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湾桥南引道西侧绿地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河湾桥南引道西侧绿地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河湾桥南引道西侧绿地景观项目施工
河湾桥南引道西侧绿地景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湾桥南引道西侧绿地景观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都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都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河湾桥南引道西侧。建设规模:园林小品、甬道铺设,休息场所、照明、绿化等,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计划工期:2014年4月20日开工,2014年10月31日竣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9 日至2014年 3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庆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乐都区滨河路11号,住建局办公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青海省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都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乐都区滨河路11号
邮 编: 810700
联 系 人: 刘孟德
电 话: 139*****19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庆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乐都区滨河路11号
邮 编: 810700
联 系 人: 尹香芬
电 话: 136*****706
传 真: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乐都支行
201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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