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目标任务调整情况公示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目标任务调整情况公示

根据省学教办《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评议评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学组办发〔2021〕28号)的文件要求,区学教办实践活动组督促我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牵头单位,对各自负责的项目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收集到需要调整目标任务的项目6项,其中4项是跨年度项目,按要求明确了今年的年度目标任务。另外2项原目标任务描述较为宏观,按要求对原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目标任务调整有关情况已报区学教办审核,并报区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批准,现公示如下:

1.新城区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原目标任务:扩建学校,扩充经开区义务教育学位。加快建设玉湖学校,建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新建鹅湖学校;扩建江万小学、台洲小学。

调整后目标任务:扩建学校,扩充经开区义务教育学位。加快建设玉湖学校,建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新建鹅湖学校;扩建江万小学、台洲小学。2021年计划翠湖学校初中部交付使用,小学部、幼儿园、高中部内外装修完成95%;图书馆、体育馆内外装修完成80%,室外工程完成75%。新城区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2.持续推进辖区内河流治理、水质提升(牵头单位:区经发局)

原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萍水河治理项目和五丰河水质断面提升改造工作。

调整后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萍水河治理项目和五丰河水质断面提升改造工作,2021年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助推辖区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3.建设公卫临床中心(牵头单位:区创投集团 汇隆公司)

原目标任务:项目主要建设二级医疗机构,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1.61万平方米,改扩建医疗楼、疾控中心及医院行政办公楼,新建体检楼、发热筛查楼等配套用房,设置医疗床位100张。

调整后目标任务:项目主要建设二级医疗机构,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1.61万平方米,改扩建医疗楼、疾控中心及医院行政办公楼,新建体检楼、发热筛查楼等配套用房,设置医疗床位100张。2021年12月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及室内装修工程的50%。

4.田中二期二标(牵头单位:区创投集团汇恒置业)

原目标任务:续建田中安置区二期(二标段)住宅579套。包括人防工程、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建、附属等。

调整后目标任务:续建田中安置区二期(二标段)住宅579套。包括人防工程、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建、附属等。2021年12月底前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室内建筑电气、通风、电梯、建筑节能工程完成,外墙漆全部完成,石材干挂幕墙全部完成,水电气附属全部完成,弱电智能化工程全部完成,人防工程全部完成,雨污管道附属工程全部完成,海绵工程完成30%,园林绿化完成60%,

5.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原目标任务:实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于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全区人口40%,12月底前完成77.6%)

调整后目标任务:实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于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全区人口40%,12月底前完成77.6%),2021年做到应接尽接,愿接尽接。

6.治理重复信访问题(牵头单位:区信访局)

原目标任务:对国家、省、市交办重复来电来信信访问题加大协调、督办力度,解决群众难点、痛点信访问题。

调整后目标任务:对国家、省、市交办重复来电来信信访问题加大协调、督办力度,解决群众难点、痛点信访问题,2021年针对国家局交办重复信访55件,按“三到位一处理”原则 ,化解率达80%,年底争取全部化解或办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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