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屋面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屋面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屋面等工程施工
[ 招标单位:辽宁省基建办公室、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

招标代码:********150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1号文、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2号文、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3号文、辽发改投资函[2011]1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基建办公室、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屋面等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处于沈阳市浑南新城内,位于城市的三环路以外。项目区域内拟建设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科技馆等,各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辽宁省档案馆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及界面范围内所列明的全部土建、安装等施工工作,共划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场馆名称

招标内容

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屋面等工程施工

图书馆

档案馆

1、自行车雨棚施工。

科技馆

1. 屋面装饰面层施工;

2. 地下车库出入口雨蓬施工;

3. 地下室走廊、局部房间(制冷站等)、车库地面施工,太空走廊地面施工;

4. 外墙及球幕区保温,地下室-11.5二道门施工;

5. 室外散水施工(宽度按600mm);

6. 智能照明系统及局部电缆施工;

7. 换热站新增板式换热片采购和安装;

8. 机房等房间新增采暖设施。

博物馆

土建专业: 1.首层、三层恒温恒湿机房土建工程; 2.二、三层文物保护中心新增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之其中的土建工程; 3.首层消防控制室内增加电源隔间的土建工程; 4.屋面聚氨酯地坪装饰工程; 5.文物库房内吊顶工程工程; 6.强弱电间及空调机房增加门槛和挡水台; 7.消火栓箱侧面封堵。 设备专业: 1.新增恒温恒湿机组设备安装工程(首层二组、三层三组共五组)。其中成套组合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设备,包括组合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机组自控柜、全自动软化水箱和储水罐,由招标人供货。 2.文物保护中心(二层、三层)局部增加手盆、通风柜、排风管道和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其中二层两个化学实验室各增加一台排风机; 3.首层消防控制室新增UPS隔间,相应调整该区域空调通风及空调水安装; 4.文物库房区两处风淋室成套设备供货安装工程; 电气专业: 1.22个展厅配电增容改造工程 ; 2.由于顶层水箱间后增加一组消防稳压泵,相应的动力配电调整; 3.化学实验室增加排风机对应的电气专业调整; 4.地下文物库区珍品库房增加电源; 5.文物库房增加墙壁五孔电源插座及相关配电调整; 6.首层消防控制室新增设备隔间及相关配电调整; 7.新增恒温恒湿机组动力配电、机房照明和插座。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4月15日开工,2014年5月15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具有在辽宁省住建厅办理的项目经理(建造师)IC卡。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至 2014 年 3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在 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在辽宁省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1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业园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基建办公室

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4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仝 英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1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周 杰

电 话:***-********

传 真:***-********

邮 箱:qyhjs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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