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立医院外墙保温工程需求公示
昌乐县立医院外墙保温工程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昌乐县立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永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昌乐县立医院外墙保温工程
编制时间:2021年11月23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述:根据《昌乐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昌乐县立医院外墙保温工程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昌乐县立医院外墙保温工程;
2. 招标控制价:80.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昌乐县立医院外墙保温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项目采购完工后满足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地点为昌乐县城利民街390号。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乐县立医院
联系人:赵院长电话(传真): ****-*******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永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战金蕾电话(传真):157*****538
地址:昌乐金都商务大厦1521室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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