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黑龙江省

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黑龙江省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13时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2021G3045;

2.项目名称: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5,000.00元;

5.最高限价:165,000.00元;

6.采购需求:拍摄并制作“逆行的方向”消防救援专题片,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8.服务地点: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起七日内付款20%,微电影审核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80%。;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营业证明文件;

3.拍摄制作团队人员需从2021年0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如核实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会将磋商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电子邮箱内,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营业证明文件,邮件内还需注明与代理机构往来联系用电话及电子邮箱,以便代理机构向申请人发送磋商文件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3.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需邮购纸质磋商文件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公司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13时00分至13时5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祥和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祥和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兴绥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气象嘉园写字楼4层408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8*****696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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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微电影拍摄制 消防救援 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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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顺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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