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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台江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乙方:福州市勘测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JBS[GK]*******的台江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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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1(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成果提交时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的节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区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经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乙方工作内容 1.项目培训:乙方应根据《福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总体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 2.对象清查:乙方应按照调查内容要求和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对象清查工作; 3.数据调查:调查内容如下: 序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1 承灾体调查 公共服务设施 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统计指标(基础指标统计表、房屋建筑重置价格) 2 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加氢站等重点企业调查 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加油加气站等重点企业调查 3 历史灾害调查 年度历史灾害调查、重大历史灾害调查 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沙尘暴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海洋灾害(风暴潮、海冰、海浪)、森林火灾 4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政府减灾资源调查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航空护林站队伍与装备调查、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海事救援专业队伍与装备调查、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调查、应急避难场所调查、地质灾害监测和工程防治 5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大型企业、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社会应急力量 6 乡镇和社区减灾资源调查 乡镇(街道)减灾资源调查、社区(村)减灾资源调查 7 家庭减灾资源调查 家庭减灾资源 4、乙方应按照普查要求,汇集归总相关部门普查成果数据,包括地震灾害调查、地质灾害调查、气象灾害调查、海洋灾害调查、森林灾害调查、水旱灾害调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公路承灾体调查、水路设施承灾体调查等,并形成县(区)级普查成果数据集。 5.成果数据汇交:乙方应根据国家统一制订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共享规范开展成果汇交、共享工作;应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和共享工作,保障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 6.如上级调查要求有变更,乙方需按调整后要求生产,直至国家汇交合格通过。 5.2甲方工作内容 1.由甲方组织各行业成果汇交,形成综合成果。各行业成果汇交和共享工作依托普查软件系统开展。 2.甲方应提供乙方项目办公场所、电脑设备,并协调各行业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数据成果:应急管理部分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加氢站等重点企业调查)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年度历史灾害调查、重大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政府减灾资源调查、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乡镇和社区减灾资源调查、家庭减灾资源调查),形成承灾体与综合减灾能力数据集,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数据汇交:协助甲方汇交的数据内容主要包括台江区各行业部门提交的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公路承灾体、水路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数据等。 3.文字报告类成果: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各类、各级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等,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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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合同签订后支付。
2 60 国家级数据汇交完成,综合数据汇交完成并验收合格。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且技术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该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 乙方因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的,应在第二个自然月保质保量及时补足,如连续两个月未按标准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的,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的权利。甲方因无法按时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费用的,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双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测绘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3.乙方不得擅自因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须对检查使用的软件和设备的存储器按保密规定保管或脱密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乙方: 福州市勘测院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3楼住所: 福州市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单位负责人: 江思毅单位负责人: 高学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胡会雁
联系方法: 150*****929
联系方法: 139*****34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高新区支行
账号: 账号: ********3601

签订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普查 自然灾害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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