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OLP光保护设备招标公告

电信OLP光保护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就(2014年新疆电信OLP光保护设备)所需的货物、服务和售后进行采购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次招标对OLP光保护项目全部设备进行招标(光保护4U子框、光保护电源盘、光保护主控盘、光保护1:1单盘、DCM模块、EDFA模块、高回损衰耗器、FC尾纤跳线、光保护系统网管)。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原厂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原厂报名需提供其产品自主研发证明,原厂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原厂授权函,同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报名。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年内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投标人必须在新疆域内设立办事机构,并承诺如果中标将在中标地区设立办事处和备件库,配备充足技术力量,技术力量和备件库规模应满足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的能力。
6)、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具备第三方权威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拟投标产品应具备近三年内三个及以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省级公司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价格、折扣等信息可隐去,必须保留完整产品信息和采购数量,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8)、信誉要求: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拟投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1时00分至下午19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11时00分,提交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办公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办公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
邮编:830002
联系人:汪 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180*****543@189.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号:****************0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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