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招标公告
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招标公告
义乌市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2 16:18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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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21年义乌市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测绘资质及业务服务能力的单位或公司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招标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人名称:义乌市农田建设指导站
四、采购预算:250000元,最高限价:250000元。
五、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优地增粮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浙政发〔2020〕8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10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21〕20号)要求,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
2.项目内容
2.1调查范围:农业农村部“十二五”评估核实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2019-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已完工项目和其他部门实施的认定类项目所建高标准农田。
2.2调查内容:
运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卫星遥感影像等现代化手段,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有上图入库信息为基础,全面摸清义乌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目标,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1)确定调查单元:根据集中连片原则确定调查单元(一般以连片面积100-10000亩为一个调查单元)。调查单元内地块要相对集中,不存在因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架空高铁线路除外)、大型河流水系等阻隔,造成灌排水系及田间道路无法连通等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调查单元划定,可参照湖荡、河流水系、灌(圩)区、大型公路或水利设施管护单元等为划分条件。调查单元划定一般不跨乡镇(街道)。确定调查单元后,对调查单元范围内图斑进行合并规范属性,具体属性字段定义参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2)明确调查内容:主要调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现状,具体涉及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农田宜机化情况、耕作田块修筑、农田岸坡防护和管护利用情况等五大类。耕地地力状况通过耕地地力调查评价成果获取。按调查单元所属地貌类型,结合农田灌排、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置情况、完好程度和实际运行使用状况等综合开展,采用三等分值进行评价。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评分标准详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3.规调查周期
调查周期为1个月。(如甲方因上级部门政策依据等原因导致编制时间延长,乙方无条件响应。)
4.调查成果要求
提交义乌市高标农田调查底图数据、分乡镇(街道)高标准农田调查单元底图及外业调查表(至2021年底),纸质成果提交形式及数量由招标人另行确定,电子光盘、电子文件等应符合数据档案标准,档案文件、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DWG、GIS、PSD、JPG格式。
六、招标报名日期: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 2021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节假双休日除外)。
2.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9日17时止。
3.开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00,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4楼会议室。
4.请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向本单位提交投标书(邮寄或当面送达)。
七、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书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书一式三份,以书面方式为准,投标书应密封并加盖启缝章。
八、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九、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地址: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网址
十、业务咨询:
相关问题可来电向我单位咨询。
联系人:吴卓奇
联系电话:****-********
地址:义乌市农田建设指导站(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369号406室)
邮编:322000
义乌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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