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保密局 |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人民路178号 |
联系人:龙凤宇电话:*******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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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第一册 *******">第二册 |
供应商资格要求: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③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其它产品资质详见第八章具体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已注册并取得“供应商资格注册通知书”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网上操作程序自行下载;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www.zfcg.hd.gov.cn注册,经审核后按“①”获取(主页有“在线培训”视频,演示如何投标响应、上传投标文件等);③已在网上注册但未取得“供应商资格注册通知书”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任何时间或开标现场向资格注册联系人提供供应商资格注册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否则注册无效。(注册、审核均免费) |
资格注册联系人:李先生、郭小姐电话:****-*******(6) |
发售(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3月20日 08:30 到 2014年03月29日 17:30 |
招标文件售价(电子版): A包:0(元),B包:0(元),C包:0(元);售后不退; |
开标时间: 2014年04月10日 09:30 |
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开始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开始前30分钟 |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
标前负责人:武女士电话:****-******* |
标后负责人:申先生电话:****-******* |
开户名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户银行:建行邯郸分行账号:130*****608********2 |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HDCGP2013A1018_002717项目名称:邯郸市保密局档案、保密设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日期:见投标邀请书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总目录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方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第二册 第五章 投标邀请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第七章 合同资料表第八章 招标货物及技术规格 目录第一册第一章投标方须知…………………………………………………………………………………(5-15)一、说明 …………………………………………………………………………………………………(5)1.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方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 …………………………………………………………………………………………(5-6)4.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的澄清6.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9)7.投标的语言8.投标文件构成9.投标函的编写10.投标报价11.投标货币12.证明投标方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编写、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10)17.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 18.投标截止期 19.迟交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0-13)21.开标22.组建评标委员会23.投标文件的初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25.评标26.确定预中标方27.注意事项六、授予合同…………………………………………………………………………………………(13-15)28.预中标、中标结果的公示 29. 中标通知书 30.履约保证金31.招标服务费32. 签订合同 33.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七、其它…………………………………………………………………………………………………(15)第二章 合同条款……………………………………………………………………………………(16-23)l.定义2.适用性3.来源地4.标准5.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6.知识产权7.履约保证金 8.检验和测试 9.包装 10.装运标记 11.交货 12.运输13.伴随服务 14. 备件 15.保证 16.索赔 17.付款 18.价格 19.变更指令 20.合同修改 21.转让和分包 22.卖方履约延误 23.误期赔偿费 24.违约终止合同25.不可抗力 26.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7.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8.争端的解决 29.合同语言 30.适用法律31.通知36.税和关税33.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三章合同格式 …………………………………………………………………………………(24-25)第四章附件 ………………………………………………………………………………………(26-41)附件1.投标书格式…………………………………………………………………………………(26)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27)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28)附件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格式…………………………………………………………(29)附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30)附件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31)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32)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格式…………………………………………………………………………(33)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说明 ………………………………………………………………(34-41)第二册第五章投标邀请书………………………………………………………………………………(43)第六章投标资料表………………………………………………………………………………(45)第七章合同条款资料表………………………………………………………………………(50)第八章招标货物及技术规格…………………………………………………………………(51) 第一章投标方须知一、说 明1.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的投标方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项目情况见投标资料表。1.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根据法律由政府专门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次组织招标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1.3合格投标方的资格条件投标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投标活动的具有承担采购项目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1)投标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方条件;(2)投标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3)投标方不得与采购人委托的咨询公司、附属机构(包括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有任何关联。本次招标的投标方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和投标资料表内容。2.资金来源2.1 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政府采购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已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拟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投标费用3.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其他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分两册共八章,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投标方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附件第二册第五章投标邀请第六章投标资料表第七章合同条款资料表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2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其中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要求的,投标方及潜在投标方均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5.招标文件的澄清5.1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方具有约束力。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潜在投标方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按5.1执行。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方具有约束力。6.2 为使投标方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所有与采购人及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方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8.投标文件的构成8.1 投标方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本须知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开标一览表;(2)按照本须知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方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据。(5)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9.投标函的编写9.1 投标方应完整的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其他规定内容。10. 投标报价10.1投标方应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的费用,也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漏报或少报,否则,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评标时将其他潜在投标方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1)货物的EXW(出厂)价;(2)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费;(3)交货(工)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4)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5)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10.3投标方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3.5条规定,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 投标货币11.1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用人民币报价。12. 证明投标方合格资格的文件12.1投标方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方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应注明主投人和从投人,明确各方在本项目投标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2.2投标方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1)证明投标方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2)证明投标方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3)投标方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12.3如投标方为贸易公司(代理),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方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附件9-5)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盖章复印无效)的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亦视为原件。12.4 招标文件各部分所述的各种资质材料、证明文件等,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须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供。中标方原件于公示期满后退还,未中标方的原件在招标结束后既退还投标方。除另有规定外,未提供原件或无正当途径证明其复印件真实有效性的,均有导致投标资格无效或落标的可能。(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以上证明文件公证书原件视为证明文件的原件;已在本中心通过资格注册的可不提供供应商资格注册基本原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投标方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13.3 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技术偏离表。(2)货物从采购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13.4 投标方在阐述上述第13.3(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方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因投标方的不正当行为使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8条的规定没收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14.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现金或投标方有效的转帐支票、现金支票(适用于邯郸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邯郸市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4.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1和14.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4.5 未中标的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方。14.6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第30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第31条规定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4.7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14.8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方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扰乱招投标活动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3)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4)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中标方未按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暂不收取招标服务费不适用本款)。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15.2 按第6条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和投标方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编写、式样和签署16.1投标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6.2 投标方应按第8条要求的内容制作电子文档和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投报多包则分包制作)。涉及资质证明材料、实物证明材料和宣传图册以及其他形式的证明资料原件的,可不制作为电子文档,但复印件须做入纸质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结束退还投标方。16.3 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以Microsoft word文件格式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文件要装订成册(开标时如有散页将不作为招标文件内容),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6.4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内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16.5 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16.6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方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17.1 采购方于开标时间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方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资质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如投标方投报多个包组,则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签署、密封、上传、递交)。17.2 招标文件各部分所示资质材料、证明文件等原件,可不分包组、无须密封,但应放置在同一个包装袋内,并签署投标方名称。开标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行接收任何投标方的外来证明资料。17.3 电子文档通过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上传(按所投包号不同,投标文件内容和报价可多次上传,后一次上传记录覆盖前一次上传记录,系统仅提取最后一次上传内容,在投标时间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封闭上传入口)。17.4 (重要提示)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上传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两项缺一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在上传电子文档的同时,必须填写投标报价一并上传,否则,出现报价为零现象,则按废标处理。17.5 (重要提示)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单独打印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与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一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盒)内。17.6 外层封袋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17.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方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期18.1 投标方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和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开标地址。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1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方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时间内,投标方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4.8条的规定被没收。20.投标方的风险投标方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资格无效或落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所有投标方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由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并主持开标。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到场监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21.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方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方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合格投标方的投标。21.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方。21.4 开标过程应当由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22.评标委员会22.1 评标工作由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22.2 评标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专家性质及名额,由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在项目开标前一小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临时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正式委托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但在招标质询、澄清过程中投标方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需回避的,应及时向采购方或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该评委回避的书面申请。核实后确实符合回避条件的,及时更换该评委。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方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方不接受以上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电子文档报价与纸质谈判文件报价在十位(不含)以上不符的为无效。23.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方的相对排序。23.4 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错误、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电子文档与低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总价、技术说明、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符等内容存在重大偏差或不一致,以及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其它未尽资料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决议为准。2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5.1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方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利害关系的;(3)投标方资质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或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23.5.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投标方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4)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23.5.3 除上述已经明确的无效投标、废标条款外,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项目要求的。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方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5.评标25.1 评标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方,并独立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各方的干扰。25.2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项目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意向等,均不得也不应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的任何人员透露。25.3 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投标方所进行的干扰评标委员会评定或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资格无效25.4 如出现网络问题或其他不可遇见情况导致网络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评标委员会的评定可转为网下手工评定,并将此变化通知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26.确定中标候选人26.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除第31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则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选择评标价最低的投标方,将为项目中标候选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方,将为中标候选人。(3)采用性价比法的,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27.注意事项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投标方试图对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2 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方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采购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评定。27.3 招标结束,评标委员会不退还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27.4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方:(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方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的。六、授予合同28.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和最终审查28.1 中标候选人产生后,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8.2 如有必要,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专家将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对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后,以书面考察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作废,并按28.3及政府采购其他规定执行。28.3在公示期内如有对中标候选人经营行为、供应商资格(商务、技术、资质)、提供的产品、服务或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影响中标结果公正性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确实影响了招标结果公正性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作废,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在此情况下,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综合考虑采购人需求和采购项目评定情况,决定是否将中标人资格授予综合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第二名(依次类推)或重新组织项目招标。除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外,本中心不承担因项目废标、重新招标及中标结果的改变对本项目所有投标方产生的其他影响。28.4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各方均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后,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签发《中标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29.1 《中标通知书》作为项目招标结果的重要依据和合同货款支付的重要条件,对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和中标人均有法律约束力。30.履约保证金30.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资料表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条及第31条、32条规定执行,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参照28.3执行。31.授予合同31.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正当理由,中标人、采购人不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故意拖延、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否则已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已供货的全部退货并扣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中标单位和接受转让单位三年内均不得参与邯郸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31.3 采购人、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应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31.4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确定可中止合同执行,在此情况下参照28.3执行。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2.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在不超过中标金额10%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3.1 如出现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 它34、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取消资格、废标等情形的,由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认定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执行。35、投标方具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拒绝、无效、取消资格、废标等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承担法律。36、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和省、市相关规定、管理办法执行。37、本招标文件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编制的,解释权属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合 同 条 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和/或其它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的单位。(7)“卖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9)“日”指日历日。2.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来源地3.1 本款所述的“来源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标准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5.1 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由对方或对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 除了合同本身和履行本合同之外,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如果对方有要求,另一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对方。6.知识产权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7.履约保证金7.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2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3)由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7.3 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8.检验和测试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8.4 买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8.6 货物抵达现场后,由买方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检验部门(第三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部门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90日内向卖方提出索赔。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8.8 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9.包装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检验检疫局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并出具有关熏蒸证明。10. 装运标记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唛头)(4)收货人编号(5)目的港(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11.交货11.1 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卖方应按照规定的条件交货。11.2 卖方应在货物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等通知买方。12.运输12.1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交货现场相应的运输、仓储、保管等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13.伴随服务13.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产品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3.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13.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4.备件14.1 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4.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5.保证15.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5.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现场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以先发生的为准。15.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5.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5.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6.索赔16.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5条或合同的其它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6.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卖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7.付款17.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18.价格18.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伴随服务收取的价格在本合同中给出。19.变更指令19.1 根据合同条款第31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变更指令后30日内提出。20.合同修改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1.转让和分包21.1 除联合投标体事先约定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2 除联合投标体事先约定外,卖方不得分包合同货物和对分包货物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3 按联合投标协议对合同货物进行转让和分包的,联合体各方不能解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和义务。22.卖方履约延误22.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2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2.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2.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3.误期赔偿费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违约终止合同24.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①“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4.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5.不可抗力 25.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5.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6.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6.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7.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7.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7.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所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8.争端的解决28.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日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28.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28.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8.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8.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9.合同语言29.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0.适用法律30.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1.通知31.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2.税和关税3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2.2 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及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3.合同生效及其他33.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3.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3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9-4) 第三章合同格式邯郸市保密局档案、保密设备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购销合同甲方:乙方: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甲方委托并根据其采购申请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邯郸市保密局档案、保密设备项目的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一、甲乙双方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基础。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本合同内容和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其他附件应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二、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三、供货时间及地点2014年 月 日前甲方指定位置。四、项目的实施和验收1、按产品检验报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执行。2、甲乙方双方可在此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通用的规范化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经友好协商,形成新的验收标准。五、付款条件和方式: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凭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邯郸市政府采购申请书》(第四联)、《邯郸市政府采购验收单》,甲方出具的《邯郸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出的正式发票及复印件向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付款。付款方式:根据付款条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签字盖章后,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工作时限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正式发票。余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后,凭合同原件和甲方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邯郸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签字盖章确认后,由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办结时限内支付。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产品或服务)、项目规格、工程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延误时间并造成项目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4、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本合同的履行。5、经使用单位确认乙方改用非要求材料的,按原要求材料总货款的5倍处罚。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十一、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公室和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盖章) (盖章)日期:2014年 月日日期:2014年 月 日第四章附件附件1.投标书格式投 标 书致: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已上传的电子文档):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货物说明一览表4. 技术规格偏离表5. 商务条款偏离表6. 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 资格证明文件8. 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2.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有效期日数)日历日。5.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 根据投标方须知第1条的规定,我方承诺,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7.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方名称: 投标方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方全称(盖章):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元)投标保证金(元)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总计投标方代表签字: 注:1、本表为方便开标唱标,应按投标方须知中要求另外单独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并签字有效,并与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密封在一起提交。2、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的总报价、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否则投标方承担被拒绝的风险。产品的单价和总价应包括制造和装配产品所使用的材料、部件、运抵交货地点的运输、培训、售后、保险及产品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等。3、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价折扣声明、其他招标人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等。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方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质保期限其他说明1货物12货物23 ……4备品备件(如需发生)5安装、调试、检验6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7运费和保险费8其他9税金10……总计人民币大写:投标方代表签字: 注:1、以上报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指导、各种税金和其他服务等费用,如果单价计算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应对该项目(包)提供的全部产品(备品备件如需发生)做出详细说明。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可另行制表或附相关说明资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附件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如需发生)格式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如需发生)投标方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制造商备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总 计投标方代表签字: 注:1.此表名称栏填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名称;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分项填写。 附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参数配置详细说明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交货期其他投标人代表签字:注:1、必须对产品品牌(仅限有具体指向产品,但按国家规定不属于品牌经营的除外)、系列(如果有)、型号、规格、技术指标、原产地作出详细的说明,否则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响应不足而导致无效。2、如本表描述不清,可另行附页说明。 附件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方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响应/偏离说明详见招标项目内容各项要求由投标方根据投标产品情况填写并保证其真实性投标方代表签字: 注:1、投标方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条款条文的偏差(正偏差和负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2、完全复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表述的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参数或具有不真实性内容的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响应不足。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方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条款投标方具备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同业绩、财务报表、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相关授权或服务保函证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款内容投标方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之外提证明其公司能力、产品质量更优的其他证明材料,含荣誉、认证书等,由投标方自行设定,但应保证其真实性………………投标方代表签字 注:投标方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条款的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和例外。 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格式售后服务计划投标方必须提供但不仅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和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服务机构名称、地点、联系方式。2、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3、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年月日 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须知1. 投标方应填写和提交附件9规定的内容以及其他有关资料。2. 所附附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方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 投标方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原件除外)。6. 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9-1. 企业资质和其他证明材料企业资质和其他证明材料1、投标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2、招标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可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公司实力、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经营业绩等其他材料,如ISO9000认证、环保体系认证、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等级证书、产品检测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或其他荣誉证书、环保节能产品、知识产权证明等、与招标项目产品相同或类似业绩(合同)等,以及投标方企业、产品介绍、生产设备设施情况、技术工艺、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机构国内分布等情况说明;3、以上证明材料应为国家部门或行业颁发合法有效的证书、推荐证明资料、文字、数据、图片、宣传资料等原件。(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携带原件开标现场备查)4、合法公证机构对以上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原件视为证明材料的原件;5、已通过本中心资格注册获得“供应商资格确认”通知书的投标方,无须提供“1”所要求的资质原件,仅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均为无效证明。 附件9-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出具)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姓名和职务: 见证人单位名称: 见证人地址: 公司盖章: 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信地址:邮政 编 码:传真:电话:(将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附件9-3.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资格声明1. 名称及概况:(1)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⑤ 净值:⑥ 资产负债率: (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2.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可另行附页说明):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可另行附页说明):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可另行附页说明):4.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可另行附页说明)(1)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5.近3年的年营业额(可另行附页说明)年份 国内出口总额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可另行附页说明)部件名称供应商7.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国内、外采购人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可另行附页说明):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8.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 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10. 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盖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附件9-4.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或以其他形式提交)开具日期: 致: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 月 日就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 )签订的 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有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签字 人 签 名:公 章: 附件9-5. 产品代理(经销)证明格式产品代理(经销)证明(产品制造商不必填写)(格式不限,但应体现谈判方具有投报的产品有效的代理或销售权限)致:(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采购项目编号)号采购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谈判方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谈判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 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公章): 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附件9-6.投标方单位情况介绍附件9-7.产品生产设备、设施说明(如投标产品为加工产品则有必要)附件9-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资料………………………………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HDCGP2013A1018_002717项目名称:邯郸市保密局档案、保密设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日期:见投标邀请书 第五章投标邀请书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邯郸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保密局档案、保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政府采购编号:HDCGP2013A1018_0027172、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3、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保密局4、联系人:龙凤宇电话:0310--
******* 133*****996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6、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421甲)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电话
****-******* 传真:
****-*******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③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其它产品资质详见第八章具体要求。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www.zfcg.hd.gov.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提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投标响应、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特别提示:凡在网上注册成功但未获取本中心签发的《供应商注册合格通知书》(或取得《供应商注册合格通知书》已超过有效期的),均应在项目开标现场,向资格注册联系人提供供应商年检有效的资格注册必备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否则无效。(资格注册、审核均免费)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电话:0310-203177211、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人民币):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12、投标响应时间:2014年3月20日8:30分至2014年3月29日17: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响应,审核时间为8:30-17:30分,节假日休息)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14、开标时间:2014年4月10日9:30;15、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二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16、项目标前联系人:武女士
****-*******17、项目标后联系人:申先生
****-*******18、开户银行: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账号:
130*****608********21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邯郸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hd.gov.cn 第六章投标资料表本表关于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方须知的具体补充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 明1项目名称: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1投标方要求: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10投标报价为:货物出厂价及各种税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相关费用: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12除“投标邀请书”所要求的资质外,应提供下列各项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资格、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1)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与产品原产地、规格、配置及质量有关的各项合格证明资料)(2)产品(工程)质量应符合的国际、国内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标准代码(3)近三年国内同类产品经营业绩。同类系指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同或相近属同类的产品,经营业绩系指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货物购销合同(合同原件必须具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签署信息并加盖公章)(4)企业财务报表,其中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料:(1)详细的产品介绍(彩页)和随机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如果有)。(2)两年(或3000小时)正常使用期的易损备件清单及有关技术资料(如果有),以确保投标货物的正常运行。其费用应单独报价,并计入总价。(见附件4)(3)提供选购件名称、单价及制造商(如果有,投标方需另行制表,附样本和介绍资料)(4)按照《邯郸市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应是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和服务。13(1)对照招标文件规格参数、产品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包括具体品牌、系列、型号、详细配置等说明),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参数值。对没有量化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利用文字、图纸、图片、演示等多种方式证明对采购人意图的理解程度。(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及服务验收计划和验收应执行的国际、国内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标准代码14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1%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15投标有效期:30天16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7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通过“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二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17招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18投标截止期: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21开标日期、地点:详见“第五章投标邀请书”评标2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5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法标准”25其它额外评标因素和标准:1、产品的价格、技术和商务等指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报价额外评标因素参见评分办法和标准。授予合 同31招标服务费:免收 33数量增减变更: 10%适用于本投标方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招投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方的招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方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60分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标准分,以此为基础,投标报价每高一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2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商务标响应情况5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15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3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负债率情况1.5分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50%(不含)的得标准分;在大于或等于50%和小于或等于75%范围内的得1分;大于75%(不含)的得0.5分。企业银行资信情况1.5分上一年度企业银行资信AAA的得1.5分;AA的得1分;A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4企业信誉情况2分近三年连续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标准分,每少一年减0.6分。5类似业绩5分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6售后服务情况售后服务体系5分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并通过ISO等认证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分。零部件成本3分最低3分;合理2分;较高:1分;高0分。保修期外运行、维修成本2分较低2分;正常:1分;偏高:0分。合计100分 评分说明:1、除价格以外以上各评分因素中商务、技术、资质等得分依据,以投标人提供的真实有效证明原件以及具有真实有效性的证明资料为准,未提供原件或无真实有效证明资料支持的一律无效,均不作得分依据。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评委和该报价的投标方同意并签字确认。2、对符合节能、环保等一项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的产品,其评审总分除以政策功能系数0.95;同时符合两项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的产品,其评审总分除以政策功能系数0.92;同时符合三项及以上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的产品,其评审总分除以政策功能系数0.9,然后与一般产品评审分数排序比较。3、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所有合格投标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后按各投标方的响应程度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采购归档资料保存。投标方各子项的得分应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4、评标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对投标方商务、技术、资质等条件发表主观倾向性、歧视性、攻击性意见。应以证明材料原件和各技术指标为依据,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独立打分,并对打分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5、产品的价格、技术和商务等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第七章合同条款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位置检验地点:交货地现场检验。卖方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在工厂作最终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产品合格证等。验收应由双方组织技术人员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以及合同、到货清单及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共同进行数量清点、测试后,方予交货。标准与规范:产品的制造、安装和试验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5日内17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凭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邯郸市政府采购申请书》(第四联)、《邯郸市政府采购验收单》,甲方出具的《邯郸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出的正式发票及复印件向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付款。付款方式:根据付款条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签字盖章后,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工作时限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正式发票。余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后,凭合同原件和甲方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邯郸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签字盖章确认后,由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办结时限内支付。第八章招标货物及技术规范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邯郸市保密局档案、保密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DCGP2013A1018_002717二、招标项目内容 A包碎纸打包机和硬盘消磁销毁机 产品资质:﹡一、销毁设备需提供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中心检测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二、投标公司或所投产品生产商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设备性能参数序号设备名称功能要求技术规格技术指标数量1中型碎纸打包一体机全自动粉碎,采用特种耐磨合金钢刀具,无需捆扎卧式无舱门自动出包粉碎效果宽度小于12毫米,面积650—800平方毫米1套﹡粉碎能力每小时不低于300公斤碎纸范围每次不低于200张﹡噪音水平小于等于80分贝﹡进料宽度大于400毫打包压力大于等于6吨2硬盘消磁销毁机一体机适用于各种硬盘消磁,尤其可针对大容量、高密度磁介质硬盘彻底消磁和物理破坏﹡场强磁场强度不低于8500Gs 1台操作方式液晶显示触摸屏,智能化操作,消磁、物理破坏过程可一键完成销毁方式可同时可对2块台式机硬盘、带托架硬盘消磁;无需拆解便可销毁硬盘。B包 计算机违规深度检查系统、电子邮件保密检查软件、数据销毁工具技术参数一、产品资质﹡1、计算机违规深度检查系统需提供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鉴于国家保密局测评中心产品测评工作暂停,以前证书也可)。﹡2、电子邮件保密检查软件须具有国家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数据销毁工具需提供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二、技术参数 (一)计算机违规深度检查系统1.设计符合国家保密局最新计算机终端保密技术检查标准相关要求,并涵盖检查标准中所有检查项目;2.产品为软件,分涉密版和非涉密版;产品形态为光盘,无须安装,直接运行,支持开机光盘引导运行;产品中不得包含带存储功能的设备,如U盘等;﹡3.必须能在Windows2000/XP/2003/vista/Windows 7/ Windows 8等操作系统下使用;﹡4.基本信息搜集,至少应包括:受检计算机硬盘型号、序列号、硬盘分区情况(包括隐藏分区)、主机名、操作系统安装时间、补丁程序安装情况、驱动程序安装情况;5。进程检查,至少应包括:进程名、进程ID、进程路径、是否隐藏、是否签名;6.服务检查,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启动类型、状态、是否隐藏、文件路径、是否为系统服务、是否签名;﹡7.网络端口检查,至少应包括:本地端口号、远程IP、远程端口、连接状态、应用程序路径、是否为系统使用;﹡8.病毒查杀机制检查,至少应包括:杀毒软件名、版本号、病毒库更新时间、病毒名、发现时间、病毒路径、病毒种类;9.违规外联检查,应能收集计算机的互联网网站访问程序、电子邮件程序、即时通信工具和下载工具等应用程序连接互联网的情况;并能够进行数据恢复级别的连接互联网记录检查;※﹡10.无线互联模块检查,应能发现正在使用的无线网卡、红外通信设备、蓝牙设备和手机设备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情况;﹡11.USB设备检查至少应包括:设备类型、设备名称、序列号、首次使用时间、最后一次使用时间、是否删除;应具备USB信任列表,以颜色标记未登记USB设备使用记录;并能够进行数据恢复级别的使用记录检查;12.安全策略检查,至少应包括:安全策略名称、策略、安全设置、说明;13.多操作系统检查,至少应包括:所有操作系统名称、所在分区、安装时间、版本信息;﹡14.文件处理痕迹检查,应能对受检非涉密计算机中用户操作过的文件进行检查,报告至少应包括:操作用户、文件路径、运行的进程、操作时间;并能够进行数据恢复级别的文件处理痕迹检查;﹡15.文件搜索检查,应能根据关键字对计算机中的文字处理类文件内容进行搜索;并能够进行数据恢复级别的文件搜索检查;16.日志分析,至少应包括:日志名称、类型、日期、来源、分类、事件、用户、计算机;并能够进行数据恢复级别的日志分析检查;17.其他软件检查,应能检查受检计算机上使用软件的情况,并使用特殊颜色标记虚拟软件、信息消除工具的使用痕迹;18.产品界面要求,应提供有好的管理、配置界面,管理配置界面应包含配置和管理保密检查产品所需的各项功能。(二)电子邮件保密检查软件1.绿色软件,无需安装,以光盘做为系统运行的载体,以专用U盘作为存储涉密信息的载体,防止程序因感染病毒而无法运行;2.通过配置好的邮件账户名称以及邮件保存路径,登录到邮件服务器上下载邮件,邮件的内容存储为.eml格式;3.下载的邮件格式是MIME格式,首先将该内容解析成两部分:文本显示和附件。contentType为text的解析成文本;其他(包括图片和attachment)另存储为独立的文件。解析库采用mimetic;﹡4.解析完成的邮件保存为txt文件,支持的文件内容搜索包括txt,html,word,ppt,excel,pdf常见类型的文件,关键字搜索可以进行多关键字查找;﹡5.对搜索结果的显示,文件路径要有超链接,对包含敏感信息的词汇进行标红显示;6.软件退出时会将下载的用户邮件进行删除,确保用户的隐私不被泄露;﹡7.能把邮件的正文和附件下载到指定位置,形成检查报告,包含涉密信息的邮件会以红色字体醒目显示,并提供存放位置的链接,提供保存到本地和打开所保存的检查报告的功能;8.检查电子邮件后,会形成运行日志;9.可以配置邮件服务器的IMAP和POP3协议的参数。(三)数据销毁工具1.存储介质信息消除工具为软件产品,程序存储于光盘中。产品程序运行于光盘自带的操作系统中,支持光驱引导;2.支持对单个、多个的文件、文件夹、磁盘分区、磁盘分区剩余空间的数据清除;3.产品设计严格遵循美国国防部制定的DoD 5220.22-M(《保护保密信息的工业安全手册》)标准,针对磁盘扇区用随机产生的数据对磁盘反复进行擦写,使磁盘扇区内存储的数据无恢复的可能;﹡4.数据清除分为普通数据清除和涉密数据清除。普通数据清除可自定义擦除次数。涉密数据清除擦除次数应强制要求不少于9次;5.采用多线程进行数据清除,1次擦写清除速度不低于2GB/分钟;6.支持一次性选择多个清除项目,点击“清除”按钮依次执行;7.具备一键清除使用记录功能,在不破坏现有系统情况下,清除包括上网记录、文件操作记录、USB使用记录等痕迹,并确保任何软件无法进行恢复、无法查找到相关使用痕迹。支持对上网记录、USB使用记录等痕迹进行有选择清除。支持对同一分区中、或不同分区中安装的多个操作系统的相关使用记录进行清除;﹡8.支持对多种存储设备的数据清除,至少应包含各种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9.支持对多种存储格式的数据清除,至少应包含FAT 16、FAT 32、VFAT、NTFS 4.0、NTFS 5.0。C包 全频分析仪24G技术参数1、1秒内对于24 GHz频率范围进行扫描,能够检测出频率范围内所有的未知、违法、有破坏性和反常的窃听信号并进行定位。﹡2、自动切换多种天线系统完成从100 kHz到24 GHz的精确时间频谱可视性,无需额外的天线或电缆。3、内置前置放大器提高接收器灵敏度。4、能够获取全面信号活动,不错过由于限制天线范围的信号。5、确保 2-3个小时的电池运行时间。6、快速识别所有类型的调制的射频能量传输。﹡7、内置解调器:调幅、调频、单边带、副载波。9、视频解调实时更新并显示在屏幕上。8、显示 12.2kHz 解析度的当前每秒 24GHz 追踪数据。9、快速检测局部调制所有类型的射频能量传输。10、具备追踪分析功能,可快速获取、存储参考、目标追踪,并进行比较。11、实时更新和显示频率。12、内置软件 (无需单独的笔记本电脑)。以上带“*”号技术参数或要求均为重要性技术参数或指标,投标方必须全部满足,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三、产品质量要求1)、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际、国内相关强制性执行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或企业标准。如有进口产品的,必须符合进口产品检验标准。如遇本项目具体技术要求与国标发生矛盾时,以国标为准,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国标条款及详细解释。2)、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涉及软件的必须为正版产品,带有效序列号)。其它设备、辅料、配件及在整体设备安装和调试时不能缺少或必需的一切附属配件必须为专业生产企业的定型品牌产品,不得使用已经淘汰或拼凑、组装的伪劣、假冒部件及产品。3)、产品的包装应为生产出厂时原包装,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装箱清单应清楚标明与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相对应的编号和名称。四、验收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说明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2) 产品到货后采购人与中标方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其他承诺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不符时,由中标方负责。3) 中标方技术人员应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产品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其他承诺和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五、售后服务要求1)对所提供的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范围等作出说明或承诺。2)服务保证:自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对提供的产品(或工程)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保修期间内,除易损件(出厂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范围)外,各种设备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应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限。六、项目其他要求1)本项目仅限投报一种设备配置及报价,项目报价包含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各项税金等。如出现任何可选性第二种设备配置备选方案,则为无效;2)产品制造商与其产品代理商不得就同品牌产品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将导致该品牌各投标方资格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否则将导致该品牌各投标方资格均无效。3)按采购人对产品功能提出的非重大变更在配置、技术、施工方面相应变更。若采购项目中设备的配置或要求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谈判方有责任和义务提出建议方案并予以说明;5)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七、项目其他说明1)邯郸市保密局负责向项目预谈判方提供有关涉及本项目产品需求情况的说明,并将协助本项目采购确定的成交方做必要的工作配合。2)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或要求的投标方,均会导致投标资格无效或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