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助设备轧账外包及网点押钞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北京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助设备轧账外包及网点押钞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北京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助设备轧账外包及网点押钞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DA-SZYC-*******)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2日。因报名时间截止后成功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本项目重新招标,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助设备轧账外包及网点押钞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ZDA-SZYC-*******)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助设备轧账外包及网点押钞项目(第二次)。
1.2服务地点:深圳市。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4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自助设备轧账服务及网点押钞业务服务。自助设备轧账业务包括:自助设备轧账及维护业务;自助银行运营中心场地租赁;离行自助设备网点夜间警情确认;临时任务和临时中调。网点押钞业务包括:机场清分中心尾箱押运;27个支行现金尾箱早接晚送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1.5 本项目估算金额(含税):人民币1447.43万元。
1.6 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同类项目(现金押运或ATM轧账)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以统计期间实际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4.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证上的服务范围须涉及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及其它贵重物品的武装守护、押运。
2.5.投标人提供押运服务的枪支(至少20支枪)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2.6.投标人提供的负责押运人员(至少30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
注:(1)投标人须提供押运人员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
(2)投标人须提供押运人员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由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公司人事代理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包含投标人所提供的团队成员名单,如有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视为协议无效。
2.7.投标人能提供不少于10辆的押钞轧账车辆、1辆巡检维护车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2.8.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场地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提供给招标人位于深圳福田区或罗湖区或南山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办公和作业的业务场地;
(2)提供给招标人的办公场地(含物资仓库)场地面积不低于135平方米,且具备3个或以上专用停车位;
(3)提供用于甲方ATM轧账业务及网点押钞业务的金库,且场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2.9.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截屏打印(截屏内容须显示相关查询结果),包括:
(1)行政处罚信息;
(2)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10.利害关系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与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收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缴费凭证、领取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拟报名的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emailprotected]om,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报名咨询电话:189*****022。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陈天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高新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30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注:招标文件只接受银行电汇、网银支付。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及投标人简称。项目负责人核对资料及到账情况后将招标文件发至贵公司邮件预留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时30分,递交到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206栋西座二楼225会议室(苍松大厦对面)。
5.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2: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采购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ddaa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41楼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项目负责人:陈天生、赵文杰(招标师)
联系电话:158*****013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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