业农村局每年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工程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工程管护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帮助管护主体解决管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五、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根据农田建后管护实际需求,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多元筹集资金用于工程管护。一是政府支持农田建设形成的工程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二是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从集体经济收益中安排或在工程运行收益中按适当比例提取的费用;三是在符合一事一议政策前提下,村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的投工投劳;四是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农田建后工程管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凝聚各方力量,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农田建设管护工作。

(二)完善管护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管护制度,建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管护工作落实。

(三)建立管养台账。加强管护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建立工程管护工作台账,做好管养记录,确保管护人员熟悉工程技术性能和管养流程。

(四)严格评价激励。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细则(试行)(皖农建〔2019〕67号),加大对农田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纳入评价激励考评。对农田建设工程管护不到位、运行质量差、群众反映大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金寨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2.5万亩建设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措施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提高耕地质量。突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前提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重点建设小农户急需的灌排渠系、机耕生产道路等设施,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创新试点。

三、建设模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模式。

(一)统一规划布局。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考虑各乡镇建设需求、资源禀赋、工作绩效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能够上图入库等因素,统一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统一科学编制初步设计,确保规划设计的可行性、科学性、前瞻性。

(二)统一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建设、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内容。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理、审计和农民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三)统一组织实施。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统筹整合各渠道农田建设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公示公告、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

(四)统一验收考核。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调度,序时监测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要求,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考核、评价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统一上图入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移交等工作。利用全省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交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把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阶段相关信息全部上图入库。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年度建设任务,结合各乡镇建设需求、资源禀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因素,统筹规划布局,2021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

(二)编制设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建设任务,组织镇、村和设计人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在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2021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实施。在收到省、市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后,尽快组织项目乡镇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开工建设等工作。确保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2021年12月底前年度项目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上。

(四)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开展自验,县农业农村局在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市级验收合格的项目,要迅速做好上图入库工作。项目县级初验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五)评价激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收集整理绩效管理及激励评价考核材料,对上年度和本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全面评价。在2021年12月15日前上报绩效管理及激励评价材料。

五、工程管理

(一)按期施工完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期施工完工,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二)推行项目法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项目法人为项目建设乡镇。

(三)严格项目调整或终止。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谁终止”的原则,项目调整或终止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终止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转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四)加强项目调度。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皖农建〔2019〕6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皖农建函〔2021〕286号)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每月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凝聚汇集各方力量,认真组织落实农田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乡镇作为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高标准农田考核评价制度,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通报表扬。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项目乡镇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主动与上级沟通联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附件:2021年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表

2021年金寨县农田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表

序号

乡镇

任务(万亩)

其中:高效节灌

(万亩)

备注

合计

2.5

0.05

1

白塔畈镇

1.4

0.03

2

汤家汇镇

0.3

3

南溪镇

0.3

4

双河镇

0.48

5

青山镇

0.02

0.02


金寨县农田建设工程运行方案

为巩固农田建设成果,长久持续发挥农田建设效益,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要求,结合《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皖农建〔2019〕157号)、《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巩固农田建设成果,长久持续发挥建设效益,确保年度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合格后,在一个月内进行资产移交,履行管护责任。

二、主体责任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一)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建后管护的监管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监管职责,负责与村(或经营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对辖区内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各行政村建立管护组织,明晰管护职责;整理、汇总、上报村级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情况;建立工程管护档案等。

(二)县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三、管养举措

(一)明确管护范围与要求。一是灌排系统。保证各类渠道、排水沟和渠系建筑物能够正常使用并且无安全隐患,满足规定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和排涝标准;二是田间道路。保证道路系统完好,路面平整,通行顺畅;三是输配电工程。保证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四是公示标牌和标志。保证公示标牌和标志完好,信息完整,设施安全。

(二)明确管护主体与职责。农田建设工程管护主体,根据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确定。一是受益范围明确为某一行政村的,项目工程由村民委员会直接负责或委托受益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行管护。二是受益范围跨行政村的,由乡(镇)政府直接负责或监督村民委员会进行管护。三是受益范围跨乡(镇)的,由县政府直接负责或委托所属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护。四是由新型经营主体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由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管护。各类管护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擅自将工程及设备变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明确工程管护模式。根据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管护模式。一是专业组织管护模式。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受益农户通过成立管护协会、村民理事会等形式,对辖区内田间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并接受乡(镇)、村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专职管护员管护模式。由村委会将建成后项目区域管护的范围、内容、管护期、报酬、职责张榜公布,聘用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管护员履行管护职责,并接受受益群众和乡(镇)的监督;三是流转主体管护模式。对土地已经规模流转的农田建设工程,由流转经营主体进行管护。负责田间工程设施的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管护主体接受受益群众和乡(镇)的监督;四是其他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情况下,拓展管护渠道,采取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等其他方式进行管护。

四、运行机制

(一)按照建管结合的要求,鼓励和支持管护主体提前介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的相关环节,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为后续管护奠定基础。

(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资产移交,按规定办理工程及管护工作移交手续。

(三)管护主体要认真开展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认真履行管护责任,保证农田建设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对破坏农田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管护主体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四)县农业农村局每年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工程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工程管护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帮助管护主体解决管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五、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根据农田建后管护实际需求,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多元筹集资金用于工程管护。一是政府支持农田建设形成的工程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二是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从集体经济收益中安排或在工程运行收益中按适当比例提取的费用;三是在符合一事一议政策前提下,村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的投工投劳;四是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农田建后工程管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凝聚各方力量,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农田建设管护工作。

(二)完善管护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管护制度,建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管护工作落实。

(三)建立管养台账。加强管护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建立工程管护工作台账,做好管养记录,确保管护人员熟悉工程技术性能和管养流程。

(四)严格评价激励。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细则(试行)(皖农建〔2019〕67号),加大对农田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纳入评价激励考评。对农田建设工程管护不到位、运行质量差、群众反映大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实施方案 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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