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道路标志、隔离护栏、交通标线、新建及改造智能交通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620.0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总投资(万元):620.04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道路标志、隔离护栏、交通标线、新建及改造智能交通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07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招标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RKZB2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

2.2计划工期:中标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2.3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招标范围:道路标志、隔离护栏、交通标线、新建及改造智能交通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5建设规模:道路中心护栏拆除1526米、改造新建1765米,标志牌581套,施划标线318平方米,现有标线清除60平方米,11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系统等。

2.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620.045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满足(1)或(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后)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派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3市政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须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查询方式的,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3.14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时间及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李响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4室

联系人:汤欣欣

电 话:189*****09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于工:****-********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 技术开发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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