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图书 招标公告
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图书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图书类预选供应商范围内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图书类预选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图书采购
2.项目编号:LHJYJ********02959A
3.标的:
采购条目流水号 |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需求 |
1 | 图书 | 1 | 批 | 980,000.00 | 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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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及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采购管理系统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3.供应商须按截图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下载扫描件(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详见 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5.供应商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如实填写需求响应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登录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采购管理系统网站,在网上进行“投标响应”、下载查看竞价文件。
(2)答疑。投标供应商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单位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3)报价。被推荐的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销。
(4)确定竞价结果。按照成交原则,确定中标人。
(5)发布成交公告。在竞价截止后三天内确定中标人并发布成交公告。
(6)领取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自行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采购管理系统打印中标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投标响应/报价/供应商提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00
(2)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00
(3)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4)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7日 09:00
四、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内容等要求。竞价应答文件内容包含报价和服务方案。
3.本竞价文件格式适用于预算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图书类项目,采取实际金额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4.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定标方式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五、竞价实施规则:
1.采购公告。由采购人或招标单位发布采购公告,提出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布财政预算。采购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日历日,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竞标流程及规则。公开竞价。供应商登录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价并提交服务方案,以服务方案实质性性满足采购需求、资格审查符合的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3.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供应商的竞价应答文件必须提供最优服务方案及报价。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3.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提交或服务需求填写不完整。
4.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报价未按本项目竞价需求文件约定的报价要求填报。
七、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3.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4.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采购项目的中标及下周期的竞价资格。
6.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并实施联合惩戒。
7.中标单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约的,自中标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参加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活动。
八、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及招标单位受理质疑后,将按照自行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合同履约:
1.竞价项目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资格,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龙华区教育局将对实施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履约不合格的,将取消下一周期竞价资格。
十、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采购管理系统网站(https://ilh.szlhq.gov.cn/jyjcg/),在该网站公布的与本次竞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
3.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单位名称: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龙华区景龙建设路和东环一路交叉口西南侧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7*****529
2.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招标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000
网上操作咨询:181*****098
业务咨询电话:155*****430
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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