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消防车(一)招标公告

特种消防车(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特种消防车(一)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24 至 2021-11-30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种消防车(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特种消防车(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5642
项目名称:特种消防车(一)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60,000.00
最高限价(元):1,560,000.00
采购需求:

厢体功能:

主要用于重大灾害事故现场,防恐、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防汛、排涝、重大野外演习保障等。适用于公安消防、武警部队、野战部队、综合性保障等任务。

厢体要求:

1、整车尺寸:长≤9000mm×宽≤2500mm×高≤3000mm;

2、满载总质量:≤15000kg;

3、宿营床位: ≥30个;

4、宿营厢体满足车载状态临时执勤需求,也可将厢体放置于地面长期执勤(厢体配置自平衡系统)。

厢体升降系统:

1、厢体升降形式:固定式集装箱升降;

★2、升降方式:采用液压伸缩支撑机构,每台厢体配备4套此类机构;

3、最大起升高度≥1500mm,最大起升重量≥30T,每套机构重量≤50kg;

4、单次升降完成时间≤180s。

宿营厢参数要求:

1、外形尺寸:长≤9000mm×宽≤2500mm×高≤3000mm;

★2、宿营床位:≥30个,采用床铺合用结构,厢体采用手动扩展系统;

★3、设置卫浴室:采用整体卫浴,配置有马桶,洗手盆,花洒等,满足清洁、维护方便;

4、配置清水箱、排污箱,不锈钢材质;(或免冲洗厕所)

5、厢体主体框架采用优质钢材材质,车厢四角采用铝型材包边技术,顶部用防滑板铺设;

6、厢体采取保温处理:采用新型保温材料,难燃、低烟、抗高温歧变;采用地热加热地板;车厢具有良好的保温、防潮、防尘密闭性能,符合防火、阻燃和环保指标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7、厢体内配置冷暖空调,保证环境的舒适性;住宿设备及其他设施设备有机的融合在车内;车窗采用挡雨、遮光、采光功能的多功能车窗,提高车厢内部的亮度,野外时提高室内通风效果,通风系统功率90w;

8、厢体配置智能调平系统,承重20t,具有一键调平功能;

9、配置热水器,功率≥1500W;室内LED照明;

10、厢体内部采用整体内装功能设计;

11、所有门窗采用雾化玻璃,雾化玻璃可智能调光,具有隐私保护功能不需要传统的窗帘,具备安全玻璃的一切优点,隔音效果好还具备投影功能。

电气系统:

1、外界可以从输入插座供电,给整个系统提供电能;在无外供情况下可以采用自带发电机供电;

2、发电机:独立静音发电机,功率≥10kW;

3、安装有电源总开关;

4、装有快速出动保障系统,用于底盘电瓶充电。

喷涂:

1、车身颜色:符合 GB7258 规定的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中 R03 大红色;

2、车身漆料:车厢表面喷涂大红色光面漆;

3、反光膜:车身、尾部按标准粘贴反光标识;

4、整车标识:可按用户所需的应急救援车辆统一标识要求进行喷涂。

总体要求:

1、整车性能符合 GB7956.1-2014《消防车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2、整车标记符合 GB7258-2004《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

3、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 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 规定》;

4、整车后下防护要求符合 GB11567.1-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5、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符合 GB1589-2004 有关规定;

6、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

7、整车外观保持一定的平整度,具有一定的美观性,所有焊接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缝隙涂上硅胶,硅胶平整、密封良好;所有车内拐角、毛刺均进行钝化处理,原则上不出现直角等情况,防止出现磕碰情况,部分突出部位使用软质材料进行包裹;

8、所有板材及骨架、零部件、结构件,均经过严格的防锈处理,铝型材、铝板、花纹板 均进行氧化处理。

随车器材、

1、车载饮水机1套:立式冷热饮水机,额定功率:≥800w,加热能力:≥90℃,制冷能力≤15℃,热罐容量:≥2L;

2、电视机1台:液晶电视机≥40寸;

3、空调:国产品牌

功率:≥1000W;

4、电热膜功率:≥800W;

5、便携式应急照明灯2具:LED 材质,照度适中;

6、市电电缆1盘:采用电动线盘,≥50 米,采用≥ 3*10mm²橡套移动电缆, 满足整车设备供电要求;

7、发电机电缆1盘:≥30米,采用≥3*10mm²橡套移动电缆,满足整车设备供电要求;

8、市电/发电机接入接口2件:防护等级≥ IP67,防水防尘航空插头;

9、车载式防雷装置系统1套:单相 2 模块,≥40KA;

提供≥5kg灭火器2具、三角警示架1套、随车工具1套、带接头的轮胎充气管1根≥10m,车辆限位块4块,随车千斤顶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帅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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