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环卫市场化招标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阜新市海州区环卫市场化招标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1: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阜新市海州区环卫市场化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1-0929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区环卫市场化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一、*******.18平方米的综合清扫保洁,主要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至两侧建筑物墙根、绿地内的白色污染,无物业小区以及无人保洁的公共区域,其中共计138条街路,132个小区,34栋单体楼。二、180吨/日(含餐厨垃圾10吨)居民生活垃圾和无主垃圾(杂物及建筑垃圾)的收运工作。三、27座水冲公厕的运行管理维护。四、海州区范围内街路冬季除雪、运雪、除冰工作。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六、环卫设施清洁及沿街小广告治理。七、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灾害天气的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服务期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久伟加气站道西)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暂不接受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统一采用线上领取的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jzjaztb@163.com),后致电进行确认(确定领取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邮件及电话确认为准)。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邮寄以接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项目联系人:管思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jzjaztb@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开户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璐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标签: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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