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阳市民政局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及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11-23 至 2021-11-29 | 撰写单位: |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辽阳市民政局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及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民政局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及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000-03107 项目名称:辽阳市民政局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及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58,000.00 最高限价(元):9,85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社会救助: (1)业务协办。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协助乡镇民政办受理居民提交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报工作。负责初审材料的完整性的认定,及时将完整、准确的资料上传救助系统;送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保障对象公示、一次性告知书;整理完善救助档案材料;接受群众投诉,及时与村委会、社区业务对接等工作。 (2)家计调查。根据社会救助政策要求,负责对申请救助家庭和在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工作。对已经获得审批的救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对新增申请救助家庭100%入户调查。 (3)对象排查。负责城乡贫困群众生活状况巡查工作。及时主动发现、收集报送本区域内贫困群众救助信息,帮助贫困群众申报社会救助相关事宜。 (4)信息保障。负责“智慧民政”应用系统设计、部署、调试,本地化需求升级维护、个性化报表、数据分析,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安全防控、数据库运行维护和备份服务,应用系统管理及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系统问题24小时响应,提供远程技术及现场技术支持,以及其他“智慧民政”信息服务。 (5)网络管理。负责网络上日常数据收集、数据更新、数据核对、数据上报等信息管理工作,并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严格管理。 (6)档案管理。依据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协助乡镇(街道)民政办,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纳、上报、备查、归档等工作。 (7)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乡镇社会救助专干和村(社区)协理员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四次培训,每次培训方案需报各县(市)区民政局备案。同时做好廉政勤政教育,提高乡镇社会救助专干和村(社区)协理员廉政意识。 (8)政策宣传。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让救助对象、社会公众知晓国家相关政策。 (9)为辖区内(不含城市五区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低保、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的完全失能散居老年人提供以下服务:每月一次的上门巡视探访,上门关爱,血压监测、心电监测、紧急救助、健康咨询、动态更新档案等服务;每月一次生活照料、清洁卫生、送医陪护、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选项服务。按每人每月服务费用60元计算,此项服务年度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0万,并按实际发生额拨付。 2、养老服务:配合基层民政部门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协助民政部门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3、儿童福利:配合基层民政部门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政策宣传、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 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4、社区治理:协助基层民政部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配合民政部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5、社会事务:配合民政部门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协助民政部门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基层民政部门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和界碑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智慧民政”信息化系统 提供一套涵盖现有民政各项业务的“辽阳市智慧民政”信息化服务系统 (三)服务人员配备 1、专职服务人员: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合计配备97人。其中:白塔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社工站配备29人;全市社会救助配备68人。 2、村(社区)协理员:全市各村(社区)配备1人(含较大自然村)。合计834人。 (四)须全面接续原有的辽阳市“智慧民政”系统服务、社会救助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协议期3年,协议期内按实际资金调整额和年度考评结果一年一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市域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民政局本级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水塔委(西顺城路14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0021)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3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家兴 电 话: 136*****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