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4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政采-临渭区-2021-00247/XRJS-*******

2、项目名称:2021年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项目

3、预算金额:3,793,8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304,610.32元;

第2包:2,489,189.68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配套设施施工, 1 项,预算金额:1,304,610.32,项目概况:生产车间室内地面、墙面、顶棚装饰装修;新做室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混凝土道路硬化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振兴。

第2包: 二标段:设备采购, 1 批,预算金额:2,489,189.68,项目概况:为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采购单轨道高效智能圆馒头智能一体机1台,自动上粉上水系统1台,智能和面及恒温加水系统1套,醒发室建设1项,液压封口和面机1台,电缆1项及其他相关附属设备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振兴。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1 00:00:00至 2022-03-2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具有面制品加工生产线生产销售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9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配套设施施工,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设备采购,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4 14:00:00

地点:新瑞建设有限公司(渭南市解放路与五马路十字东侧路南20米)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闫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韦丽娜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佩华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瑞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新瑞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4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政采-临渭区-2021-00247/XRJS-*******

2、项目名称:2021年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项目

3、预算金额:3,793,8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304,610.32元;

第2包:2,489,189.68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配套设施施工, 1 项,预算金额:1,304,610.32,项目概况:生产车间室内地面、墙面、顶棚装饰装修;新做室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混凝土道路硬化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振兴。

第2包: 二标段:设备采购, 1 批,预算金额:2,489,189.68,项目概况:为阎村镇一品山村面制品加工中央工厂采购单轨道高效智能圆馒头智能一体机1台,自动上粉上水系统1台,智能和面及恒温加水系统1套,醒发室建设1项,液压封口和面机1台,电缆1项及其他相关附属设备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振兴。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1 00:00:00至 2022-03-2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具有面制品加工生产线生产销售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9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配套设施施工,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设备采购,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4 14:00:00

地点:新瑞建设有限公司(渭南市解放路与五马路十字东侧路南20米)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闫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韦丽娜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佩华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瑞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北段渭河大街东段南侧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新瑞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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