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03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9室) | ||
预算金额 | ¥104.7383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林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4319
项目编号:NXZH-2021-09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1 是0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以上详细的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2、所要求资质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时间2021-11-23 08:30:00 至2021-11-29 18: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12-03 14: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9室)
时间:2021-12-03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9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详见招标文件内),审核通过报名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注: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凡宁夏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场;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做好应对措施,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开标前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如有新的疫情防控相关公告及通知等,以最新内容执行。 4、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立军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高林平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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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磋商文件11.18-(定).pdf |
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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