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港湾花园小区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星星港湾花园小区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星星港湾花园小区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星星港湾花园业主委员会,为提高小区经营性收益,决定对本小区的经营性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竞标人资格要求:欢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参加竞价。本小区业主及现有承租人,符合要求且参加竞价的,在同行条件下优先。

租赁标的概述

1、租赁标的:

序号

租 赁 物

备注

1

清风苑(海塘路1-14号、1-15号、1-16号、1-18号、1-19号、1-20号、1-21号、1-22号、1-23号),面积727.5㎡

已签有合同的经营性用房。合同期是从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共5年,租金为首年125000元,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5%,不含物业费。 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接手经营。

2

金沙苑(东堤路64号)面积142.13㎡

已有签定合同的经营性用房。合同期是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5年,租金5万1年,含物业费。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接手经营。

3

听涛居47幢,面积510.65㎡

闲置状态,定向出租使用。

4

琴海居129幢,面积200.77㎡

闲置状态

5

琴海居42幢,面积282.87㎡

闲置状态

6

游月坊5幢(5-48号一二楼、5-50号一二楼、5-52号一二楼、5-54号一二楼、5-56号一二楼、5-58号一二楼、5-60号一楼),面积1623.33㎡

所有合同即将或已经到期,现一楼为各类业态的商户,二楼大部为闲置状态。承租方可直接接手经营使用。

注:具体承租面积以实际为准。

2、标段:1个标段

3、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4、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保证金在竞价时间三天前以转账方式至指定帐户为准(开户名:星星港湾花园业主委员会 ,账号:*************** )。竞得人(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用途限定:经营用途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培训、文体、餐饮等。但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生噪音(废气)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违者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予解除合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 月 28 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星星港湾花园文澜苑82幢。

3、报名携带资料: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行支付。

二、竞价方式、时间、地点

1、限竞价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价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到竞价现场签到后再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竞价,未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即视作自动放弃。

2、标的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现场竞价执行拍卖的相关规定,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本次设有保留价(381.58万元),最高价必须高于保留价,竞价规则由主持人现场宣布。

3、签到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0:00

4、竞价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10:00

5、竞价地点:星星港湾花园文澜苑82幢二楼。

三、其他告知及要求

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

经营期间,必需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本合同房屋后,可以用于出租或自行经营,承租向其他第三方出租的,须向甲方报备第三方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和第三方承租的用途,并将转租或出租合同7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将房屋进行出租的,须约定第三方承租人遵守本小区的管理规约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第三方承租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接相关责任。

3、租赁权不得抵押或投资,否则由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商铺,扣除所有履约金和已收取的租金。

4、租赁期内,承租人有权对房屋进行的设计、装修、改造,所有设计、装修、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装修方案应经招租人认可。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须恢复原样。涉及租赁物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资质等相关报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仅负责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5、竞价价格为五年租金,不含水电、安全、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费用。涉及租赁物需缴纳的水电、安全、卫生、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一切公共物业管理费用,承租人应及时予以缴纳,未及时缴纳对甲方产生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物业采取包含停电、停水、更换门锁等措施,停止乙方经营。

6、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之前,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总合同价的千分之三,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房屋租金的支付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未及时房屋租金的,乙方除需要支付房屋租金外,甲方有权按总合同价的千分之五,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房屋租金的支付逾期违约金;超过60天未支付房屋租金的,乙方除需要支付房屋租金外,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处理,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星星港湾花园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陈成标

电话:158*****915

六、此招租公告信息发布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星星港湾花园小区内相关位置张贴。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用房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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