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全自动流量校准仪等一批仪器的询价公告
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全自动流量校准仪等一批仪器的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石狮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保障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现需采购全自动流量校准仪等一批仪器。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物一览表
采购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 全自动流量校准仪 | 2 | 青岛明华/MH4031型 | 100000 | |
2 | 恒温恒流大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 6 | 青岛明华/MH1205型 | 192000 |
本次询价为1个采购包,独立采购包不接受联合报价。采购货物须满足表中的品牌型号且来源渠道合法,为同生产厂家原装全新产品并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参数要求(详见附件2)。凡未达到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1年。免费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买方设备故障通知的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开展维修。
3.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相关事项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总价包含仪器运输、安装、调试、保修、税收等商品交付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4层。
4.付款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
2 | 5 | 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支付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商、代理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采购类似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
(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1年11月29日9:30前,将材料邮寄或送至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209室。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价函(详见附件1);
(2)产品规格说明;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采购合同(请供应商提供)。
(8)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文件须密封加盖公章。
(三)逾期报名、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评定方式
(一)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将对参与报名的单位相关资质、能力、售后服务进行评定,选择符合要求、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服务单位。在具备资格的投标公司仅有2家(含)以下的情况下,项目流标;3家及3家以上公司参与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组织评标,最低价者中标。因最低报价相同,由最低报价者当场进行二次报价。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总价29.2万元。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29日9:30。
(二)地点: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5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石狮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地址: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209室。
联系人:陈鸿源 电话:136*****420 。
附件:1.采购包1报价函
2.技术参数要求
石狮市环境监测站
2021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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