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采购/资审公告

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采购/资审公告

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2021-11-22 15: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

(EPC)(GGZC2021-G2-3264-SHJS)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 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贵发改环能[2021]628号,及贵港市财政局 GGZC[2021]3264号-00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设计、R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

项目编号:GGZC2021-G2-3264-SHJS

建设地点:武思江水库库区周边村庄及入库重点河段

建设规模:(1)入库河道底泥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对武思江入 库重点区段1km长的河床进行清淤(清除约厚度为0. 3m左右的 淤泥),并沿生态护岸边(约5-16m 范围)设置卵砾石生态河床 (厚度为0. 3m左右)。

(2)生态护岸及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构建1. 10km生态护坡;重建河道10200平方米水生植物群落;实施2000平方米的堤岸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1422.13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

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为 90天(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30 天,施工工期 60天)。

招标范围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等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含设备材料)内容等服务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单位: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2.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 23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12 23 日北京时间9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4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 本人递交,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项目经理、专职 安全员等企业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身 份证号码查询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如相关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或查询不通过,则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满后的15日内,扣除缺陷责任期内所有的维修费用后,发包人将剩余的保修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 港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秀峰联 系 人: 张兵雪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分公司地址:广西贵港市迎宾大道958号凯旋新天地6-17-101号

邮编:537100邮编: 537100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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