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棉织品供应站产权二次转让公告

针棉织品供应站产权二次转让公告

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新乡市商务局将新乡针棉织品采购供应站(以下简称:新乡针织站)国有产权公开出让,现予以公告。
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的企业位于新乡市解放大道113号,始于1961年,属国有二级批发企业,注册资本68万元,工商注册号***************,工业用地13093.404平方米(19.64亩)。现有职工63人,其中在册职工46人,退休职工17人。经营范围:针棉织品等。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5月31日,评估资产总额551.83万元,负债总额5064.15万元,净资产-4512.32万元,评估结果已报国资委备案。
二、转让标的企业产权构成情况
新乡市人民政府持有转让标的企业100%国有产权,本次转让标的企业为新乡针织站100%国有产权。
三、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此次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经新乡市商贸流通系统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5月22日专题会议纪要(新商企改【2013】2)号批准。2013年12月24日,新乡针织站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安置补充方案》。
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实际支付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3、同意新乡针织站的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安置补充方案》。
4、鉴于在转让标的企业前期改制工作中,新乡银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欠发职工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已垫支863万元(具体数字以相关部门核准数字为准),在公告期内除新乡市银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免交准备金外,其他意向受让方须将863万元准备金交纳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准备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如受让成功,受让方须承担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如未受让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需缴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不成功全额无息退还。如受让方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挂牌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新土管委(2011)2号文件规定,实行企业土地资产与其他资产相分离,土地资产不计入企业总资产,所以转让标的企业净资产中不含土地资产,受让方须按新土管(2011)2号文件规定办理土地有关手续。
七、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单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受让意向登记表》;
2、企业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国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4、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4)企业经营发展思路、战略规划。
5、企业经审计的2013年报告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收购标的企业整体产权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意向受让方对受让该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8、提交3年以上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9、所有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报名时请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查后退回)。
(二)自然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受让意向登记表》;
2、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自然人证明文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
4、管理层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5、报名者简历(包括以往经营业绩);
6、意向受让方对受让该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融资实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7、本公告转让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8、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新乡市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建斌
电话:****-*******
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5楼516室(人民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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