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09:40 来源:东盟经开区

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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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投诉举报

受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做好亲商安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8〕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广西-东盟经开区)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的投资投诉举报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安商、尊商护商、务实高效全方位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建立投资投诉举报工作管理服务机制,做好对损害投资环境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为抓手,通过解决企业和投资者反映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兑现承诺、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构建广西-东盟经开区投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平台,畅通投资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

二、工作机构

广西-东盟经开区投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在广西-东盟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广西-东盟经开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受理具体投资投诉举报事项,管委会各部门积极配合。

投资投诉主要依托网站、电话和信箱等渠道受理投诉,分别是:

(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gxdmjkq.nanning.gov.cn/;

(二)投诉热线。服务电话:****-*******,传真:****-*******

(三)投诉信箱。信箱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投资促进局,邮政编码:530105,电子邮箱:?dmjkqzscjj@163.com

三、工作任务

(一)受理投诉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办的投资投诉举报事项;

(二)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研究投资投诉处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重大投资投诉举报事项;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投资投诉举报的重大问题,通报各有关单位被投诉和处理投诉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处理投资投诉举报工作,督办影响较大的投资投诉举报事项。

四、受理范围和不受理范围

(一)受理范围

依法在广西-东盟经开区工商登记注册设立的,资金来源于广西以外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在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或者终止过程中,认为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损害其权益,向投资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反映问题并要求予以协调解决的行为,主要包括:

1.“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2.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3.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

4.投资者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落地实施、投产营运过程中,认为被投诉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5.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

6.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投资者造成工作延误和损失的;

7.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

(二)不受理范围

1.依法应当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以及完成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2.依法应当或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的及受理完成的;

3.行政行为调解无效,依法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民事合同,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与自然人的民事、经济纠纷的问题;

4.涉及党务、人大、政协、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5.所诉事项不在南宁市行政管辖区域内,或南宁市本级行政无权管辖的事项;

6.诉求事项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调查的问题;

7.其他投资投诉处理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终结的。

五、受理流程

(一)材料审核。投资促进局接到投诉后,要详细查阅投诉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以书面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

(二)直接办理。投资促进局直接受理的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并答复投诉人。对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经报管委会同意,处理期限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转交办理。投资促进局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投诉,有关部门、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转办的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局收到回复后,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对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资投诉事项,经报管委会同意,处理期限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四)提出意见或建议。根据投资促进局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向被投诉人提出投诉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或建议,被投诉人应当根据处理意见或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五)督查督办。对投资促进局转办至相关部门的投资投诉举报事项,由投资促进局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转办部门汇报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响应企业、投资者诉求。在受理投诉举报后,投资促进局须快速启动调查程序,限时办结。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尽快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及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二)完善投资投诉举报回访制度。建立投资投诉举报件台账,对留下联系方式的投诉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征求企业、投资者意见,力求投诉问题“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真正做到让企业、投资者放心满意。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投诉受理人办理投资投诉举报案件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投诉人要求保密的事项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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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技术开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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