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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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介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隶属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二级单位。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公司共辖13个直管水电厂、82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个分公司(事业部)、1个代管公司,产业分布在湘、黔、宁、新、甘等全国14个省(市),员工总数2424人。截至2020年9月,公司在运装机815.34万千瓦,其中水电491.57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新能源203.77万千瓦。公司实行集中经营、分层管理的管控模式。集中经营是实行“四集三化”(公司集中经营、发电集控、财务集约、物资集中,标准化、信息化、精益化)管控,经营决策权集中在本部,主要资源由本部统一调控,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由本部统一组织实施,各所属单位在公司的政策、制度和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现场管理、队伍建设等。
2.1.2 项目背景
2016年以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经过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深化应用,基本建成一体化财务信息化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财务共享平台、费用报销、资金管理及银企直联、税务管理及税企直联、移动审批、账务报表、智能大屏等系统功能,规范了财务管控标准流程,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提升了财务信息质量。
为加快集团公司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工作,降低经营成本,助力数字国家电投建设,特开展五凌电力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的试点建设工作。
2.1.3 建设目标
按照集团试点工作要求,选取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近尾洲水电厂和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结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电子发票归档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梳理财务信息系统建设现状,以增值税电子发票为抓手,整合电子发票的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等环节,对电子发票进行全业务、全流程、系统化的管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助力数字国家电投建设。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建设领域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近尾洲水电厂、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2.2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包括:一是优化改造现有财务系统中的报账模块、合同结算模块、税务模块、资金模块、核算模块以及相关集成接口;二是新增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实现电子发票文件的采集、入账、归档全生命周期管理。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审查;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相关功能、模块的调整开发工作,投入运行;投入试运行后5天,进行项目验收并提验收总结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开发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服务客户联系方式)。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投标人至少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如2020年度审计报告还未出具,则提供2017至2019年度的)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5.2应有3年内2个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2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合同/订单/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5.3 项目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职(执)业资格,其中2人有类似项目经验,至少1人为财务专业人员。
3.6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质量。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4.3.1购买招标文件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4.3.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4.4 获取招标文件
4.4.1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4.4.2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5.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3 日上午10点。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国家电投采购管理系统中上传(通过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登录),在截止时间后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还必须登录“五凌电力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按第二章前附表3.4.1条款的相关要求填报投标保证金缴款信息。
5.3届时招标人将同时组织各投标人参加网上开标,请各代表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网上开标地址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上公开发布。
联 系 人:瞿宁
电 话:****-********
电子邮件:wlzbcg188@163.com
现场联系人:张雅钧
电 话:137*****475
瞿宁(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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