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通辽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通辽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自治区和通辽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开发区补助资金156万元,资金使用方向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按照文件要求和市乡村振兴局督导意见,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批复,拨付开发区的156万元通辽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使用方向为:6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贫保险;150万元用于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产业项目,分配比例为辽河镇120万元,河西街道为30万元,具体实施以下三个产业项目:

辽河镇实施项目

(一)新农村冷鲜库项目。项目总投资185万元,资金来源为:组织部门壮大集体经济资金125万元,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建设750㎡保鲜库和冷库个一座,用途为自用和出租,年预计效益20万元,建设地点为辽河镇新农村,收益分配为衔接资金的5%归镇政府用于防致贫帮扶,其余归村集体用于壮大集体经济。

(二)庙那力嘎村菌类栽培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村集体自筹资金40万元。建设4.05亩暖棚(2座)用于培育菌类,年预计效益8万元,建设地点为辽河镇庙那力嘎村,收益分配为衔接资金的5%归镇政府用于防致贫帮扶,其余归村集体用于壮大集体经济。

二、河西街道坤都庙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建设容量为60k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为坤都庙村部院内,年预计效益2.7万元,收益分配为衔接资金的8%归河西街道用于防致贫帮扶,其余归村集体用于维护和集体经济发展。

附:1、辽河镇新农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辽河镇庙那力嘎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河西街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辽河镇新农村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要求,经辽河镇党委政府和新农村“两委”研究,结合村集体经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农村位于辽河镇西南3公里处,总户数355户,1260口人,党员22名。现有耕地3500亩,林地380亩。人均年收入1.2万元,先后获评全市“五面红旗”村,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级文明村,国家级森林乡村。

2015年新建村民之家和5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广场(上级投资),村民健身器材配套设施齐全。村级财务实行“村财镇管”,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统一管理;严格执行“532”工作法、村务监督、村级“三务”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屯环境实行“红色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包街、党员代表包户、村民门前“全包”制度,实施“哈腰工程”,实现了村屯面貌美如画,环境管护“零投入”。

新农村人均土地面积少,外出务工人员比较多,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村委会建设大棚50栋,经过一年的发展,出现蔬菜大量成熟之后不能及时批量出售,导致部分蔬菜积压,在支付人工费用后,总体产值效益下降。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保鲜库一座、冷库一座,每座750平方米。总投资预计210万元,已获得组织部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25万元,申请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自筹25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式。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属于镇级组织实施的项目,补助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资产所有权归属辽河镇政府。新农村村委会负责承担资产运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由镇一级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受益村集体和每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小组进行备案。二是项目收益资金使用实行单独建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镇政府负责对收益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由镇党委负责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收益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三、预期收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一是使用冷库储存大棚蔬菜使其变成反季节蔬菜,提高蔬菜销售利润。二是出租冷库、保鲜库,赚取资金,增加村集体收入。以上各项村集体每年预计增收20万元。

(二)社会效益。此项目建成后可带动村民改变原有种植模式,改种经济作物,以此增加收入,示范效应明显,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可以给村民增加福利投入,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威望,有效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分配机制。项目产生的经营性收益辽河镇政府按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的5%提取收益,第一年提取3万元该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其余收益归新农村党支部支配,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之后根据上级政策变化适当调整。

四、项目实施

(一)前期公示(9月16日—9月22日)

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在村“三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村党支部结合村情实际,编制新农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意见。

(二)制定方案(9月23日—9月29日)

村党支部围绕党员群众提出的发展意见,组织到周边村、镇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按照就地取材、统一规划、节约成本的原则,研究制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新农村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发展项目、投资预算、预期收益、收益分配、施工步骤等内容,并报送至镇党委审核。

(三)组织实施(9月30日—12月6日)

经镇党委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划设计,逐项推进建设,安排专人监督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扎实完成项目建设,保障及时投入生产、取得预期收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书记、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村党支部、村委会共同成立辽河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成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对该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实行技术跟踪指导;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全程追溯制度,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氛围营造。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建立项目资金专户,严格财务支出审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小组负责监督相关工作进展,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实施村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的长效激励机制。

*******dac4b53060f84a8/images/a1ca*******e4def9de32000a2fc2603.png">辽河镇庙那力嘎村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要求,经辽河镇党委政府和庙那力嘎“两委”研究,结合村集体经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以科学发展为宗旨,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推动经济转型和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项目的示范作用,拉动当地农民以食用菌项目促进农民增收。

雅玛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辽河镇庙那村村民委员会在2020年看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省时提出的“小木耳大产业”的号召时,就经广泛的市场调研,决心发展食用菌产业。

二、产业发展情况

(一)产业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由于新技术的应用,食用菌产业发展很快,已成为一些地区的主导产业,如,浙江省的丽水市、河南省的西峡市等地。

纵观通辽市的食用菌产业发展很不平衡,还没有一个典型的大棚栽培的示范基地。经济转型后,建设现代农业,利用剩余劳动力很重要,食用菌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本项目特别适宜经济转型地区。

项目对目前和长远来说都十分必要,经庙那村民委员会及雅玛河合作社共同研究决定发展此项目。

(二)产业发展优势

在本项目中,开创的生态农业以食用菌先进的栽培技术为主,以一村一品为导向,创建了农业秸杆—食用菌—农家有机肥—农作物的生态科技产业链。

当前,通辽地区种植食用菌的专业户不多,种植食用菌的大型公司更不多见,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也很少。食用菌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也是一个科技型产业。庙那村总人口303人,劳动力175人。全村耕地面积2803亩,在当地属于人多地少的村庄,食用菌产业可有效解决本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有效提高村民收入水平。通过科技示范向外边辐射拉动周边食用菌产业的升级。

三、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通辽市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用于大棚设施建设及菌类栽培。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辽河镇人民政府,由庙那村党支部领办的雅玛河种植合作社负责提供土地、技术服务和日常经营管理,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核算合作社账目。建设地点位于辽河镇庙那力嘎村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0万元,村集体自筹资金4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60万用于建设暖棚两座,每栋暖棚长150米,宽18米,总面积4.05亩。村集体自筹资金40万元,其中36万用于购进菌棒等生产资料,4万用于支付人工费。

四、管理模式

该项目属于镇级组织实施的项目,补助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产权、所有权归属辽河镇政府。庙那村党支部雅玛河种植合作社负责承担资产运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资产,确保补助资金保值增值。一是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由镇一级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受益村集体和每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小组进行备案。二是项目收益资金使用实行单独建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镇政府负责对收益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由镇党委负责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庙那村党支部领办的雅玛河种植合作社运行状况和项目收益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年产鲜食用菌120吨,每吨批发价9000元, 年销售收入108万元,年利润8万元。

(二)社会效益。本项目开发的大棚种植食用菌的实用技术着重解决秸秆植菇产量低、质量差的关键技术问题,创立了秸秆作食用菌基料的示范工程,为农民把秸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提供了一整套实用技术,项目创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农业的典范。开发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可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返乡就业人员150人,实现农民打工不出村,发家致富不离院,社会效益明显。

(三)生态效益。本项目栽培的主要原料是农作物秸秆及各种杂草,有利于秸秆的综合利用,而栽培后的废料又是优质农家肥,可以有效地实施秸秆还田,生态效益十分明显。辽河镇农业秸秆资源十分丰富,本项目开展后,可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收益分配。项目产生的经营性收益由辽河镇政府按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的5%提取收益,第一年提取3万元该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其余收益归庙那村党支部支配,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之后根据上级政策变化适当调整。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两委班子将成立项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村两委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带头人作用,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项目的申报、实施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工程进度和合约严格进行,在项目竣工后,协同相关部门验收。

(三)强化帮扶指导。镇党委政府将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实现村民增收,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河西街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河西街道光伏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河西街道坤都庙村委会村部院内。

三、项目实施主体:河西街道办事处。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万元,其中30万元为上级专项资金,4万元为村集体自筹。

五、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一座,总容量为60KWp,兼具居民、停车功能。

六、经营模式

采取农户全额上网方式并网发电,由坤都庙村集体名义向农电部门申请并网设立发电收入专项账户,坤都庙村委会与街道财政所签订协议,收益款项到账后及时转入街道财政专项账户。

七、收益测算:按照年平均发电量1500度/KW计算,项目年发电总量为90000度,并网电价按现行0.3元/度计算,电价收益为27000元/年(上网电价以农电部门最终备案为准)。

八、收益分配:年度总投资的8%归街道专户,由街道统一进行二次分配(24,000元),剩余部分归电站所在地村集体所有,用于维护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

九、保障措施:

1、街道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并负责此项工作。

2、专户开设后,由街道财政所专人负责保管,收益款项到账及时转入街道财政专户。

3、建立群众监督制度,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年以政务公开形式向群众公示。

4、完善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的档案由街道档案管理员监督管理,确保档案不丢失。

标签: 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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