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路地铁口写字楼裙楼拍卖指南招标公告

五一路地铁口写字楼裙楼拍卖指南招标公告


中隆国际大厦4、5层、顶层房产

及土地使用权资产整体转让拍卖会

拍卖会时间:2014年4月11日10时

拍卖会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拍卖大厅

拍 卖 人: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会程序

一、     拍卖会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二、     介绍来宾和拍卖会工作人员

三、     宣读《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

四、     拍卖师主持拍卖:

1、介绍《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

2、介绍标的基本情况

3、竞买人依据竞价规则凭号牌应价。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应价,由拍卖师认可后以落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由引导员带领办理有关手续。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到登记处退号牌和登记表,买受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未成交者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和行业标准、拍卖交易惯例,制定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如下:

1、  竞买人须经过拍卖人的资格审核,填写竞买登记表,核实向拍卖人指定的账户缴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领取竞价号牌后方可入场。退场时交回登记表和号牌,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本息(利息=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付款手续费)返还对应的递交主体。

2、  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全部了解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接受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的全部条款的约束,承担《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中约定的有关义务。

3、  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不得反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4、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 大厦第4层、第5层及顶层(复式)共计约4919.84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及对应的约434.4㎡土地使用权,详情请见《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及相关附属资料。拍卖时以竞买人所视标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均取自于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中的陈述,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拍卖人的承诺。

5、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约定使用有保留价(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和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决定并当场宣布。拍卖师可依据竞价情况随时调整增价幅度、裁判和处理拍卖中的争议,直至中止拍卖。

6、  竞买人请保管好应价号牌,不得随意转让,拍卖师只依据号牌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号牌领取人负责。

7、  竞买人竞价时可以采用无声应价和有声报价相结合的方式,因此竞买人举牌示意或口头叫价均可。无声应价时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有声报价时竞买人可不受增价幅度的限制,以增价幅度的整倍数自由叫价。口头叫价需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8、  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撤回。除非其他竞买人有更高的应价或报价时,该应价或报价才丧失约束力。

9、  竞买时,拍卖师对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报价采用三声报价制。当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报价已达到或超过底价,并为拍卖师所接受且无其他竞买人再加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方式表示成交。落槌前竞买人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有效,落槌后无效。

10、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并随后与拍卖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拍卖成交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拍卖已成交的法律效力,两份文书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竞价买受合同。买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有反悔,除所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委托人没收外,买受人还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再次拍卖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

11、      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款后方能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委托人办理标的交付手续(但委托人、买受人对标的交付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2、      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先抵缴部分价款,余款请按照《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中要求的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支付给委托人。逾期视为买受人放弃成交,所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委托人没收(但委托人、买受人价款支付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拍卖人向竞买人所作的《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亦为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组成部分。

14、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竞价,不得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胁迫他人竞价,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0 日

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

一、标的简介

中隆国际大厦约建成于2004年,拍卖标的位于该大厦的第4、第5层及顶层(复式),购置于2005年。标的证载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919.84㎡(含分摊面积在内),设计用途为办公用房,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434.4㎡,出让地,办公用地,使用权期限至2053年1月。中隆国际大厦为钢混结构,主体建筑31层,地下3层均为停车场,中隆国际大厦设有7台电梯上下(其中有一台为4、5层专用电梯),安全通道4条,中央空调、消防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等设备使用正常,保养状态良好。其中4-5层为裙楼,层高4.2米,配有五一路朝向的专用直达观光电梯,顶层(复式)另建有一套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拍卖标的按照中高档水平进行了办公装修,装修状况保持良好。

★投资价值:拍卖标的坐落于长沙市著名的五一大道800号(原门牌号为蔡锷中路010号),西临蔡锷中路,北靠宝南街电信市场,南临五一大道。中隆国际大厦为5A级专业写字楼,所处地段为长沙市CBD核心位置,区域内聚集了学校、医院、银行、保险、证券、通讯、高星级宾馆、酒店、超市、体育、文化娱乐、餐饮等一大批完整的商业、文化、公共服务设施。中隆国际大厦位于芙蓉广场和五一商圈之间,五一大道和蔡锷路两大城市主干道交汇处,五一广场、芙蓉广场地铁站近在咫尺,多路公交线路途经该处,交通条件极为便利。中隆国际大厦所处的区域,历来是商家以及金融、保险、证券、通讯、房地产等行业的青睐之地。近期周边正在建设的巨型商业项目“九龙仓” 以及即将开通运营的地铁2号线,将再次提升和证明该地段商业物业无与伦比的市场价值。拍卖标的位于大厦裙楼第4、5层的显赫位置、专享电梯以及顶层独立的复式建筑,尽揽全城无限风光,无论是投资还是自用,均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价值提升和享受空间。

二、特别说明

1、关于标的处置的法律依据

拍卖标的系由所有权人自行委托,其处置依据源自于物权所有人对物权的处分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的处置批准。委托人对此承诺承担合法处分权的法律责任。

2、关于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2.1 拍卖标的为原所有权人买受商品房自用,办公用房性质。房屋产权登记日期为2005年8月,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顶层(复式)长房权证芙蓉字第********号、第4层长房权证芙蓉字第********号、第5层长房权证芙蓉字第********号。土地使用权为办公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分别为:顶层(复式)长国用(2010)第037321号、第4层长国用(2010)第037201、第5层长国用(2010)第037202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8日。

2.2 原产权人以拍卖标的向银行办有抵押贷款,房屋产权办理了他项权证,贷款尚未到期,现产权原始证件抵押在银行。除此外,委托人承诺拍卖标的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情况见相关资料复印件。

3、关于拍卖方式和拍卖计价方式

标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将作为一个整体,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拍卖。标的不以每平方米单价计价,而是以三宗物业(包括一台专用电梯、顶层独立的中央空调设备、全部水、电、燃气设施在内)总价计价拍卖。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资料中所显示的各楼层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层高、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均取自于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中的描述,不代表拍卖人的担保,仅供竞买人竞价时参考。因此,物业的产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将以变更过户时房产、国土管理部门的登记确权面积为准。如果变更过户后的确权登记与标的资料所列参考面积有差异,买卖双方均不收缺补差,各方当事人也不得据此毁约,或者要求改变成交价格。

4、关于价款的支付期限与支付方式

买受人请在成交后10日内将不少于成交价30%的首付款(含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内),付至拍卖人指定的委托人如下账户上:

户 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建设银行长沙市潇湘支行

账 号: 4300 1792 0610 5999 9899

剩余价款请于成交后的90日之内一次性直接付至委托人“双控”账户上:

户 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项目

开户行: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

账 号: 7319 0359 5410 908

逾期视为买受人放弃成交,所付保证金、首付款拍卖人、委托人将不予退还。但买受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5、关于标的交付

鉴于拍卖标的现已全部空置,拍卖标的的交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5.1 实物移交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价款3个工作日内,委托人按照房屋、土地以及设施设备的实物现状,无论是否存在瑕疵,向买受人进行实物移交。房屋内现存的不包含在拍卖标的中的其余可移动之物品、设施、设备等,由委托人自行处置或搬离。委托人、买受人在实物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

5.2 权属移交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价款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负责将抵押解除,收回权证。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变更手续由买受人主导,在双方约定的时间里共同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变更手续。手续进窗受理之日起,即视为标的权属已经移交。

5.3免责 根据《拍卖法》31条规定,标的约定由委托人承诺交付的,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交付义务,也不承担非拍卖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不能交付、延迟交付和未能办理好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手续的连带责任。

6、关于水、电、物业管理和欠缴费用

拍卖标的如有欠缴水、电、物业管理及其他应缴未缴费用的,一律由委托人在实物标的移交之前结清,与买受人无关。实物标的移交之后新产生的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

7、关于过户税、费的分担

拍卖标的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时应当缴纳的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照房屋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布的项目和税、费率、分担比例,各自承担应自行缴付的部分。如有其他未知费用,以及无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规章明确规定应由转让方(委托人)承担的税、费,则均由买受人承担。

8、关于标的瑕疵及瑕疵不担保声明

委托人告知并由拍卖人转告竞买人的标的瑕疵主要有:

8.1 标的设定有抵押和他项权利,尚未解除。

8.2 少量动产尚待清理完毕。

8.3 房屋使用时间较长,外墙、室内以及相关设备设施、装修等,不可避免的出现陈旧、老化、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现象(如屋顶有水渍),拍卖标的是否还有其他显性或隐性瑕疵,不详。

8.4 建筑物原有的规划报建手续、施工图、水电管网布置图等基础性资料,因历史原因无法找齐交付给买受人。

8.5 标的以竞买人所视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人已经将标的实物和权属状况以及所知瑕疵进行了充分展示和说明,竞买人如有瑕疵疑虑请在竞买登记之前详细咨询,竞买成交后视同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权属和实物存在的已知和未知、显性和隐性瑕疵已无瑕疵异议,拍卖人将不再承担标的瑕疵未说明的瑕疵担保义务。

主要附件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平面图复印件

3、部分装修及水电安装设计图纸

4、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停车方案(需重签、供参考)

5、中隆大厦部分实景照片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0 日

长沙市五一路地铁口

写字楼裙楼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在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拍卖大厅,对一宗国有闲置5A级高档写字楼裙楼及顶层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简介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原门牌号为蔡锷中路010号)五一大道与蔡锷中路交汇处的“中隆国际大厦”的第4、第5层及顶层(复式),钢混结构,共计建筑面积约4919.84平方米,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约434.4㎡。标的设计用途为商业办公用房,出让地,现为空置,两证齐全,整体拍卖。

2、竞买登记与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10日17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交至以下账户上(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市潇湘支行 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并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进账回单(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等,到芙蓉中路一段163号北栋23层湖南赛德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料备索。

3、标的展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前,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竞买人亦可自行查看。

4、拍卖文件获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截止时间之前登录《5、咨询、联系电话:138*****401(刘)、137*****077(胡),工商监督电话:********

    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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