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及周边配套工程房屋拆除招标公告
有轨电车及周边配套工程房屋拆除招标公告
淮安市清河区有轨电车及周边配套工程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对淮安市清河区有轨电车及周边配套工程房屋拆除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拆除公司,欢迎合格的拆除公司参加竞标。
一、 项目概况:
(1)房屋拆除范围: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具体见谈判文件)。
(2)工程地点:清河区。
(3)工期:按谈判文件的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谈判的所有事项以谈判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所有的必要合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拆除企业。
(2)参加投标的拆除企业必须具备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拆除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必须有效),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现有效。
(3)凡发生过拆除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准参加此次招投标。
(4)投标企业必须是本地企业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拆除企业的代表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无弄虚作假承诺书,企业无转包、非法分包、挂靠行为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谈判保证金:谈判前需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购买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于2014年3月17日—2014年3月21日下午16:00(周末除外)前到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610室(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企业法人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林电话:180*****234
(2)招标人(技术咨询):秦主任 电话:151*****185
招标代理人:(公章) 招标人:(公章)
经办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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