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宅储配站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李宅储配站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横店城市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李宅储配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李宅储配站经营的种类:厂房或仓库等经营使用。
2.2 现有本场地使用面积11625平方米,相关配套办公楼房等,可做厂房或仓库等经营使用。地址: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省吾桥。
2.3 招标方仅提供场地。
2.4 合同期限暂定6年,即2021年12月21日—2027年12月20日,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3.招标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人员安排和运营管理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明合法经营,按规范做好规整以及日常清理工作,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4.1 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3 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参标时需携带汇款账号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两份。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5 投标人相关人员开标时迟到或缺席或未带相关证件时,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招投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竞标保证金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书,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写并递交(寄)至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后岭山苦竹岭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四楼综合科。
5.2 意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书,如有异议请在11月30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书要求制作封存,开标前不得开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6.1 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整,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登记。
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东阳横店支行
(请注明:李宅储配站场地项目投标保证金)
6.2 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2021年11月30日16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3 投标保证金退回:
6.3.1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回,由综合科安排无息退回。
6.3.2 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综合科安排无息退还。
6.4 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6.5 中标方如未及时交清费用同意作弃标处理,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缴最新中标人中标数与本人中标数的差额部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后岭山苦竹岭
联系人:杜甘霖138*****899(689899)
朱军华 134*****231(651231)
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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