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人防警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人防警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人防警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1 16:27 发布人: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HC[2021]0129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93312; 计划编号:[2021]0124
项目名称: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人防警报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330,800.00元
采购需求:人民防空警报器(中央控制器)1台,人防警报器(电声警报一体机)9台。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之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2501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携带网上成功报名截图在上述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塔河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25层
联系方式:李女士 ****-********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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