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南塔17楼)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B-211125

项目名称:安多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48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安多县铁路护路组织生活用煤810吨。要求煤块(袋装),货物送至铁路沿线各大队、中队,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期限:20天内完成采购并完成配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本次采购内容的合法经营范围;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由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此次招标时间之内)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南塔17楼)

方式:现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85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南塔17楼)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多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安多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南塔17楼

联系方式:180*****3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暖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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