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项目(二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项目(二次)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YNJH*******

(2)采购需求:

序号

是否允许进口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

1

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

15

11000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昆明市十四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2

湿球黑球温度指数测定

15

6000

3

表面污染检测仪

15

19000

4

数字测尘仪

15

10000

5

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

15

5000

6

检气管

150

1000

7

声级计

15

9500

8

个人剂量报警仪

135

1500

9

辐射巡测仪

15

13000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及单项内容最高限价。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455,000.00元。

(4)资金情况:已落实。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

(6)投标要求: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分包。

(7)采购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1.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谈判会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谈判会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速检测 职业卫生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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