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响应《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21〕1号》规定,推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规范运营管理用品。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幼儿园现对食堂所需大宗食品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幼儿园

二、预算金额:根据高青县市场物价,下浮率不低于5%

三、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GB1355-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提供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五、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7:00

七、送达地点: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幼儿园总务处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6*****4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采购 食堂大宗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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