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及房地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及房地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TYCG2021-1103

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及房地产管理系统采购

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淮南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5">第一章 磋商公告 3-4

********6">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5-6

********8">第三章采购需求 7-17

********9">第四章评标办法 17-23

********0">第五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23-35

********1">一.总 则 23-25

********2">二.磋商文件 26-27

********3">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27-28

********4">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9-30

********5">五.开标与评标30-32

********6">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32-35

********7">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35-39

********8">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0-48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的委托,现对“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及房地产管理系统采购”进行磋商,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并于2021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YCG2021-1103

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及房地产管理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26.6万元,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预算价

一标包

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

15.6万元

二标包

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系统

5.5万元

三标包

实验室低值易耗管理系统

5.5万元

服务期(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实施、

安装部署,进行整体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信誉要求:(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黑名单”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企业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

③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④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注明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1@qq.com%E3%80%82">********4@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八佰伴后师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八佰伴后师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二次报价,疫情期间现场只允许各潜在供应商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前来开标现场并持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八佰伴后师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131*****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勇、黄慧慧

电 话:****-***********-*******131*****087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人:王勇

电 话:****-*******

2

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八佰伴后师院家属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联系人:黄慧慧

电 话:****-******* 131*****087

3

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及房地产管理系统采购

4

服务点

淮南师范学院,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用、软件运行维护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代理服务费、税费、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维修、质保)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中标后,中标价格不受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不予调整)

9

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实施、

安装部署,进行整体验收

10

质保期

三年

11

质量要求

验收合格

12

供应商资质条件

详见磋商公告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1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17

供应商提出问题方式

书面形式提交

18

疑问的答疑获取

投标截止日3日前。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答疑内容(报名时所留邮箱),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文件、答疑文件

20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2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2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

24

磋商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 份,副本2份

25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6日9点00分

磋商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八佰伴后师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26

是否退还

磋商响应文件

27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和招标人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按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顺序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供应商

3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5%(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前提交。具体收款单位及账号信息:由业主单位提供。

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无考核问题退还。

3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0%。

35

其他要求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36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不提供发票)。

注:磋商文件中如有与磋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之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标包采购需求:

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菜单

功能描述

1

信息门户

门户网站

是系统统一登录的窗口与信息展示的平台,在信息门户上可以查询学校房产资源,包括:通知公告、规章制度、楼宇信息、平面图浏览,全图浏览学校房产资源。

2

公用房管理

校区信息维护

需支持校区数据新增、编辑、删除,包括对名称、校区邮编、校区地址、占地面积、坐落位置的信息管理和维护

楼栋信息维护

包括“楼栋编号”、“楼栋名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取得方式”、“折旧状态”等信息项。

支持楼层管理,包括“楼层名称”、“地上地下”等信息项,实现楼层信息的变更维护。

支持对楼栋数据信息的检查,能够检查出存储数据的不合规地方。

支持二维码生成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对楼栋信息进行查询、支持对楼栋信息打印功能。

房屋档案

包括“房间编号”,“房间名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上报用途”、“上报用途明细”等信息项。支持二维码生成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对房间信息进行查询、支持对房间信息打印功能。

支持数据检查,对房间信息中存在的错误信息进行检查。

公房申请与分配

★二级学院的房产人员可代表单位向学校申请公房房间,支持批量申请不同用途的房屋信息,提交申请后,可查看审核流程进度。

房管科人员代表学校向二级学院分配公房房间,系统支持对公用房可容纳人数的预算管理,根据一定原则进行系统自动进行房间分配,对已使用房间的人员调整等功能。

定额核算

★根据职务、职级、职称设置定额面积标准,并自动计算党政办公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的定额核算,显示人员、房间的超额情况。

日常管理

★涵盖以下内容:

1.使用变更:当学校的公房资源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性质、使用面积等发生变化时,可在系统进行房屋性质变更、楼栋信息变更、房屋信息变更,并支持楼栋、楼层、房屋等信息的调整

2.房屋拆除:支持公房拆分、公房合并、公房增建等功能

3.房屋拆除:支持楼栋、楼层、房间进行拆除申请审批,完成校方审批流程要求,生成拆除记录单,可查询,相关附件上传、下载功能;

房屋租赁

★租赁申请、租赁审核、租赁收回。相关附件上传、下载功能; 系统支持租赁到期后自动提示功能

汇总查询

★包括公房所在楼栋信息查询、公房房间信息查询、单位用房申请查询、使用变更查询、公房拆分查询、公房合并查询、公房退房查询、一人多房查询、人员用房历史查询、图形化查询、生命周期查询、房间变动确认查询等功能。

数据导入

支持公房所在的楼栋以及房间信息,房间使用人信息的数据导入。

房屋检修修缮

★公用房的日常检修,记录检修内容生成检修报告,如需报修,生成报修单;相关管理人员填写规定维修申请单,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对于提交的维修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维修申请单形成正式的维修单,维修单流转到相应的维修部门执行维修;详细记录公用房的维修信息,如维修日期、维修人员、责任人、维修情况、维修费用等,对于有系统生成的维修单的维修要记录维修单号。

3

周转房(公寓)管理

房间信息维护

包括“房间编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房间类型”、“住房性质”、“户型”等信息项。支持二维码生成、打印功能。

用房申请

★教职工填写周转房申请单,实现周转房申请的在线审批。支持申请单在线打印。

选房管理

★包括选房批次管理、选房排队规则设置、房源管理、集中选房、在线选房实现周转房的线上选房全过程管理。

用房分配

支持不经过选房过程,由房管部门直接分配周转房。

合同管理

★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协议,支持合同的在线生成打印,支持入住通知单打印。支持对不同房屋类型、楼宇、房间设置不同租金标准、保证金。支持设置租赁的免租期。支持对缴费方式、租赁的变更申请。

租金管理

实现周转房租金的按月收缴,支持缴费记录的导入功能。

到期预警

★租赁合同的到期预警,自定义预警天数,支持对租户的到期信息(短信、微信、系统消息)提醒。

退房续租

合同进行中租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学校规定,发起退房申请或者续租申请,房管部门审核通过,进行退房结算(结算租金、保证金等)或者续租合同签订。

5

经营房管理

房屋档案

包括经营房所在的“校区信息”、“楼栋信息”以及房间信息、租赁户信息的维护。

申请审核

使用单位对经营房的出租申请、审核。

合同备案

★包括经营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出租备案。

租金管理

对经营房租金的管理。

6

住房管理

住房信息维护

包括住房所在的“校区(坐落)信息”、“楼栋信息”以及房间信息的维护,系统支持导入住房所在的楼栋信息以及住房房间信息。

7

土地

土地档案

需支持对土地资源的新增、编辑、删除,包括土地基本信息(校区、所在区县、土地名称、地号、用途、使用权类型、使用状况、使用方向、土地面积、坐落位置)、产权信息(资产编号、资产原值、账面价值、入账方式、权属性质、取得日期、取得方式、产权形式、权属证书持证人、权属证号、发证日期、使用面积、独用面积、分摊面积、是否上报)的信息管理维护,支持上传图片和附件。

需支持对土地管理相应的列表展示(校区、土地名称、地号、用途、使用权、型、使用方向、使用状态、入账方式)、筛选查询、Excel的导出,展示内容支持自定义维护。

需支持对土地信息详情查看、基础信息(土地名称、地号、用途、使用权类型、使用方向、账面价值、使用状态、入账方式等)、标注的地图、变动信息。

日常管理

支持对土地租借、土地信息变更的登记。

汇总查询

包括土地信息查询,构筑物信息查询,人防工程信息查询功能。

数据导入

支持对土地信息,构筑物信息,人防工程信息的导入功能。

8

房屋盘点

盘点组织

支持创建盘点计划,支持多种组织形式下的盘点计划创建:主管组织内部实施、主管组织单位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支持灵活定制盘点范围,根据单位、校区、房屋类型、房屋使用状态、楼宇进行灵活筛选,可适应各种组织盘点场景。

盘点任务拆解

需支持创建计划后,由单位管理员或主管指定的盘点负责人进行盘点任务拆解,将盘点房间按楼层拆分给不同的盘点实施人,多人成组盘点,实施过程灵活调整人员和范围,轻松解决任务重、参与人员多的线上组织与协调工作

盘点实施

持盘点全过程移动化,通过手机端移动查房,盘点内容覆盖房屋全方位属性,使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多维度详细摸排房屋真实情况,拍摄和收集房间真实照片,实时采集盘点结果。

需提供安全的移动盘点链接,临时人员可轻松参与盘点。

盘点结果

需支持盘点结果提交后,采用逐级审批、异常重查的机制,不同的审核节点需要审理的内容重点不同,响应各登录用户的数据修改权限,如主管可处理和修改所有数据,单位只可处理修改部分单位数据。对问题房间可反复发起重查,规范审核,保障盘点质量。

需出具多维度统计报表和图表,充分反映盘点结

8

查询模块

查询

★按条件、自定义等多种查询方式,可按照房屋入住历史,按照校区、楼栋、房间、建成年代、使用状态、房屋结构、房屋用途查询。

实现按照房屋流水记录、人员住房历史查询。

9

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

统计分析

★包括按房屋用途统计,按使用单位统计,按楼栋房屋用途统计,按单位房屋用途统计。

10

数据采集与上报

数据生成与上报

★需支持基于数据快照能力,协助生成教基8388和教基5374的报表,支持导出。需支持对比两次数据快照下的报表数据情况,反映增减量。根据每年报表的变动,及时更新。

11

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

包括单位、人员信息的维护功能。

通知公告

包括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操作说明,申请须知等功能的维护。

数据字典

支持数据字典维护,定额标准设置,房源参数设置。

数据导入

支持基础信息导入功能,支持房间照片批量上传功能。

地点对照

将房产房间信息与资产信息进行对照,实现房间信息中查询资产信息。

12

系统设置

权限管理

包括角色管理,管理权限设置,操作权限设置,审核流程设置功能。

数据管理

支持数据备份,数据初始化,数据同步,数据迁移,回收站功能。

安全管理

包括操作日志管理,修改他人密码等功能。

系统工程

支持系统参数设置,性能监控,版本升级日志,功能模块管理功能。

13

业务审核

业务审核

系统支持集成化业务审核,系统中所有的申请信息都在此进行审核。

二标包采购需求: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系统技术参数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菜单

功能描述

1

平台门户

登录管理

系统内置初始密码,用户首次登录后强行修改密码,支持手机网页登录。

新闻公告

可自主发布实验室安全相关的通知公告,支持上传附件功能。

在线学习

★系统提供文字、图片、视频形式的学习资料以及规章制度、事故实例、安全手册,展示实验安全规范,全校师生可通过校园网或互联网访问实验安全网上学习平台,根据类别在线学习或下载文档、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学习资料进行安全学习。

在线练习

★学习者可在线选择安全题库类型并反复进行测试练习、模拟正常考试流程,对于自我测试过程中回答错误的试题,在提交测试卷后可立即查看结果和试题解析内容。

在线考试

★在线考试分为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模拟考试不计入正式成绩,两者都需在安全考试系统中发布试卷,试卷发布后考试人员即可登录学习平台选择对应考试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考试,考试过程中可实时查看当前未答、已答题目,系统支持按照学院、专业等形式选择性考试,支持对试卷的复制功能

成绩查询

提供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成绩查询功能,对于正式考试合格的成绩提供打印成绩资格证书功能。

快速通道

对站点的链接进行统一管理,可无缝链接到相关实验室系统。

2

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

题库管理

★题库资源分类管理,多格式试题一键导入。

1、系统自带实验室安全试题,自带试题不少于2000道,题库定期维护升级。

2、提供新增题库以及修改题库的功能,内置有辐射、生物、特种设备、通识、危险化学品、消防、用电等实验室安全知识题库。

3、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学科要求新增试题以及修改试题,提供一键导入以及批量赋值、导出excel的功能,内置包含辐射、生物、特种设备、通识、危险化学品、消防、用电类型的题库。满足日常实验室安全知识的需要。

3、试题类型包括主观和客观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等)。

4、试题除基本信息外,具备难度系数、区分度、知识点、分值等自动组卷属性。

试卷管理

★灵活组卷、精准投放。

1、支持自动组卷和手动组卷两种出卷方式,其中自动组卷能够根据章节、题型、难度系数、知识点、分值等筛选条件从试题库中按照抽取范围抽取规定数量的试题。

2、在试题库题量充足的情况下,系统能最大程度保证生成的试卷内容均不相同。

3、提供正式考试、模拟考试、补考等试卷类型。

4、可维护试卷考试时长、开考及结束时间、考试次数限制等信息,支持按照学院、专业、班级、学生等多维度考题精准投放,可在线一键导入考生信息。

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模块可查询参加安全考试人员的每次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对通过考核者系统生成具备验证功能的电子合格证书并能在线打印。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系统可提供管理人员对考试成绩维护管理、线上+线下成绩按比例评定等功能。

3

查询与统计分析

查询

系统支持按照成绩状态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条件查询学生/老师成绩,支持打印导出学生/老师成绩

统计分析

★可对各套试卷内容按照试题类型、分类、错误率进行汇总统计,对考试结果情况按学生、教师、学院、单位等不同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并图表展示。

4

辅助功能

基础设置

可通过基础设置功能模块维护完善学校单位信息库、人员信息库,为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

数据字典

支持数据字典信息的维护管理。

基础数据导入

提供单位、人员信息导入功能。

5

系统设置

系统安全的管理

修改密码:用户修改登陆密码,系统管理员可修改所有访问系统用户密码。

操作日志管理:记录所有用户的系统操作及操作时间,用于保证系统安全。

性能监控:对系统性能如数据源、SQL防火墙、Session进行实时监控。

系统权限管理

角色管理:可维护管理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各类角色,针对角色批量或单独给用户定义其操作权限。

操作权限设置:可对用户授于操作权限。

注:质保期结束后,若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可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修复相关漏洞。

三标包采购需求:实验室低值易耗管理系统技术参数


序号

功能菜单模块

功能描述

登录管理

系统内置初始密码,用户首次登录后强行修改密码。

1

购置计划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购置计划单,购置计划单模板自动生成可根据学校要求调整模板格式,部门相关领导对提交的购置计划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购置计划单可经过库存管理由管理员进行入库。

2

入库管理

★管理员填写详细入库单进行入库管理,入库信息可以由已审核过的购置计划单生成,系统自动提取相关易耗品信息,提取后的易耗品信息可编辑状态,可修改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信息,也可支持自行增加入库单,两种方式均支持以提高工作效率,在此模块中支持入库单的导出及打印功能。入库时,不需要对物质进行分类,也不需要基于基础物质进行入库。入库完成后,支持上传报销材料图片功能。

3

退货管理

对已入库的物品的退货管理,填写详细的退货原因、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提交相关人员审核后,完成库存易耗品的退货操作,退货完成后已入库的易耗品数据在系统中自动清除

4

库存预警

实时提供在库物品的数量超出上限、低于下限的预警,以及物品过期的预警功能,方便实时了解库存物品的状况,并为购置计划和入库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

领用申请

★使用人员登陆系统填写领用申请单,如果领用的数量超过现有库存和其他单据中占用的数量和,系统会给出警告提示;填写完成的领用申请单提交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提供领用申请单的打印及导出功能,方便票据留存。审核完成的领用单,可经过出库管理完成易耗品的出库。

6

出库管理

★支持仓库管理员自行录入出库单或直接由审核通过的领用申请单直接生成出库单。出库单明细中的易耗品可根据实际管理选择是否需要退还,需要退还的易耗品必须录入退还日期,系统支持批量审核功能,支持打印及导出出库单,打印出的出库单由领用人手写签字。

7

退还管理

已出库物品的退还,仓库管理员可以查看到所有的需要退还的易耗品信息,并可以选择其中的易耗品生成退还单,系统默认退还原仓库,方便退还手续的办理。

8

催还管理

系统可设置催还天数,对于出库时填写的退还日期和当前日期的天数差小于设置的催还天数的易耗品,提供实时的信息查看功能,可以根据领用单位、领用人检索信息,可以导出表格。

9

业务退回

★系统支持赋予管理员业务退回功能,针对系统已入库的耗材可进行退回到未提交状态,由申请人进行单据的修改再次提交,已实现单据的准确性,以此彻底减少管理员修改单据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系统支持对已入库耗材单据的退回功能。系统支持对已出库耗材单据的退回功能。

10

查询与统计

能实现对购置计划查询、入库信息查询、退货信息查询、领用信息查询、出库信息查询、退还信息查询、历史存放物品信息查询、库存信息查询等,支持打印及导出excle。可生成购置计划统计表、已入库统计表、领用物品统计表、出库物品统计表、在库物品统计表等,支持导出功能。

注:质保期结束后,若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可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修复相关漏洞。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采购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 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3人(含业主评委)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采购的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服务、价格及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采购的目标;

(二)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投标签到先后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评标委员会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

各供应商进行报价: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全权代表签章。(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独立评审,按照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实际得分为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两项得分之和。 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打分,评定出供应商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1 名的供应商作为唯一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 评审中,磋商小组发现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磋商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磋商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九条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现场转为谈判采购。

一、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

签字盖章

符合磋商文件文件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能超过预算价

2

资格评审标准

供应商资格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

信誉要求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

3

响应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文件规定

服务期

符合磋商文件文件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注:如有一项未符合要求,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二、详细评审表

一标包: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技术部分70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20分)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0分;

标注“★”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未标注“★”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系统截图或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对“★”条款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否则视为不响应“★”条款。

技术方案

(5分)

技术方案主要内容要求: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保证供货质量的措施,保证供货期的方案和措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全面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1、设计先进、方案合理、技术力量强的,得4-5分;

2、设计、方案、技术均一般的,得2-3 分;

3、设计、方案、技术较弱的,得0-1 分;

系统演示(20分)

以下功能全部演示得相应分数,不演示不得分。

1.公房管理模块:①定额核算功能:根据职务、职级、职称设置定额面积标准,并自动计算党政办公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的定额核算,显示人员、房间的超额情况②查询功能:系统支持公房房间信息查询、单位用房申请查询、使用变更查询、公房拆分查询、公房合并查询、一人多房查询、人员用房历史查询、图形化查询、生命周期查询等功能③统计分析功能:支持按房屋用途统计,按楼栋房屋用途统计,按单位房屋用途统计,支持生成教基8388和教基5374的报表的自动生成,支持报表的导出。全部演示得5分,演示不全不得分。

2. 周转房管理模块:①用房申请:教职工填写周转房申请单,实现周转房申请的在线审批。支持申请单在线打印。②选房管理:包括选房批次管理、选房排队规则设置、房源管理、集中选房、在线选房实现周转房的线上选房全过程管理。③系统支持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协议,支持合同的在线生成打印,支持入住通知单打印,实现周转房租金的按月收缴,支持缴费记录的导入功能,实现租赁合同的到期预警。全部演示得5分,演示不全不得分。

3.经营性用房模块:①申请审核:系统支持对经营房的出租申请、审核。

②合同备案:对经营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出租备案③租金管理:支持对经营房租金的收取登记、租金查询等功能。全部演示得5分,演示不全不得分。

3. 房屋检修修缮模块:记录检修内容生成检修报告,如需报修,生成报修单;相关管理人员填写规定维修申请单,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对于提交的维修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维修申请单形成正式的维修单,维修单流转到相应的维修部门执行维修;详细记录公用房的维修信息,如维修日期、维修人员、责任人、维修情况、维修费用等,对于有系统生成的维修单的维修要记录维修单号。全部演示得5分,演示不全不得分

要求对软件系统演示,供应商自行搭建软件运行环境,总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凡是PPT、视频等非原型系统演示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5分)

本项目要求售后服务具有可行性、完整性,售后服务需包含以下内容: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等。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打分:

(1)售后服务承诺优秀、完整、可行、质保期满后年运维费不超过5000元的,得4-5分;

(2)售后服务承诺良好、较为完整、有一点可行性的,质保期满后年运维费不超过8000元的,得2-3分;

(3)售后服务承诺差,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的,质保期满后年运维费不超过10000元的,得0-1 分。

业绩(10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生产厂家每提供1个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预算价的高校房产系统业绩,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综合实力

(10分)

1、生产厂家具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软件产品证书的得2分

2、生产厂家具有房地产管理系统测试报告的得2分

3、生产厂家所投房地产管理系统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产品证书的得2分;

4、生产厂家具有房产管理系统类、公寓管理系统类、土地资源管理类、数据采集与上报系统类、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管理系统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同一类型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

价格部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审(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分值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30%)X10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若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追究责任。

二、三标包: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技术部分70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20分)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40分;

标注“★”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未标注“★”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系统截图或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对“★”条款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否则视为不响应“★”条款。

技术方案

(5分)

技术方案主要内容要求: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保证供货质量的措施,保证供货期的方案和措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全面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1、设计先进、方案合理、技术力量强的,得4-5分;

2、设计、方案、技术均一般的,得2-3 分;

3、设计、方案、技术较弱的,得0-1 分;

系统演示(20分)

以下功能全部演示得相应分数,不演示不得分。

1.实验室安全准入及考试管理系统:①题库资源分类管理,多格式试题一键导入,系统自带实验室安全试题,内置有辐射、生物、特种设备、通识、危险化学品、消防、用电等实验室安全知识题库,试题类型包括主观和客观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等);②试卷支持自动组卷和手动组卷两种出卷方式,其中自动组卷能够根据章节、题型、难度系数、知识点、分值等筛选条件从试题库中按照抽取范围抽取规定数量的试题③成绩管理模块可查询参加安全考试人员的每次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对通过考核者系统生成具备验证功能的电子合格证书并能在线打印。全部演示得10分。

2.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①演示实验室耗材计划采购、入库、领用、出库、退还全流程管理②系统支持退货管理、催还管理、库存预警管理功能;③系统支持赋予管理员业务退回功能,针对系统已入库、已出库的耗材可进行退回到未提交状态,支持对已入库耗材、已出库耗材单据的逐级流程退回功能。全部演示得10分。

要求对软件系统演示,供应商自行搭建软件运行环境,总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凡是PPT、视频等非原型系统演示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5分)

本项目要求售后服务具有可行性、完整性,售后服务需包含以下内容: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等。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打分:

(1)售后服务承诺优秀、完整、可行、质保期满后年运维费不超过3000元的,得4-5分;

(2)售后服务承诺良好、较为完整、有一点可行性的,质保期满后年运维费不超过5000元的,得2-3分;

(3)售后服务承诺差,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的,质保期满后年运维费不超过6000元的,得0-1 分。

业绩(10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生产厂家每提供1个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预算价的高校实验室系统类业绩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综合实力

(10分)

1.生产厂家具有实验室管理系统类软件评测报告;得3分;

2.生产厂家具有物资与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评测报告;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评测报告扫描件。

3、生产厂家具有物资与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类、网上考试管理系统类、门户管理平台类、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管理系统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同一类型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

价格部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审(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分值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30%)X10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若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追究责任。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再对通过的投标人针对本评标办法附表内容进行技术标打分,然后进行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打分,评审结束后按商务标+技术标得分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计算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得分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出现总得分相同、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报价低的优先。若出现总得分相同、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都相同时,则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签到顺序号现场摇号确定其排名顺序。

第十二条 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磋商供应商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磋商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磋商小组应制作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四.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磋商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磋商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五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3磋商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4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检测、物业管理等。

2.5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6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磋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4.1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磋商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磋商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磋商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磋商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磋商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磋商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7.2.1.1磋商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磋商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7.2.1.3磋商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磋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磋商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磋商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磋商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2.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7.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合同标的转让

9.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

9.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构成

10.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第一章:磋商公告;

10.1.2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1.3第三章:采购需求;

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0.1.5第五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0.1.7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8采购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0.3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4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5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磋商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网上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1.3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磋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磋商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1.5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2.1磋商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2.2除非注明“磋商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2.3除专用术语外,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2.6磋商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磋商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2.7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2.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2.9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13.报价

13.1磋商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磋商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3.2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3.3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3.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建议磋商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3.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4.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4.1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4.2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3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扫描件或影印件)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4磋商响应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在投标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16.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6.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性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17.2响应性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采购人的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2021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1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8.1磋商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2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18.4供应商按时将响应性文件送达后,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人签收。

18.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9.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19.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标明“修改”字样。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性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1.开标程序

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主持人介绍本项目工程概况,开标纪律,无效标书的构成条件。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性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4 如同时出现23.2条和23.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3.评标

23.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磋商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审。

23.2初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3.2.1磋商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

23.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3.2.3磋商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3.2.4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第一次),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3.2.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预算价);

23.2.6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3.2.7磋商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3.3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3.4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3.5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4.废标处理

24.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4.1.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1.4 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5.定标

25.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成交供应商。

25.2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磋商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磋商。

25.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5.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5.5 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5.5.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5.5.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5.5.1.2有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25.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5.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5.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25.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5.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5.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5.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5.5.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5.6采购人在淮南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6.中标通知书

26.1采购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其投标已被接受。

26.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磋商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中标服务费

27.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27.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8.履约保证金

28.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8.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8.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重新磋商。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29.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磋商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9.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29.4无论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磋商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磋商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0.验收

30.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0.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0.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

31.未尽事宜

3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2.解释权

32.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六章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XXXX项目

项目编号:XXXX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招标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①②③④)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具体合同总价以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次成交单价为准。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7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涉及安全、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有权利取消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所支付的所有合同金额,如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依法进行赔偿。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投标文件填报的供货期交货,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合同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五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淮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下列关于 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文件内容: 商务标+技术标

投 标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格式1、投标函

致:(采购人)

1、根据贵单位发布项目编号为的磋商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质保期后年运维费元(小写元),服务期为 ,质量达到。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规定的服务期完成项目的交货安装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4、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正本1份、副本2份。

6、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格式2、法人代表授权书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本页除响应文件中需装订外,应单独手持一份至开标现场。开标现场接受检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格式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小微企业优

惠后价格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

¥:

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一致

注:

1、采购清单全费用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项目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实际现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采购清单全费用报价表中的每一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采购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之中。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4、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备注

无偏离

正偏离

负偏离

注:1.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服务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应答时应进行详细描述,如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复制全部或部分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 投标人所投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格式5、采购需求响应

(格式自拟)

格式6、信誉承诺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①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

②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我方承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不良信用记录。若我方中标后查询不符,视为我方虚假投标,可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若我方(乙方)中标后,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方式(期限)供货及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

格式7、供应商资格证明及评审所需材料

供应商应仔细查看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及招标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加盖公章)

格式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格式 9、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格式 10、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 11、

最终报价或第 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元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小写)¥:

质量要求

服务期

付款方式

是否响应

是□ 否□ (划√)

备注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本页<最终报价书>由投标人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开标现场备填(不需要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内,请准备不少于两张),该表供磋商现场报价使用,打印该空表用于现场最终报价。考虑投标报价的方便,投标人在填写的最终承诺报价为合同总价,项目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格式 12、

投标人自评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自评

分数

评分理由

对应页码

1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0-20分

2

技术方案

0-5分

3

系统演示

0-20分

4

售后服务方案

0-5分

5

业绩

0-10分

6

综合实力

0-10分

总分

7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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