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ttp://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072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291,862.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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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为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和警礼服采购(具体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5.2采购范围: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春秋服、检察白衬衣、检察夏裤(裙)、检察蓝衬衣、领带、检察徽标、警礼服(含所有礼服标志服饰饰)、警礼服配套白衬衣、礼服皮鞋、礼服大檐帽(礼服卷檐帽)采购。 5.3交货日期:接采购人通知后45日历天; 5.4质量保证期: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5交货地点: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具体地址在量体后明确。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只接受核心产品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1核心产品为:检察春秋服、检察白衬衣。包2核心产品为:检察春秋服、检察白衬衣、检察夏裤(裙)、检察蓝衬衣。包3核心产品为:警礼服(含所有礼服标志服饰饰)、警礼服配套白衬衣、礼服大檐帽(礼服卷檐帽)】 3.2本项目包3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内的所投包对应产品生产企业,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除外。如有以上未提及的对应品种新入围生产企业或《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中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等,以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ttp://www.hnggzy.net/) | |||||||||||||||||||||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样品递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1(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提前进入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hnggzy.net//)进行开标操作和响应文件的解密。具体操作流程及程序,请供应商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供应商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心怡路正岩铂兹中心16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朱先生 朱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朱先生 朱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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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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