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绣锦院正式用电工程
华绣锦院正式用电工程
本招标项目银河大酒店外立面排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渝中规资审查复函(2021)00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大酒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大酒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渝中区民生路132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银河大酒店原建于1994年,地上23层,外立面面积约9524平方米,包括酒店客房、餐厅、茶楼、会议中心及配套车库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外立面老化,墙砖脱落现象日趋严重,安全隐患不断加大,为根本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需要对酒店外立面进行技术改造,即对本项目建筑外立面原墙砖和原水泥砂灰层进行全部剔除,剔除后满墙挂钢网搓水泥砂浆两遍,平整后满刮外墙防水涂料【防水涂料为雨虹(或者质量相当的其他品牌)JSA-101双组份聚合物水泥防水腻子材料】两遍,再满刮两遍外墙腻子(外墙腻子为强力或者同级品牌),打磨后刷外墙底漆(底漆为立邦或嘉宝莉或三棵树品牌)、刷中间漆(中间漆为立邦或嘉宝莉或三棵树品牌)、贴分格纸、喷两遍硅丙类天然真石漆(硅丙类天然真石漆为立邦或嘉宝莉或三棵树品牌)、撕分格纸、喷罩光漆(罩光漆为立邦或嘉宝莉或三棵树品牌),并对外立面做合理合规的局部整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或单项合同外立面面积不少于675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外墙或外立面排危维修或维护业绩不少于1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大酒店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4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6室 |
联系人: | 熊赞东 | 联系人: | 陈瀚 |
电子邮箱: | ********1@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001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446 | 联系电话: | 139*****424 |
传真: | ***-********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银河大酒店外立面排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87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0015152-11381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子山支行 | ****************423 |
本招标项目华绣锦院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19]4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旭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旭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沙坪坝区井口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承包范围新修建的室外电力管网;新建1400KVA容量公用配电室、安装500KVA专用配电室及相关变压器、母线采购、吊装、安装、调试;所涉及的高压电缆的敷设及高压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通道开挖、通电所涉及的市政、城管、规划等相关部门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产生的青苗、土地、市政设施赔偿等费用;该项目供电方案、供电深化设计、委托供电局监理及停送电手续办理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1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华绣锦院正式用电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1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明确联合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力义务;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在联合体中承担工作范围及义务认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明确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授权,投标文件由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招标人: | 重庆旭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沙坪坝区晒光坪70号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城南未来二期8栋9楼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65477816 | 联系电话: | 023-6629209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华绣锦院正式用电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80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21402553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0015152-11379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子山支行 | ****************282 |
标签: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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