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凤翔路道路工程已由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13]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比选人为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名称: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铜梁县核心区内
2.3 项目概况:凤翔路西起景观大道,东接金川大道,路面宽24米,双向4车道;凤翔支路道路西起塔山东街,东至景观大道,路幅宽16米,双向两车道。
2.4 监理服务期:以比选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 比选范围: 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人行道铺装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3.2 外地监理企业竞标: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参与招竞标或签定监理委托合同。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比选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竞标,凡有意参加竞标者, 2014 年 3 月 20 日起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下载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竞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各竞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的比选补遗通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份,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 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至10点0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 上午10点00分,竞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地址: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比选人: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铜梁县金龙体育馆内
联系人:陈楷
电 话:158*****269
2014年 3 月 20 日
铜梁县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盖单位公章)二0一四年三月 目 录第一卷5第一章比选公告61. 比选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63. 竞标人资格要求64. 比选文件的获取65. 竞标文件的递交76. 发布公告的媒介77. 联系方式7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8竞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31.1项目概况1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比选范围、监理服务期和监理目标要求131.4竞标人资格要求131.5费用承担131.6保密141.7语言文字141.8计量单位141.9踏勘现场141.10竞标预备会141.11分包141.12偏离142.比选文件142.1比选文件的组成142.2比选文件的澄清153.竞标文件153.1竞标文件的组成153.2竞标报价153.3竞标有效期153.4竞标保证金153.5资格审查资料153.6备选竞标方案163.7竞标文件的编制164.竞标16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4.2竞标文件的递交16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5.开标165.1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开标程序176.评标176.1评标委员会176.2评标原则176.3评标177.合同授予177.1定标方式177.2中标通知177.3履约担保187.4签订合同18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188.1重新比选18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189.纪律和监督18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189.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1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9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99.5投诉19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最低评标价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28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29第二节 监理合同标准条件30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30监 理 人 义 务30委 托 人 义 务30监理单位权利31委 托 人 权 利31监 理 人 责 任32委 托 人 责 任32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32监 理 报 酬33争 议 的 解 决33第三节监理合同专用条件34第二卷41第五章 图纸42第三卷43第六章 竞标文件格式44一、竞标函部分46(一) 竞标函4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0二、资格审查资料52(一)竞标人基本情况表55(二)项目管理机构56(三)近年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58(四)其他资料59比选文件附件60 第一卷第一章比选公告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凤翔路道路工程已由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13]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比选人为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比选。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名称: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2.2 建设地点:铜梁县核心区内2.3 项目概况:凤翔路西起景观大道,东接金川大道,路面宽24米,双向4车道;凤翔支路道路西起塔山东街,东至景观大道,路幅宽16米,双向两车道。2.4 监理服务期:以比选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2.5 比选范围: 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人行道铺装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3. 竞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3.2 外地监理企业竞标: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参与招竞标或签定监理委托合同。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比选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竞标,凡有意参加竞标者, 2014 年 3 月 20 日起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下载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竞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各竞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的比选补遗通知。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份,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比选文件售后不退。5. 竞标文件的递交5.1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至10点0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10点00分,竞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地址: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比选人: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铜梁县金龙体育馆内联系人:陈楷电话:
158*****269 2014年 3 月 20 日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比选人名称: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铜梁县金龙体育馆内联系人:陈楷电话:
158*****2691.1.3项目名称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1.1.4建设地点铜梁县核心区内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的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人行道铺装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1.3.2监理服务期以比选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1.3.3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① 按工程合同价格进行控制;②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③ 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2)进度控制目标:建设期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3)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验收合格;(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1.3.4监理工作内容(1)在上述比选范围内,负责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比选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满足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要求。(4)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 第三节(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条。1.4.1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监理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竞标资格期限未满,不得参与竞标。若与实际不符的,将被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必须在竞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1)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5.监理员资格要求监理员:2人,为本单位在册职工,监理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员证或监理类其它注册证书。年龄不超过60岁。 须提供监理员证(或监理类其它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6.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7.竞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备查(开标现场核验身份时,一并递交所有原件,未递交者当场退还其竞标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比选人不组织,由各竞标人自行踏勘。1.10.1竞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竞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10点00分止(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时间为准)3.1.1构成竞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竞标报价1、本工程施工监理费竞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8.23万元,竞标人竞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2、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比选确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竞标人的竞标价应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交通工具费、检测设备、试验费、平行检查费等所有费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竞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3、若本项目工期延长,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3.3.1竞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竞标保证金1、竞标保证金的形式竞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且必须从竞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户,否则其竞标保证金无效。(特别提醒:竞标人不得采用超级网银支付竞标保证金,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2、竞标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施工监理比选要求竞标人提交竞标保证金7600 元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元整)。3、竞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本工程竞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前。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供的信息为准,在规定时间后到账的竞标保证金无效。4、竞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开户行和账号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号:2001 0101 2001 0008 910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5、竞标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标有效期一致6、竞标保证金的退还①.请各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竞标人自行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竞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不计息)。③.监理合同签订后5日内,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竞标保证金(不计息)。④.竞标保证金退还至竞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备注:1、请于开标时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竞标保证金缴款凭据的原件以备核验,开标时未提供者,当场退还其竞标文件。2、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时除须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外,还须提供本项目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复印件2份。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 2月 28 日起至2014年 2 月 28 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竞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竞标文件的副本份数竞标函部分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2份;3.7.5打印及装订要求1、竞标文件所有资料除签字外的内容一律打印,否则其竞标文件无效。2、将竞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竞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竞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比选人对由于竞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装订(1)竞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竞标文件的密封1.竞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竞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3.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4.“竞标函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如果竞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封装,该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 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的地址:铜梁县金龙体育馆内比选人名称: 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竞标文件在2014年3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竞标文件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4.2.3是否退还竞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10点00分(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时间为准)开标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会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核验不合格,则当场退还其竞标文件。(5) 核查竞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或未从基本账户将竞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竞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竞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宣读最高限价;8.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9.开启竞标文件大袋及竞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宣读竞标人名称、竞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各竞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2.履约担保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3.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4.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监理合同签订前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账户如下:户名: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开户行:重庆银行铜梁支行账号:5701 0104 0014 280备注栏中注明 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约保证金5.履约担保金返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不计利息退还。8.1重新比选1.按竞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竞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竞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竞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综合服务费中标人按照规定向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中标金额的2.8‰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成交确认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至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10.2付款方式总价包干,不计工期延期及工程量增减引起的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60%,余下的监理服务费在结算审计完毕资料归档后一月内支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20%,余下的监理服务费在工程缺陷期满后一月内付清。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比选项目监理进行比选。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比选项目名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监理服务期和监理目标要求1.3.1本次比选范围: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比选监理服务期: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次比选的监理目标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竞标人资格要求1.4.1 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资格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1.4.3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施工承包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1.5费用承担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比选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竞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9.2竞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的工程现场,但竞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竞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竞标预备会不召开竞标预备会。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竞标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竞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监理要求;(7)竞标文件格式;(8)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 竞标截止时间: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在竞标截止时间3天前,比选人可以以网上形式修改比选文件或对比选文件作出澄清。如果修改和澄清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竞标截止时间。2.2.3若开标时间延迟,则由比选人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在铜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无论竞标人是否查阅,比选人将视同竞标人已知晓比选人推迟开标时间的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3.竞标文件3.1竞标文件的组成3.1.1 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竞标函部分①竞标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资格审查资料①竞标人基本情况表②项目管理机构③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④其他资料3.2竞标报价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3竞标有效期3.3.1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竞标保证金。3.4竞标保证金3.4.1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竞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其竞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竞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竞标人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竞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4)经认定围标串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竞标方案比选人不接受竞标人的备选竞标方案。3.7竞标文件的编制3.7.1竞标文件应按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标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竞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竞标有效期、监理目标要求、监理工作内容、 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竞标文件所有资料除签字外的内容一律打印,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竞标文件无效。3.7.4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竞标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竞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竞标文件的递交4.2.1竞标人应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4.2.2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的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竞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竞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人或竞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竞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竞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 比选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7.1.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按次序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竞标价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竞标价格的,须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竞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其竞标价格低于第一中标人竞标价格的,以其实际竞标价格为中标价格。7.2中标通知7.2.1中标结果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公示3日。7.2.2比选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按照比选竞标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由比选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标的。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竞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竞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竞标人串通竞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竞标人串通竞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竞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竞标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竞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竞标人压低或者抬高竞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竞标人撤换、修改竞标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竞标人为特定竞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竞标人为谋求特定竞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竞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标人相互串通竞标:(1)竞标人之间协商竞标报价等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竞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竞标人之间约定部分竞标人放弃竞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标;(5)竞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竞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标人相互串通竞标:(1)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竞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竞标。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监理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序号竞标人密封情况竞标保证金竞标报价(元)监理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备注签名比选最高限价 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竞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监理比选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竞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监理比选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竞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按重庆市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格式执行。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2.1.1有效申请文件竞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规定营业执照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资质证书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监理人员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监理目标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竞标保证金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2.2.1竞标报价竞标报价评分办法本工程设置竞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8.23万元。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竞标文件,做废标处理;1.评选方法2.1本次评选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2.2初步评审标准将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人的比选报价去掉六分之一的最低报价(不能整除时按小数点前取整)和相同家数的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最高最低。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评标基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详细评审以评标基准价下浮10%作为低价判定标准值。竞标人的竞标总价比评标基准价低10%以上的,按废标处理,不参与后续评审。2.3评选办法竞标人总报价最接近且高于低价判定标准值的为第一名,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竞标人总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但最接近第一中标人报价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名为第一名有两名以上的,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评选程序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方法完成评选后,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签订时间: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委托人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凤翔路道路工程工程地点:铜梁县核心区内工程规模:凤翔路西起景观大道,东接金川大道,路面宽24米,双向4车道;凤翔支路道路西起塔山东街,东至景观大道,路幅宽16米,双向两车道。监理范围:为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的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人行道铺装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本项目合同专用条件④本项目比选文件⑤本项目合同通用条件⑥竞标文件资料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上排列顺序作为本合同解释的先后顺序。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六、监理服务期限:以比选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七、本合同壹式拾份,委托人执柒份,监理人执叁份,本合同自监理人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正文结束)委托人: (公章)监理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14年 月日合同协议书附件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代表本单位委任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合同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本合同的执行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第二节 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单位以外,业主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业主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业主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 理 人 义 务第四条 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理单位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业主。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 托 人 义 务第八条 业主在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单位支付预付款。第九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由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第十三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单位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业主应在不影响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 业主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其费用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单位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在业主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单位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7)征得业主同意,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单位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 托 人 权 利第二十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业主同意。第二十三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 当业主发现监理单位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 理 人 责 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须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委 托 人 责 任第二十九条 业主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单位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单位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业主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 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业主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业主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单位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业主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 理 报 酬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三十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单位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业主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业主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单位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由业主聘用的,其费用由业主承担。第四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业主申明的秘密,监理单位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 监理单位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 议 的 解 决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第三节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2、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现行相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范、技术标准及规程;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4、政府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文件;5、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文件;6、依法订立的有关本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或协议、招竞标文件等。第二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范围:凤翔路道路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人行道铺装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2、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应按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在上述比选范围内,负责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比选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规定的相应所有监理工作内容;(3)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要求。(4)监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协助委托人进行材料核价;参与施工合同的谈判;b、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比选人批准后,下达开工通知书;c、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d、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e、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f、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g、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商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比选人批准后支付;h、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由监理人发出施工工程变更令;i、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检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j、监督承包人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商实施预控措施;k、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l、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m、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n、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o、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p、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q、组织对工程验收预备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r、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s、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t、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配合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的审计;u、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v、签发最终支付证书。W、派1名专职人员配合委托人进行日常管理及对内、对外的协调报建工作。(5)监理服务期为:以比选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其他说明:1、应做到对施工现场实行平行式监理:即监理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检测、检查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同步进行。2、应做到对施工现场实行旁站式监理:即只要施工现场在施工,监理单位就必须坚守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尤其是重要部位、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的施工必须实行旁站式监理。3、本工程监理是一项完整的、全过程的工程建设的总承包监理工作,在工程中有多处与前期项目已实施节点工程的接口协调,并做好接口监理工作。4、工程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① 按工程合同价格进行控制;②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③ 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2)进度控制目标:按各合同施工工期;(3)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验收合格;(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力争获得重庆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5、现场条件:监理单位应结合项目情况,自备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设备、工具及办公家具,其相关费用包含在监理费用中。6、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比选人(业主)有权调整中标人的监理范围及内容,中标人应配合比选人安排无条件服从。凡施工单位所承包施工内容都属于监理单位监理范围。第三条外部条件包括:委托人应协助监理人做好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第四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1、本工程立项等政府批准的有关工程建设文件;2、本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文件;3、设计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设计标准;4、经批准的设计概算;5、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委托人确认的本工程有关竞标文件;6、其他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资料。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应满足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第五条委托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特殊情况除外。第六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七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不提供任何设施,也不给予补偿第八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九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因监理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第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监理报酬: 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期限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应获得的监理工作报酬按以下方式计取:(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用 为包干使用,不因工程增减变更而调整,包括完成本次比选确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治疗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并且包含检测设备、检测试验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来渝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竞标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税等全部费用。委托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监理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发生任何经济关系。(2)若本项目工期延长,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补偿使用。2、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总价包干,不计工期延期及工程量增减引起的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60%,余下的监理服务费在结算审计完毕资料归档后一月内支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20%,余下的监理服务费在工程缺陷期满后一月内付清。第十一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第十二条奖励办法:无。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铜梁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1)监理人应配备与本工程建设相适应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专业相配套且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报委托人审批。(注: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竞标时所报人员一致,且各专业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竞标书所报人员数量,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是竞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专职驻工程现场,不得兼管其他工地。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更换和调整,监理人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如违反上述规定的,除监理人必须立即纠正外,委托人将对监理人按2000元/人计违约金。如监理人拒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对监理人以监理报酬按2000元计违约金。(3)如果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在工作中不称职,或不负责,或滥用职权,或违反有关监理执业规定、合同条款约定及委托人和监理人有关要求的,或不积极配合委托人驻地工程师及承包人的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无条件撤换;监理人必须在7日内另行选派合格的监理人员,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从第3人被撤换起,每撤换一人,委托人将对监理人按2000元/人计违约金。如监理人拒不执行委托人要求的,或被撤换的监理人员超过6人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对监理人处以监理报酬按2000元计违约金。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工程建设情况提出增加或调换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满足,但不得增加监理报酬。(4)监理人必须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长驻现场(包括夜间和节假日),并保证施工期间每天24小时不得少于 8人常住现场,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上班时间因故离开现场必须征得委托人驻地工程师的同意。如因监理人员不足影响施工进行,委托人有权按2000元/次计违约金。(5)监理人应加强对监理机构人员的管理和领导,每个月不应少于2次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6)监理人应按竞标时的承诺,自费向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设施(其中必须包括电脑和打印机)、相关检测设备和仪器仪表及技术资料,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监理报酬2000元计违约金。(7)监理人应对其派驻工程监理机构的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2、工程质量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本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同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质量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和控制重点,并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并编写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或措施。(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查,并在设计交底前书面提交明确意见。(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本工程质量严格监理,按规定采用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本工程实体每个部位和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并及时指出、纠正及处理影响本本工程质量的各种问题和因素。如果监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委托人有权按2000元/次计违约金。如果监理人不作为,发生一次重大质量事故或本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的,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2000元计违约金。(4)项目监理机构必须保证承包人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图说、比选文件、施工合同和委托人的要求。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质量等级、产品合格证明、检测资料等严格进行审查,杜绝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如果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上述要求不符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对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并应要求承包人立即运出施工场地;对已用于工程的,应要求承包人负责拆除或修复。如果发生因监理人员工作疏忽或监管不严造成不合格材料设备已用于工程的,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2000元计违约金。(5)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应对工程保修范围进行跟踪检查;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委托人审批;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3、工程进度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招竞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计划等资料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期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和控制重点,并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并编写工程进度控制方案或措施。(2)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确保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并符合委托人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3)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按经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对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合理意见,要求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督促其实施,以确保本工程工期目标的实现。(4)由于监理人原因对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和协调不力,导致月工程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延后10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处以监理人按2000元/次计违约金;实际工期比施工承包合同工期延后超过15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2000元计违约金。4、工程投资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招竞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和控制重点,并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并编写工程投资控制方案或措施。(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工程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因变更引起工程投资的增加。(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和委托人要求,严格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查,并只能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格的已完工程项目进行计量。(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的收方计量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凡是涉及收方计量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监理人须派2名以上监理人员参加。经监理人员参加收方并审核后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不真实时,委托人有权按2000 /次计违约金。(5)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或其他方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调查、核实与谈判,受理或驳回承包人或其他方的索赔申请,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委托人审批;同时,有代表委托人向承包人或其他方进行反索赔的责任和义务。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和环卫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和环卫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和环卫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并编写相关控制方案或措施。(2)因监理人失职,经有关部门或委托人及委托人常驻代表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有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和环卫的规定并要求停工整的,委托人有权按2000元 /次计违约金。(3)因监理人员检查、督促不严,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2000元计违约金。6、其他 (1)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的管理,熟悉合同条款的内容,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监理工作。(2)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信息管理,按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委托人和监理人对工程信息管理的要求,对承包人的档案资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监理机构自己的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并分类归档,并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3)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底前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工程完工后20天内,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竣工后30天内,监理人应按要求分别向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和委托人提交一套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4)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和规范以及委托人的规定签署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得签字。如果发现监理人员所签署的资料不真实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委托人有权按2000元 /次计违约金。(5)监理人员不得收受承包人或供应商的礼品或钱财;不得与承包人或供货商互相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须更换违规人员,累计发生4次以上,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按2000元计违约金。(6)监理人员在上岗时应佩戴上岗证,上岗证上应注明姓名和岗位。(7)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当遵守《重庆市建设监理行业自治自律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及下述八不准: ①不准作出有损本项目业主合法利益的任何行为;②不准向本工程承包商介绍、推荐分包单位;③不准向本工程承包商介绍、推销建筑材料;④不准擅自参加本工程承包商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⑤不准接受承包商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补贴;⑥不准参加承包商组织的旅游、休假活动;⑦不准向承包商透露应保密的本工程信息;⑧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商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7、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监理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签订监理合同之前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按工程进度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户名:铜梁县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开户行:重庆银行铜梁支行 账号:5701 0104 0014 280 8、违约责任:除以上违约外,其他方面的违约金为工程监理费用的5%,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9、因监理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委托人: (公章)监理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廉政责任书(格式)委托人: 监理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委托人监理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委托人责任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监理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监理人责任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监理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委托人监理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 (公章)监理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卷第五章 图纸在由各竞标人自行在重庆市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网上下载。。?第三卷第六章 竞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竞标函部分(一)竞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资格审查资料(一)竞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四)其他资料?一、竞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竞标函部分竞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一)竞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 竞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标人须知、合同条件、监理工作要求,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我们已了解和审核了全部比选文件,并完全理解了比选文件规定的监理的合同范围,工作目标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据此,我们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据此,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竞标总报价作为 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完全接受比选文件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的要求,监理服务期为 以比选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我方承诺在竞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3.随同本竞标函提交竞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我方派驻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为,若不到位或擅自更换,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处(正面)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处(反面)竞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均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处(正面)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处(反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竞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二、资格审查资料?(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竞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 录(一)竞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四)其他资料(一)竞标人基本情况表竞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附注:表后附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相应的全部资料。 (二)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姓名专业职称拟在本项目担任何工作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何工作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规模担任职务获奖情况附注:表后附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相应的全部资料。(三)近年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格式自拟注:由竞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近年发生诉讼和仲裁的情况要求。若声明与实际不符的,将被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四)其他资料比选文件附件保证金退还申请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我单位参加 年 月 日开标的 项目交易活动,交纳竞标保证金 元。现成交确认书已发出,我单位被确定为未入围预中标单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退还办法,特申请将我单位缴纳的保证金退还到我单位账户。特此申请附:退款账户信息(必须与保证金交纳账户一致)户名: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竞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