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FJXS招(2021)-QL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20]1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流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清流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恒建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惠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温郊乡;
2.2.工程建设规模: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监理费用按施工中标价的3.3%包干整计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该项目监理费计价暂按242万元计算,监理费约为7.99万元,该项目监理费最终结算按施工中标价的 3.3% 整结算监理服务费,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服务费视为含在监理服务费中,不另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
3.4.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11月 26日下午15:30分在林业局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肆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林业局。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1年 11月 26日中午12:00前以邮箱 (********54@qq.com)方式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业局
地址: 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电话:153*****558
地址: 清流县水东路389栋35号 邮编:365300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清流县住建局
地点:清流县碧林路86幢电话:****-*******
开标地点:清流县林业局会议室地址: 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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