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设计
【采购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2021-11-22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哈产采(2021)第968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对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设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银行棚改贷款及开发软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计划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221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rbggzy.org.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招标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9:00时至11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hrbggzy.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可编辑的Word版)一同发送至hrbtrust@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投标人通过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服务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注:意向投标人在缴纳完标书款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交纳无效,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21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1号,市民大厦2号门(哈尔滨银行内),联系人:李先生,150*****928。
因疫情期间人员不得聚集,请各投标人代表在2021年12月1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www.hljcq.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rbggzy.org.cn/)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设计师近3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设计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一期3号楼1723室
邮编:150076
联系人:纪先生、李先生
电话:0451—******** 0451—********
电子邮箱:hrbtrus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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