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和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2014年4月14日)投标邀请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第四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GGPC-[2014]047A,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和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14]047A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212.44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
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校园内安保、清洁、绿化养护、宿舍管理及水电木设备维修服务。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交易中心只接受已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4月13日(含公示时间在内)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3月28日前位于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
3月28日后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18、19号窗。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①供应商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供应商卡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②《投标报名登记表》,③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④《公平竞争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说明:交易中心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已报名购买GGPC-[2014]047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报名登记,凭原工本费收据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购买(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七、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
集中地点:荔湾区康王北路太保直街1号
联系人:吴先生 (020) ********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p.org)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第四中学
采购人地址:荔湾区康王北路太保直街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3月28日前位于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
3月28日后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办公室
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3月28日前使用)(020)********;传真:********
(3月28日后使用)(020) ********、********;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20) ********(3月28日前使用);(020)********转(3月28日后使用)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一般要求(一)投标的费用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中心按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13〕725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采购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备注中标金额<100万元1.2%1.2%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0.88%0.64%0.56%(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中心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四)纪律与保密事项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五)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六)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试点地区,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在公司或分公司设立地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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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78***-********/
180*****459安国山何嘉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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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75李世杰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
****-********本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1.投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特指上述3家担保公司,下同)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中心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履约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3.融资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应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二、质疑与投诉(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二)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三)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服务文件等构成。商务文件、服务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分别单独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二)投标文件的编写1.★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中心,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3.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5.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8.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三)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1.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收件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和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14]047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开标地点。2.采购中心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 未按要求密封的;(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3.采购中心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4.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中心。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六)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与采购中心签订《预存保证金协议》、已领“预存保证金卡”的投标人不必再交投标保证金。2.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两种方式提交:(1)银行转账。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开户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并请注明“事由:2014-047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20)
********廖小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在采购中心前台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2)投标担保函。采取本章“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所述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原件与投标商务文件正本一起装订成册。4.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预存保证金卡递交投标文件。如需采购中心核实出具证明而造成投标延误的,由投标人自负。5.对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随招标文件一同发放,开标当日交回采购中心)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对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在保证期间结束或保证责任终止后自动失效,采购中心不予退回。6.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020)
********杨小姐。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或由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专业担保机构承担保证责任:(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广州市第四中学创办于1917年,是一所现代化新型的教学功能齐全的公办中学。广州四中有三个校区,高中部位于荔湾区康王北路太保直街1号,初中部康王校区位于康王中路113号,初中部逸彩新世界校区位于芳兴路36号。目前学校高中部共有36个教学班,初中部康王中校区有16个教学班,初中部逸彩新世界校区有14个教学班。共有学生约3200人。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校园内安保、清洁、绿化养护、宿舍管理及水电木设备维修服务。二、项目服务范围(一)学校内安保工作。(二)办公室、校内公共区域卫生清洁。(三)绿化养护。(四)学生宿舍管理。(五)水电木设备维修。三、人员配备要求序号类别人员配置(人数)条件1保安服务(保安员)22保安员年龄要求为20-45岁,并执有效的保安上岗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2绿化服务(绿化工)4年龄25-55岁,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3清洁保洁服务(清洁工)20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4宿舍管理服务(宿管员)5年龄20-45岁,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其中至少1人需依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医学处方权,能独立对生病学生开药。1人兼任物业主管和总务勤杂。电工服务(电水木工)3年龄23-45岁,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获得高低压电工上岗证,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合 计54注:本项目按上述人员配置要求报价,但按每月实际服务人员和人数结算每月服务费。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电水木管理服务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测试及监督、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2.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4.供电系统(1)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2)限电、停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采购人的办公室、食堂及各级组;(3)配电室管理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4)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5)公用照明、通讯、邮政设备设施齐全,工作正常。(二)清洁保洁管理服务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校园环境卫生达广州市“创卫”、“创文”的要求;2.环卫设施齐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3.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公共走道、地下室、天台、功能室、办公室、水沟和校外围墙门前三包范围等所有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三)绿化管理服务1.绿地面积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2.绿化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3.每天有专人对树木、花草进行浇水、修剪,并定期施肥。4.对学生的假山、喷泉和鱼池等景观进行保养和管理。(四)治安保卫管理服务1.实行封闭式管理;2.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3.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4.危及师生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5.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6.学生上放学,指挥车辆,保护学生过马路。(五)宿舍管理服务1.负责对住宿生进行管理,协助生活教师对学生的住宿情况评比、整理内务、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2.参与宿舍出墙报、黑板报、并征稿、写稿等工作;3.对学生晚睡情况检查,熄灯后每20分钟巡查一次楼层,直到学生全部入睡;整理一天住宿生考勤登记表,给无故缺勤的学生家长打电话问明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统计请假学生名单;填写工作日记;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有关学生宿舍管理的事务;4.学生出入管理;5.学生宿舍内务评比;6.学生宿舍每日早晨、中午、晚上的清场、巡查管理;7.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的维护、安全管理;8.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生活及学习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五、管理指标管理服务应达到以下各项指标: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8%。3.保持完好的校区绿化。每天有专人对绿化区进行浇灌、除草。要定期施肥、杀虫、剪枝等。因为管理不到位而使树木、草场发生病虫害、枯萎,应负责补种或经济补偿。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5.设备完好率100%。6.零修、报修及时率98%,零修合格率100%。7.学校师生、领导满意率95%。8.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若有效投诉5-10次以内,扣当月物管费5%; 11-15次以内,扣当月物管费10%;16-20次,扣当月物管费20%;20次以上,扣当月物管费50%。9.满足学校及上级单位的检查要求标准。六、费用说明(一)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在校内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的保安员的集体宿舍床位。(二)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一切因工作需要开支的费用。水电木维修配件等维修费用、大型贵重工具由采购人审定后提供;随身工作小型用具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三)所有维修零配件由采购人负责。(四)绿化苗木、肥料、农药、种子由采购人负责。(五)★服务人员工资: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下列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序号类别工资待遇备注1保安员工资每月每人不低于2100元。1、每人每年另外安排1200元统一用于对所有工作人员两个期末绩效工资(依据个人的工作状况发放)和节假日慰问金。2、服务人员请假按工资待遇标准(每月以22.5工作日计算)扣发工资,并且这部分资金用于统一绩效部分。2绿化工工资每月每人不低于2100元。3清洁工工资每月每人不低于1800元。4宿舍管理员工资每月每人不低于3400元。有医学处方权的宿管员每月不低于4400元,兼任物业主管和总务勤杂人员不低于3600元。5电水木工工资每月每人不低于2800元。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12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政策调整因素,在服务期内,除个别人员因政府对最低工资调整而没达到规定最低工资的,采购人依差额进行调整外,其他已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采购人不再增加服务费用。(六)经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采购人可按实际情况在服务总额和支出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服务内容作出一定的调整。(七)采购人每月按实际服务人员和人数支付服务费用。(八)投标报价必须分保安服务、绿化服务、清洁服务、宿舍管理服务、电木水工服务五项内容报价,评标时则以五项的总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七、其他说明(一)中标供应商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如服务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二)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如有服务人员调离,需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离。(三)中标供应商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终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本项目不能分包、转包。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如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严重影响学校正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有教师对服务质量不满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或更换服务人员的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更换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九、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计算,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的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十、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合同总额的3%。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一年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二)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取《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由银行或是广东省政府采购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若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函在合同有效期满15个工作日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