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172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32,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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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智能语音庭审系统11套、庭审智能媒体主机11台、全向拾音器2台。(具体详见第七部分)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 |||||||||||
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1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学府广场A座2402室 | |||||||||||
联系人:蔡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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